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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加强全市养老机构疫情防范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1-27 14:43 信息来源:宁国市民政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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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民政所,市社会福利院,各社会办养老机构: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防止疫情扩散和蔓延,保障老年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鉴于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形势的严峻性,以及养老服务机构人员聚集和老年人众多的特殊性,现就切实加强全市养老机构疫情防范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宣传引导。各养老机构要采取通俗易懂的方式加强对此次疫情严峻性和危害性的宣传,提高工作人员和院内老人防范疫情的意识和能力。尤其是要做好与老人家属的沟通,取得家属的支持和配合,以便共同做好防范工作。
  二、实行封闭管理。全市所有养老机构应严格执行封闭式管理制度;严禁老人私自外出活动;一律不得接待走访、慰问和探视老人的外来人员,鼓励子女和亲属利用微信视频、电话拜年的方式慰问院内老年人;采购物资和对外联络工作,一律在院外完成交接对接,所采购的所有食品要一律索票索证。实行封闭管理期间,全市乡镇(街道)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和村(社区)养老服务站一律封闭停止活动,具体开放时间等候通知。
  三、细化院内防护。养老机构工作人员要强化自身防护,自觉佩戴口罩,严格执行消毒制度。每日关注院内老年人身体状况,做好在院老人体温检测,发现异常,应立即送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检查并做好疫情上报工作。
  四、严格返院检查。对于春节期间由亲属接出养老机构或因身体原因外出看病返院的老人,院内工作人员要做好防护、消毒措施,实行隔离观察制度,并对其在院外期间是否直接或间接接触过湖北省尤其是武汉市相关人员的情况进行排查。防范疫情期间,原则上各养老机构不得接收新入住对象。
  特此通知。

宁国市民政局 
2020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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