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民政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宁国市民政局> 政策解读> 其他解读
索引号: 11341702003255124U/201912-00069 组配分类: 其他解读
发布机构: 宁国市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本级解读】《宁国市乡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办法》 文号: 宁政规【2019】8号
生成日期: 2019-12-20 发布日期: 2019-12-20
索引号: 11341702003255124U/201912-00069
组配分类: 其他解读
发布机构: 宁国市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本级解读】《宁国市乡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办法》
文号: 宁政规【2019】8号
生成日期: 2019-12-20
发布日期: 2019-12-20
【本级解读】《宁国市乡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9-12-20 15:42 来源:宁国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政策文件: 宁政规【2019】8号《宁国市乡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办法》

一、制定背景:为深入推进殡葬综合改革,全面推行节地生态安葬,我市2016年起开展了“乱埋乱葬专项整治”工作,在全市已行政村为建设管理主体,建设了87处乡村公益性公墓,当前我市乡村公益性公墓总数达到117处。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乡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和管理工作,提升殡葬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办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在广泛征求意见后制定。

二、“总则”章节:明确了管理对象、责任主体,以及我市各级政府对公益性公墓的建设、管理原则,明确了政府的资金投入以及公墓管护“以奖代补”资金渠道。

三、“公益性公墓建设”章节:明确了建立乡村公益性公墓的申请、审批程序、申请建设材料;对乡村公益公墓建设选址、建设规模、安葬方式、墓穴标准、绿化率、配套设施提出明确要求;特别针对公益性公墓用地手续进行了规范。为鼓励生态安葬 办法第十三条明确了相关奖励和要求。

四、“公益性公墓管理”章节:明确了公墓管理责任主体的具体管理行为。例如安排专人进行管理维护,不得开展租赁、承包经营。对收费管理、安全管理、档案管理、资金管理、年检制度提出要求。

五、“公益性公墓使用”章节:明确了居民在购买、使用、安葬时的原则。特别是根据公墓应当首先保障新增骨灰集中安葬的要求,对正常购买条件进行了明确,根据我国人均寿命设置正常购买墓穴年龄为75周岁,特殊原因如身患重病、病危的可提前预定墓穴。

六、罚则章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进行了明确,如:未经批准,擅自兴建公墓等殡葬设施的、墓穴占地面积超过省政府规定标准的、农村公益性公墓乱收费的、公益性公墓管理人员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也针对群众在进行祭扫、安葬活动中可能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进行了明确。

    《办法》的出台,给我市乡村公益性公墓的管理工作提供了具体文件依据和政策保障,将推动我市乡村公益性公墓的建设、管理、使用不断规范和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