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3511/202406-00064 | 信息分类: | 规范性文件 |
发文机关: | 宁国市青龙乡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成文日期: | 2024-06-12 | 发布日期: | 2024-06-12 |
发文字号: | 青政字〔2024〕51 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标 题: | 宁国市青龙乡政府关于印发《青龙乡第三方服务协议单位管理办法》的通知 | ||
政策咨询机关: | 宁国市青龙乡人民政府 | 政策咨询电话: | 0563-4211400 |
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3511/202406-00064 | ||
信息分类: | 规范性文件 | ||
发文机关: | 宁国市青龙乡人民政府 |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
成文日期: | 2024-06-12 | ||
发布日期: | 2024-06-12 | ||
发文字号: | 青政字〔2024〕51 号 | ||
有 效 性: | 有效 | ||
标 题: | 宁国市青龙乡政府关于印发《青龙乡第三方服务协议单位管理办法》的通知 | ||
政策咨询机关: | 宁国市青龙乡人民政府 | ||
政策咨询电话: | 0563-4211400 |
宁国市青龙乡政府
关于印发《青龙乡第三方服务协议单位管理办法》的通知
青政字〔2024〕51 号
各村、乡直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第三方服务协议单位管理,提高项目建设和服务质量,经研究,现制定并印发《青龙乡第三方服务协议单位管理办法》,请认真对照执行。
特此通知。
宁国市青龙乡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青龙乡第三方服务协议单位管理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所指项目第三方服务费用在1万元以下(不含1万元)包含但不限于清单编制、项目代理、审计等服务。
二、第三方服务协议单位的建立
建立青龙乡第三方项目服务协议单位,其中合作服务协议单位不少于5家,且合作单位必须从宁国市中介超市中选取,各服务单位名单由经发办选取汇总,提交党工委会议研定,协议合作单位根据采购对象管理结果运用进行调整。
三、采购对象确定
1.质量优先制。服务单位确定原则上以保证服务质量和效率为基础,根据项目服务情况,选择服务质量好、服务效率高的单位作为备选对象。
2.比价询价制。在保证时间、质量的前提下,采取比价询价的形式,按照“有效最低价”,即按时按质完成服务事项的要求,综合确定服务单位。比价询价的对象,原则上不少于3家。
3.规避原则。同一工程建设中的清单编制及控制价、招标代理、审计等服务项目单位原则上不得重复。
四、采购对象管理
1.纳入服务协议的单位与街道签订服务管理协议,一般一个年度签订一次;
2.服务单位的管理采取分级管理的方式,每项工程结束后,由负责项目的部门、村或分管领导对服务单位进行评价打分,每半年评定一次采购等级。
(1)分级标准。原则上将服务协议单位分为A、B、C三类,其中A类标准为服务质量好、服务效率高;B类标准为服务质量较好、服务效率较高;C类标准为服务质量一般、服务效率较低。
(2)评价因素。各村、各部门对服务质量、服务效率的意见;服务单位合作时间及合作情况;因服务质量、效率、拖欠工资、安全生产等原因对工程建设造成一定影响的,下降一级确定等级,造成影响超过两次或造成重大影响的,不再纳入协议单位。
(3)结果运用。对综合评价为A类的,优先进行采购;A类无合适对象的,在B类对象中确定。对综合评价为C类的,原则上不再纳入协议单位。
五、本办法由青龙乡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解释,从印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