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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胡乐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6 11:26 来源:胡乐镇人民政府 字体:[ ]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4〕2号)要求编制,使用数据统计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宁国市胡乐镇政府信息公开页面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建议请与胡乐镇党政办联系(地址:宁国市胡乐镇宁鸿路1号,联系电话:0563-4900001邮编:2423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3年,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54条,其中决策公开48条、执行和结果公开34条、管理和服务公开357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68条、政策解读10条、回应关切26条、监督保障34条、村(社区)栏目199条、基层政务公开栏目278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我镇积极学习市政府办发放的关于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培训资料,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2023年我镇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1.会根据工作分工变化,及时去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负责人以及经办人,严格落实省市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

2.我镇建立了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重视信息隐私保护。特别是对涉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领域,开展重点排查, 坚决保护公民的个人信息隐私安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3年我镇积极通过宣传手册、便民公开栏,电子阅报栏等多种形式及时公开与群众生产生活的相关信息。同时,利用新媒体平台“千年胡乐司”微信公众号及时的为群众们提供时事新闻以及一些重要的政策信息。

(五)监督保障

1.开展工作考核。胡乐镇积极按照市政府办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

2.开展社会评议。胡乐镇积极组织开展社会评议,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个栏目进行了查看并提出了一些问题和对应的建议,我镇已将相关建议进行梳理,及时整改问题,主动反馈。

3.责任追究结果情况。2023年我镇积极按照各项规定要求进行政府信息发布,未发生责任追究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首先是我镇基层两化领域信息公开不够及时,相关政策制度公开没有及时发布;其次是政务公开与村务公开相衔接的不够彻底。

(二)改进措施:我镇已根据相关存在的问题,及时的做出了整改。完善了基层两化领域信息的公开,及时发布了相关政策制度,并根据实际情况与村务公开进行了紧密连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及时性、完整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进展及落实情况

我镇2023年及时发布惠民惠农补贴资金,加强政务公开与村务公开相衔接工作,围绕乡村振兴、村级财务、惠农政策、社会救助等方面的内容,及时公开村务事项,方便村民知晓,接受村民监督。通过村务公开栏以及政府网站信公开惠民惠农补贴资金发放结果,并留存供群众查看。

(三)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我镇在线上已通过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页面和“千年胡乐司”微信公众号及时主动地公开胡乐镇文化旅游、特色小吃等信息促进乡村振兴,并积极宣传与我镇有关的特色产业和地方风俗活动,助力胡乐继续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