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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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59141/202307-00012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宁国市科技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主要负责人解读】宁国市科技局党组书记刘勇解读关于印发《宁国市支持科技创新若干举措(修订)》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 文号: 宁科〔2023〕27号
生成日期: 2023-07-12 发布日期: 2023-07-12
索引号: 113417020032559141/202307-00012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宁国市科技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主要负责人解读】宁国市科技局党组书记刘勇解读关于印发《宁国市支持科技创新若干举措(修订)》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
文号: 宁科〔2023〕27号
生成日期: 2023-07-12
发布日期: 2023-07-12
【主要负责人解读】宁国市科技局党组书记刘勇解读关于印发《宁国市支持科技创新若干举措(修订)》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12 16:31 来源:宁国市科技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出台的背景和依据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根据《宁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国市支持科技创新若干举措(修订)的通知》(宁政规〔20236号)文件精神,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制定《宁国汽车产业研究院“定向委托”产学研合作实施细则》、《宁国市科技重大专项管理办法(试行)》、《宁国市农业农村与社会发展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宁国市科技服务机构评价实施细则》。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更好的实施《宁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国市支持科技创新若干举措(修订)的通知》(宁政规〔20236号)文件政策,推进国家创新型县(市)建设,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出台的目的

宁国汽车产业研究院“定向委托”产学研合作实施细则》旨在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速集聚合肥工业大学创新资源,着力推进我市主导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宁国市科技重大专项管理办法(试行)》旨在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聚焦汽车零部件、高端装备及耐磨铸件、电子信息、绿色食品、精细化工及新材料五大主导产业,坚持目标导向、集中资源、协同创新,支持重点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开发重大创新产品,转化重大科技成果;《宁国市农业农村与社会发展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旨围绕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需求,突出需求和应用导向,聚焦产业发展和民生改善,支持产业技术和应用研究,支持先进技术成果推广应用示范,为乡村振兴和社会进步提供科技支撑;《宁国市科技服务机构评价实施细则》旨在进一步加强对科技服务机构的管理,建立公正公平公开的评价体系,持续促进服务机构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水平

四、研判和起草过程

系列细则由科技局各科室负责人根据本市科技创新相关领域情况制定政策初稿,经分管领导审阅,在企业、乡镇、园区、相关机关部门意见基础上形成征求意见稿定稿

五、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作为相关条款的补充内容,用于完善并持续推进《宁国市支持科技创新若干举措(修订)》(宁政规〔20236号)政策运行。

六、重要举措

(一)《宁国汽车产业研究院“定向委托”产学研合作实施细则》:对通过宁国汽车产业研究院达成的产学研合作(合作经费不少于30万元),纳入宁国汽车产业研究院“定向委托”产学研合作管理,给予合作经费30%的补助,单个项目不超过100万元。

(二)《宁国市科技重大专项管理办法(试行)》: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聚焦汽车零部件、高端装备及耐磨铸件、电子信息、绿色食品、精细化工及新材料五大主导产业,坚持目标导向、集中资源、协同创新,支持重点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开发重大创新产品,转化重大科技成果,为加快提升我市科技创新和产业核心竞争力科技重大专项采取无偿资助的支持方式,按照不超过企业研发投入总额的2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市财政资助不超过50万元。项目总经费原则上不予调整,市财政资助资金少于项目承担单位申请额度时,差额部分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解决。

(三)《宁国市农业农村与社会发展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围绕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需求,突出需求和应用导向,聚焦产业发展和民生改善,支持产业技术和应用研究,支持先进技术成果推广应用示范,为乡村振兴和社会进步提供科技支撑。项目采取无偿资助的方式立项后按项目实施周期一次性拨付或分期拨付。其中由企业承担的项目,承担单位投入应不低于项目资金总投入的60%

(四)《宁国市科技服务机构评价实施细则》:每年年底前,由科技局组织自愿纳入评价范围的科技服务机构进行年度综合测评,每家服务机构通过PPT形式对照评价标准(附件1)进行年度工作开展情况汇报,由局班子成员及各科室负责人进行配合工作评价体系的综合打分;随机邀请不少于30家企业代表参会,结合日常服务情况,进行市场服务评价体系的综合打分;对当年度因诚信等问题被服务对象投诉且未妥善处理的,直接列入评价不合格行列;邀请派驻纪检组全程参与,现场汇总打分结果,并宣布得分情况。

七、保障措施

设立“科技创新专项资金”4000万元,专项资金实行预算管理和总量控制。

八、解读机关、联系人、联系电话

解读机关:宁国市科技局

《宁国汽车产业研究院“定向委托”产学研合作实施细则》

解读科室:科创中心 解读人:李甜

《宁国市科技重大专项管理办法(试行)》

解读科室:高新科   解读人:魏尹

《宁国市农业农村与社会发展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解读科室:农社科   解读人:杨淋芳

《宁国市科技服务机构评价实施细则》

解读科室:科创中心 解读人:李甜

联系电话:0563-4022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