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极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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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764753563W/202308-00110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南极乡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印发《2023年宁国市南极乡农业产业强镇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2023〕98号
生成日期: 2023-08-29 发布日期: 2023-08-29
有效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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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南极乡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印发《2023年宁国市南极乡农业产业强镇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2023〕98号
生成日期: 2023-08-29
发布日期: 2023-08-29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2023年宁国市南极乡农业产业强镇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29 10:08 来源:南极乡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村及相关项目建设主体单位:

按照《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工作的通知》,南极乡成功申报并获得国家产业强镇建设项目。本乡结合当地实际制定《2023年宁国市南极乡农业产业强镇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现将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项目建设实际情况,按照方案工作要求,确保项目建设任务落在实处。

 

2023年8月29


 

2023年宁国市南极乡农业产业强镇项目

建设实施方案

 

2021年,宁国市南极乡获批农业产业强镇创建项目,按要求完成创建项目实施工作,上报绩效自评材料。为进一步推动南极乡山核桃主导产业转型升级、由大变强,结合南极乡实际,经乡党委、政府研究,特制定2023年宁国市南极乡农业产业强镇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国家、省、市农业农村系列会议与文件精神,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为总方针,紧扣乡村产业振兴目标,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聚焦山核桃主导产业,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全产业链培育,多要素聚集,促进山核桃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着力提升农业产业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打造主导产业突出、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的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带动乡村产业转型升级。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引导、社会投入。发挥政府扶持引导作用,以财政资金为辅,经营主体投入为主的方式,充分调动经营主体的积极性。

(二)多方参与、协同推进。在上级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南极乡负责具体项目实施,工作组落实落细,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等主体积极参与,引导行业协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做好技术服务和市场开拓工作,形成推动农业产业强镇发展的合力。

(三)突出重点、全链打造。按照全产业建设,推动生产、加工、营销一体化发展,重点支持基地建设、社会化服务、加工营销等关键环节,推动主导产业由大变强。

(四)健全机制、联农带农。健全利益联结机制,积极培育经营主体,带动农户参与产业发展,把以优势特色资源为依托的二三产业尽量留在农村,让农民分享产业发展红利。

三、实施目标

依托山核桃农业主导产业,主要支持主导产业关键领域、薄弱环节发展,提升原料基地、加工营销等设施装备水平,促进主导产业转型升级、由大变强。撬动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投资,支持农业产业强镇建设,共同发展镇域经济。

通过项目建设打造,至2023年底,南极乡山核桃全产业链总产值达到9.73亿元;山核桃加工业产值与农业产值比达到2.0:1以上。建成一批山核桃示范基地。推进农产品电商、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等新产业新业态高质量发展,有力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项目辐射带动农户500户以上,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全市平均水平15%以上。

四、实施内容

(一)实施地点

本项目建设地点为宁国市南极乡行政区域内。

(二)实施主体

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村集体经济组织,行业协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主体。

(三)资金额度和支持方向

1.支持南极乡山核桃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支持山核桃加工企业建设山核桃污水处理设施并投入运营,投资达220万元以上的,按不超过30%奖补;此项总奖补金额上限60万元。

2.支持南极乡山核桃生态修复示范基地建设。

对退化的山核桃林实施修复,支持建设50亩以上的退化林修复基地,修复内容包括禁用除草剂、林下套种香榧、青梅等,实际修复费用达到70万元的,按不超过30%奖补;此项总奖补金额上限20万元。

3.支持现代山核桃科技示范基地建设。

1)林区内新建林间作业道,每条作业道不低于1公里,作业道宽度不少于2.5米,每公里按照不超过建设费用的30%奖补;(2)以村民组为单位,完成“小山变大山”改革的,实际整合资金投入达5万元以上的,费用投入包括当年流转租金、林间整治清理、施肥、植保、购置相关林业作业设备以及雇工工资等,验收合格后,按不超过30%的比例奖补;此项总奖补金额上限95万元。

4.支持林间作业设备和植保服务机械及生产设备更新。

1)鼓励在山核桃林地建设单轨运输机,按照不超过每条单轨运输机总建设资金的30%奖补;(2)辖区单个主体内购买植保服务机械(无人机、割灌机)设备更新投资达2万元以上,投资总额按不超过30%奖补;此项奖补金额上限为60万元。此项奖补不得与农机购置补贴重复申报。

5.支持山核桃自然落果结网采收农业生产新技术推广。

南极乡各经营主体可以申报奖补,各经营主体在我乡范围内推广采摘网,推广数量达100捆以上的,按照每捆不超过30%奖补;此项奖补总金额上限300万元。

6.支持山核桃林地托管经营。

支持我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山核桃林地托管经营从2022年开始累计托管面积达80亩以上,且新增挂网率达到50%以上的托管经营主体,每个主体累计投入资金达5万元的,建设费用不含采摘网,仅用于林间整治费用、相关设备购置、植保、施肥、雇工工资等,按照不超过30%的比例进行奖补,此项奖补金额上限为25万元。

7.支持品牌建设及山核桃文化宣传营销。

1)给予品牌建设奖补(如申报国家知名品牌、产业推介广告策划活动、古树保护公园建设、山核桃林区景观台建设等),按照不超过总费用的30%进行奖补,奖补总金额上限90万元。(2)特色农产品抖音账号运营及相应点位建设,按照不超过总费用的30%进行奖补,奖补总金额上限50万元。

以上单项奖补,涉及多家主体实施的,验收核定的总奖补金额超过上限的,按比列折算。

 此项目实施截至2023年9月30日,如有奖补资金未全部补

贴完,将再行研究实施方案。

五、相关要求

1.各项目实施主体,按照建设方案的要求,抓紧组织实施,项目建设达标以后,对照实施要求准备好相关资料(发票、图片、第三方审计报告等)上报至南极乡,各项目实施主体对项目的真实性负责。经南极乡组织验收、乡党委会研究、公示后,于2023年11月15日前报送相关材料一份至市农业农村局。

2.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核验、局党委会研究、公示后拨付奖补资金。

六、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南极乡主要领导任组长的“2023年农业产业强镇建设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按照责任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形成工作合力,保障产业强镇项目建设取得实效。

2.强化督导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开展项目建设调度、检查,推动项目建设任务落实。

3.规范资金使用。严格执行中央财政奖补资金支出方向,规范管理资金使用。不得用于建设楼堂馆所、农村公路,不得用于一般性支出、列支管理费和项目咨询、论证评审费,原则上不得用于购买生产资料、休闲农业;对挤占挪用中央财政奖补资金的,一经发现,予以通报,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加大宣传引导。及时总结农业产业强镇建设过程中的典型做法和成熟模式,挖掘农业产业强镇典型案例,利用多种媒体多渠道多层次多角度系统地宣传农业产业强镇建设成效。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运用视频等多种方式,发布农业产业强镇鲜活内容,提高关注度,全面展现示范行动亮点和成效,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推进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