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乐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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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63436/201902-00001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胡乐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其他 / 通知
名称: 关于下达胡乐镇2019年度森林采伐限额计划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2-21 发布日期: 2019-02-21
有效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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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胡乐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其他 / 通知
名称: 关于下达胡乐镇2019年度森林采伐限额计划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2-21
发布日期: 2019-02-21
有效性: 有效
关于下达胡乐镇2019年度森林采伐限额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2-21 14:39 来源:胡乐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村委会:

   为保护发展森林资源,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市政府《关于下达“十三五”期间全市年森林采伐限额的通知》、市林业局《关于调整“十三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林木采伐审批监管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根据我镇森林资源分布状况,结合我镇近年来森林采伐限额执行情况和2019年度森林采伐限额计划管理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下达全镇2019年度森林采伐限额计划,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限额采伐管理和凭证采伐林木制度

   1、各村要按照下达的年采伐(1亩以下人工林皆伐、或采伐蓄积15立方米以下的其他采伐)限额,将人工商品林零星采伐限额下达到组,分解落实到林权所有者或经营者(以下称林权人)。分配方案要通过一定的方式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不得超限额批准采伐林木。

   2、全面落实天然林保护政策,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天然林只允许进行灾害性处置、抚育和农户自用材采伐,天然林抚育采伐限额(含公益林)暂不分解下达,根据全镇实际统筹用于上述采伐。除经依法批准使用林地上的天然林可以实施皆伐外,严禁对天然林实施皆伐改造。

   3、林权人申请成片采伐(1亩以上人工林皆伐、或连片采伐蓄积15立方米以上的其他采伐)、或因灾害性处置等特殊情况需要采伐林木而在下达的限额内无法解决的,按程序上报市林业局审核审批。

   4、严格执行凭证采伐林木制度。除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外,其他采伐都必须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以下简称采伐证),实行凭证采伐。

   二、强化林木采伐作业设计和林木采伐公示制度

   1、林权人在下达的限额内申请零星采伐人工商品林木,一次性采伐蓄积5立方米以下的免于设计,由林业站直接核发采伐证;一次性采伐蓄积5立方米以上15立方米以下的,由林业站进行伐区简易作业设计后核发采伐证。林权人在总限额内申请零星采伐人工公益林木,无论采伐数量多少都必须按规定开展采伐作业设计,经采伐作业所在地公示无异议后核发采伐证。

   2、林权人申请非商业性采伐天然林木,一次性采伐蓄积5立方米以下的,由林业站进行伐区简易作业设计,在总限额内直接核发采伐证,其中公益林采伐作业设计需经采伐作业所在地公示无异议后才可核发采伐证;一次性采伐蓄积5立方米以上的,采伐作业设计需经采伐作业所在地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市林业局审核审批。

   三、完善林木采伐申请审核审批程序

   1、林权人申请采伐林木,需提交经村民组、村级林长签字同意的书面申请或《宁国市林木采伐申请表》。林业站受理申请材料时,以林权人依法持有的林权证原件为第一凭据(采伐非林地、自留地、房前屋后林木除外),确保林木采伐申请人与林权所有人一致。凡林木权属不清或存有争议、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均不得开展采伐作业设计和核发林木采伐证。受理农户零星采伐申请时,各村、林业站要建立台账,对同一村民组相同地点、相邻地块、多人次申请零星采伐林木的,要认真审核,谨慎审批,防止因连户、连片不合理采伐造成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的破坏。严禁将整片林木人为化整为零分开多次批准零星采伐。

   2、在下达的限额内零星采伐人工林,由林业站按程序直接核发采伐证。在总限额内非商业性采伐蓄积5立方米以下天然林木,由林业站按程序直接核发采伐证;非商业性采伐蓄积5立方米以上天然林木,报市林业局审核审批。 

   四、加强林木采伐监管

   1、强化林木采伐源头监管。林权人是林木采伐作业的责任主体,林业站在核发林木采伐证时要向林权人明确告知采伐范围、采伐方式、采伐时限和采伐数量注意事项等。充分发挥村级林长在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中的作用,多途径公布举报电话,鼓励市民举报乱砍滥伐、乱采滥挖、毁林毁竹开垦等违法违规行为。

   2、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森林公安要加强林区日常巡查和道路巡查,加大对乱砍滥伐、毁林毁竹开垦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的发现和查处力度,选择有代表性的案件进行公开报道,形成强有力的震慑。林业站及各村,要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广泛宣传,公开林木采伐的程序环节,让广大林权人普遍知晓,形成共同遵循,全力保护森林资源的良好氛围。

   特此通知

   附件:胡乐镇2019年度人工商品林采伐限额计划下达执行表

 

2019年2月18日

 

抄送:市林业局

                                           胡乐镇2019年度人工商品林采伐限额计划下达执行表

                                                                                                 单位: 立方米

单位

人工商品林

蓄积

出材量

胡乐镇

3242

2133

龙池村

354

233

鸿门村

836

550

竹川村

760

500

胡乐村

456

300

霞乡村

836

550

注:1、本限额为各村人工商品林零星采伐限额量;

    2、公益林、天然林采伐限额由全镇统一掌控。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