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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6001T/202107-00059 组配分类: 应急管理
发布机构: 宁国市公安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应急预案】宁国市公安局档案管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7-22 发布日期: 2021-07-22
索引号: 11341702003256001T/202107-00059
组配分类: 应急管理
发布机构: 宁国市公安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应急预案】宁国市公安局档案管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7-22
发布日期: 2021-07-22
【应急预案】宁国市公安局档案管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发布时间:2021-07-22 09:40 来源:宁国市公安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加强宁国市公安局对室藏档案突发事件的有效预防和应急管理,确保室藏档案的完整与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应急处置预案。

本办法所称的突发事件,是指由人为或自然因素引起的突发性危及档案安全和严重干扰档案工作秩序、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以应对的事件。

一、指导思想

依据“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立足于完善我局内部防范措施,切实增强我局档案工作人员防灾、防火意识,提高应急处置和应对能力,确保室藏档案的安全。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的原则。当灾害、事件危及人员生命安全时,要首先实施对遇险人员的抢救,要把人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

2、档案优先的原则。面临其他财产损失和档案安全的选择时,要把保障档案安全作为突发性灾害、事件紧急处置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对档案资料的影响。

3、预防为主的原则。把对突发性灾害、事件的预防作为本局档案安全管理工作的中心环节和主要任务,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安全管理,完善防范手段,建立安全预报机制,提高对突发性灾害、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4、“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建立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对突发性灾害、事件的处置,各司其职,有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三、适用范围

凡在本局范围内发生的突发性危及或可能危及档案安全需要立即应急处置的灾害、事件,适用于本预案。

四、启动条件

凡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启动本预案。

(一)预警性自然灾害。本地防灾应急指挥机构及地震、气象、公安、消防等灾害相关管理部门发出的有可能对室藏档案造成损毁的自然灾害的预警。

(二)广泛性自然灾害。发生地区性自然灾害,对档案安全直接构成威胁。

(三)其他重大自然灾害。直接危及档案安全的其他灾情。

(四)人为破坏、重大事故等直接危及档案安全的突发性事件。

五、紧急处置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宁国市公安局档案管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由局分管领导担任总指挥,指挥中心主任担任副总指挥,其成员由各科所队负责人组成,下设综合协调小组、救灾行动小组、通讯联络小组、疏散引导小组、安全防护小组,在局党委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档案的救灾组织管理和协调工作。

(一)市公安局档案管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

1.室藏档案突发事件的日常安全管理,按照管理制度定期对室藏档案进行安全检查,杜绝安全隐患,保证档案室内部的各种设备和设施的正常运行,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并采取有效应急措施,落实整改。

2.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定期对档案库房进行消防检查,保证库房的灭火器、消防栓、报警器等设施正常运行。 
    3.做好档案库房设备的配置和安全保卫工作。

4.预案启动后,迅速了解灾情、事件性质,一方面组织指挥救灾工作和协调工作,一方面向上级档案管理部门报告灾情情况。

5.会同有关职能科室,及时调查统计灾害、事件影响范围和受灾受害程度,评估、核查突发性灾害、事件所造成的损失情况,及时报上级部门。

(二)市公安局档案管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小组、救灾行动小组、通讯联络小组、疏散引导小组、安全防护小组。各小组的职责分工如下:

1.综合协调小组:发生灾情时,负责调度、协调各小组工作,及时向上级机关汇报灾情,同时配合现场维护、安全救灾和调查统计工作。

2.救灾行动小组:发生灾情时,在专业救灾部门到达前积极组织人员开展力所能及的救灾,指挥档案资料的转运和人员的疏散。

3.通讯联络小组:负责将领导小组的指令迅速传递到相关人员和科室,做好灾情抢救期间各方面通讯联络,起草灾情汇报和信息报道有关材料。

4.疏散引导小组:灾情发生时迅速引导外来查档人员、参观人员以及其他无关人员疏散撤离到安全地带并参与档案资料的抢救疏散工作。

5.安全防护小组:维护灾情现场秩序,做好对已疏散和抢救档案资料的安全保卫工作,对灾情中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

六、应急准备

(一)资金准备

向局党委争取安排档案抢救和保护资金,用于发生突发性灾害时对档案的抢救和保护工作。

(二)物资准备

档案室应按照建筑设计规范要求,报请警务保障室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配备灭火、去湿、去酸、消毒、防火、防盗等必要的档案安全保护设备和耗材。

(三)救灾装备准备

配备救灾必需的车辆、通讯工具等装备设备。

(四)人力资源准备

组织救灾队伍,建立、健全专业救援队伍的联动机制,依托专业救灾人员,培养和训练自救队伍,并对其进行培训指导和专业支持,当灾害发生时,能够协助专业救灾部门开展自救互助,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

(五)防灾减灾准备

组织全体工作人员积极开展安全教育,有组织、有计划地为档案室工作人员提供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培训,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消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的常识,增强防灾减灾意识。

七、应急响应和灾后救助

(一)灾害预警

灾害预报部门发出灾情预警或工作人员发现灾情后,迅速按规程启动预案。

(二)应急处置程序
    档案库房报警器报警或发生火灾及其它突发事件时按以下程序进行处理: 
    1、当发生突发事件时,在场发现灾情的第一目击者应立即报警,并向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 
    2、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接到灾情报告后,立即派人前往现场查看情况,同时向上级领导准确报告突发事件位置、种类、程度、周围环境等情况。 
    3、根据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要及时组织现场人员进行自救和做好接应公安消防车辆进入灾情现场等准备工作,通知无关人员尽快撤离现场。 
    4、应急处置领导小组除组织除做好应急工作外,还应负责保护突发事件现场,维护现场周围的秩序和安全,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并提高警惕,防止有人趁机搞破坏活动。 
    5、档案保护和转移措施。遇突发事件情况严重需转移档案时,应尽量按序依次组织抢运工作,抢运出的档案资料集中到安全地带后应派至少两人专人负责看守,以确保档案安全。               

(三)灾情核定及报送

档案室负责人负责本局、室发生的重大突发性灾情报送工作。灾情发生时,要迅速组织力量赶赴现场核实灾情,在2小时内向局党委和本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报告灾情,并通报相关职能部门。灾情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背景、时间、区域、影响范围,受灾的严重程度和等级,档案损失情况,人员和其他财产损失情况,救灾工作情况以及灾区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在灾情稳定前,执行24小时灾情报告制度,与市委、市政府及救灾机构保持不间断通讯联络,及时掌握灾情动态,并随时上报;灾情稳定后,应组织力量,全面开展灾情核定工作,保证灾情数据统计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档案抢救保护

档案转移后,应做好档案安全防护工作,同时,视灾情严重程度及灾情发展,及时向局党委和市级档案部门汇报灾情,申请给予救灾支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各建有档案室的分中心、所、队参照本预案制订子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