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林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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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7063E/202305-00146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梅林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印发《宁国市 2023年农村适龄妇女“免费筛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5-23 发布日期: 2023-05-23
有效性: 有效
索引号: 11341702003257063E/202305-00146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梅林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印发《宁国市 2023年农村适龄妇女“免费筛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5-23
发布日期: 2023-05-23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宁国市 2023年农村适龄妇女“免费筛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23 15:58 来源:梅林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安徽省 2023 年农村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卫传〔2023〕85 号)
精神,为提高我市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以下简称“两癌”)的早诊早治率,提高广大农村妇女健康水平,逐步建立党
委政府领导、部门合作、行业支持、社会参与的妇女“两癌”防治模式和协作机制。结合我市具体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当年完成 10500 名 35-64 岁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免费筛查和 2000 名乳腺癌免费筛查。(含 35-64 岁农村“留守妇女”)。
  (二)推进“两癌”免费筛查工作力度,逐步提高“两癌”筛查覆盖率,到 2025 年适龄妇女宫颈癌筛查率达到 50%以上。
  (三)普及“两癌”防治知识,提高农村妇女自我保健意识。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防治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 80%以上。
  (四)提高“两癌”筛查治疗提高两癌筛查质量和效率,促进早诊早治,宫颈癌筛查早诊率达到 90%以上,乳腺癌筛查早诊率达到 70%以上。
  (五)探索适合基层妇女“两癌”免费筛查服务模式,逐步建立“两癌”防治机制与长效机制。
  二、实施范围
  在全市所有乡镇、街道开展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免费筛查,在中溪、港口镇、甲路镇、万家乡开展“乳腺癌”免费筛查,
优先考虑纳入低保人员,2022 年已参加“两癌”免费筛查的已婚育龄妇女不得重复检查。
  三、实施内容
  项目内容包括延续宫颈癌检查项目、乳腺癌检查项目、加强检查异常/可疑病例管理、人员培训(实施细则另发)。
  四、经费保障
  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筛查财政补助标准人均 49 元,乳腺癌筛查财政补助标准人均 79 元。根据实际情况,增加筛查任务数和服务项目,经费自筹。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管理
  因人事变动及工作需要,调整成立宁国市适龄妇女“两癌” 免费筛查工作领导小组。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并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确保任务落到实处。
  (二)建立摸底登记制度
  在检查前,各乡镇、街道社会事务部(为民服务中心)、妇联要对本地符合条件的适龄妇女进行摸底调查,登记需要检查人数。对符合条件的妇女,要积极动员其接受检查,签署“知情同意书”。要充分掌握应检人群的流动性,有计划、有组织地安排其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到本地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检查。
  (三)加强经费管理
  项目实施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和省财政共同承担。农村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项目资金由市妇女儿童保健中心统一管理,实行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对项目经费实行专项考核,拨付经费与考核结果挂钩。
  附件:1.宁国市农村适龄妇女“两癌”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宁国市 2023 年度“两癌”检查项目任务分解表


  附件 1:宁国市农村适龄妇女“两癌”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何祖文
  副组长:梁林萍、许娇艳
  成 员:汪文芳、杨德华、方云翠、马晓俊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妇女儿童保健中心,杨德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市“两癌”检查具体日常工作。

  附件 2:宁国市 2023 年度农村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工作任务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