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乐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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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63436/201910-00073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胡乐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切实做好中秋国庆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文号: 胡政〔2019〕137号
生成日期: 2019-09-27 发布日期: 2019-09-27
有效性: 已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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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胡乐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切实做好中秋国庆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文号: 胡政〔2019〕137号
生成日期: 2019-09-27
发布日期: 2019-09-27
有效性: 已失效
关于切实做好中秋国庆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27 00:00 来源:宁国市胡乐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村、镇直各单位、胡乐国有林场: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宣城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切实做好中秋国庆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要求,有效防范森林火灾发生,确保中秋、国庆期间我镇森林资源安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严格落实防火责任

    各村要高度重视当前形势,切实把中秋、国庆期间森林防火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明确思路,周密部署,狠抓落实。村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结合当前林长制工作,要深入村民组,加强隐患排查,真正把防火工作落实到山头、地头、人头,真正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事有人办、火有人扑、责有人担。

    二、倡导文明,广泛做好宣传发动

    各村要认真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充分发挥各类宣传阵地的作用,积极动员各方力量,广泛宣传森林防火,使得“进入林区、防火第一”的观念,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节日期间,进入景区、林区旅游观光人员大幅度增加,各村要加强游客和进山人员的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墙报及短信平台、微信群、电子屏广泛发布有关防火信息,让宣传教育进村组、进林区、进景点、进农户,做到森林防火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消除隐患,严格火源管理

    各村要组织专门力量,严防森林火灾发生,加强野外火源管控,严格执行《宁国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对不听劝阻违反禁令的,森林公安要坚决快速打击处理。“两节”期间林区游人增多,要紧紧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减轻火灾重大危害这一根本目标,严格火源管理,加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对旅游风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要实行重点把守、重点看管;加大对旅游入山人员、少年儿童、智障人员等重点人群的监管力度,严格落实责任。要从源头上下工夫,真正管住火、管住人。严格执行生产性用火审批制度,重点时期和重要节点要采取超常规措施严控林区焚烧秸秆、燃放烟花爆竹、祭祀用火等行为,加大对坟山、墓地等重点部位和敏感时段巡护,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四、完善预案,科学做好应急处置

    各村要严格按照《胡乐镇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的要求,认真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各村森林防火小分队人员、巡查队员、半专业防火队员和胡乐国有林场专业森林消防队要到岗到位,立即进入临战状态,确保一有火情,能迅速出击。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各村防火队员要及时赶赴火场,坚决做到“打早、打小、打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坚决避免因扑救森林火灾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五、严格值守,确保信息畅通,及时调度

    各村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对发现的热点要第一时间核查,迅速反馈。要全面检修扑火机具,及时修复受损设备,补充消耗物资,特别是做好各级通信网络的检修维护工作,确保通讯畅通。实行“有火必报、报扑同步”,确保信息畅通。


 (此件公开发布)

2019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