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44XF/202407-00151 | 信息分类: | 规范性文件 |
发文机关: | 宁国市竹峰街道办事处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成文日期: | 2024-06-27 | 发布日期: | 2024-07-27 |
发文字号: | 竹办〔2024〕43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标 题: | 宁国市竹峰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竹峰街道征兵及双拥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 ||
政策咨询机关: | 无 | 政策咨询电话: | 无 |
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44XF/202407-00151 | ||
信息分类: | 规范性文件 | ||
发文机关: | 宁国市竹峰街道办事处 |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
成文日期: | 2024-06-27 | ||
发布日期: | 2024-07-27 | ||
发文字号: | 竹办〔2024〕43号 | ||
有 效 性: | 有效 | ||
标 题: | 宁国市竹峰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竹峰街道征兵及双拥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 ||
政策咨询机关: | 无 | ||
政策咨询电话: | 无 |
宁国市竹峰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竹峰街道征兵及双拥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竹办〔2024〕43号
各村、各二级机构、各派驻机构:
经研究,现将《竹峰街道征兵及双拥工作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宁国市竹峰街道办事处
2024年6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竹峰街道征兵及双拥工作管理办法
以习近平强军思想为指引,为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的决策部署,落实省、市征兵工作会议精神和《关于印发宣城市征兵工作激励若干措施的通知》等规定,确保圆满完成“一年两征”工作任务,努力向部队输送优质兵员,更好的为返乡的退役士兵做好相关政策扶持激励,促进街道双拥工作全面提升,营造良好的参军入伍氛围。现结合街道实际,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一、奖励措施
1.各村每完成一名大学生毕业生在街道参军入伍,本年度给予相关村民兵营长1000元/人的奖励,大学毕业生家庭3000元/人的奖励。
2.根据《兵役法》、省、市有关征兵文件精神,每年对表现优秀的征兵工作先进个人给予500元的奖励,先进单位1000元奖励,并在全体办村干部大会上进行通报表扬。
3.大学毕业生和在校生返乡报名应征的,参照军队人员因公出差交通费义务兵等级标准,在市征兵办公室报销后,返乡差旅费用差额部分由街道进行报销。
4.对于参加征兵体检的应征青年,给予每人体检日30元/天的伙食及交通补助。
5.应征青年当年因身体原因需在医院进行专项检查,在街道武装部指导下,所花费的预检和复检费用,按照实际收费,给予报销。
二、 保障措施
1.当年退役的退役军人参加市及以上单位组织的招聘会、就业创业培训会,给予每人30元/天的伙食及交通补助。
2.每年对在退役军人服务、征兵工作氛围营造等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退役军人干事给予500元的奖励。
三、处罚措施
1.将征兵工作责任落实到村、责任落实到具体的人,将征兵任务分解到各村和人,将征兵工作作为各村及个人年终武装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2.当年未有应征青年在街道参军入伍的村,该村民兵营长不能参加当年度的评优。
3.对因新兵个人思想问题导致退兵的,其所在村书记及民兵营长该年度不得参加年度评先评优。
4.对适龄青年逃避服兵役行为的,严格按照《兵役法》及省、市有关征兵文件配合给予处罚。
上述奖励、处罚措施,个人奖励金由财政统一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