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镇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今冬明春的森林防火工作,经研究决定,现将《甲路镇扑救森林火灾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附件:1.甲路镇扑救森林火灾预案
2.甲路镇护林防火半专业队伍名单
3.甲路镇护林防火应急消防队伍名单
2019年11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甲路镇扑救森林火灾预案
为了及时扑救森林火灾,依据《森林防火条例》《安徽省森林防火办法》和《宁国市扑救森林火灾预案》等规定,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
森林防火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镇政府成立森林防火领导组,由镇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李仁远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林业站。
1.一旦发生森林火灾。村级防火组织应迅速组织人员扑救,并立即上报到镇防火领导组及相关单位。
2.发生下列森林火灾,镇防火领导组要立即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汇报。
(1)火场跨行政界限的;
(2)造成人员重伤和死亡事故的;
(3)过火面积达到150亩以上或持续3小时以上尚未扑灭的;
(4)对居民住地重要设施和自然保护区、库区森林资源构成严重威胁的。
3.扑救森林火灾时,应设立现场指挥部。由镇政府和相关单位及领导组成,并由政府在场副科级以上人领导干部担任扑火指挥。
4.火场指挥部的职责:
(1)迅速制定扑救方案,准确掌握火情动态;
(2)全面指挥扑灭工作,统一调动指挥扑火人员,使之密切配合,协同作战;
(3)根据火情,向镇防火领导组提出建议和物资申请;
(4)负责火场物资供应和后勤保障;
(5)负责扑灭安全;
(6)根据需要,及时向市防火指挥部汇报扑救进程和申请。
二、扑火队伍组成及职责
1.镇政府成立由15人组成的护林防火半专业突击队及由30人以上组成的扑火应急队,配备5台灭火机(包括庄村村、螺丝岭林场各1台)和扑火设施,镇政府工作人员和镇直单位及有关村,接到镇森林防火领导组的通知后,必须组织各单位的力量,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扑救。
2.火警火灾扑灭后,要对火灾现场进行全面检查,并留有足够的人员看守火场,检查确认不会死灰复燃后,才能撤离。
三、火险天气预报和值班通讯联络
1.防火期内,镇政府、林业站、村委会等部门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一旦发生火情,及时报告,确保火情信息准确、及时传递。
2.法定节假日等防火紧要期内:冬至、元旦、春节、清明,联村人员和村、组干部要立即到重要地段进行宣传及火源检查。
3.高火险等级时、突击队和各村要24小时待命,充分准备扑火物资,随时准备参加扑火。
4.火灾、火警报警电话:4960001(政府)、4900152(林业派出所)。
四、火灾的善后工作和案件查处
1.火灾扑灭后,林业站要立即协同林派所做好火灾的查处工作。
2.村委会要主动与镇综治办、林业站协同做好森林火灾损失的赔偿事宜。
五、奖励与处罚:
1.认真执行本预案,有下列事迹的单位和个人,由镇政府给予表彰、奖励。
(1)发现火灾及时报告并采取得力措施,减少火灾损失的;
(2)在扑救森林火灾(火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的,或成绩显著的;
(3)积极参加扑救且表现突出的;
2.在森林火灾扑救过程中,有下列行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发现火警、火灾不报告,不扑救,造成损失的;
(2)不服从指挥调动,影响扑火时机的;
(3)国家工作人员在扑火过程中玩忽职守,造成恶劣后果的。
附件2
甲路镇护林防火半专业队伍名单
队 长:张 波
副队长:张乐宁
队 员: 陈光辉、殷祖军、李仁远、刘 平、孔维超、杨 峰、胡 鑫、徐大鹏、周祖祥、杨运虎、丁卫成、张正平、陈明春
附件3
甲路镇护林防火应急队伍名单
队 长:张乐宁
副队长:张 波
队 员: 胡冰靖、程 辉、李仁远、潘贵清、刘 平、夏 毅、汪 伟、陈光辉、刘端明、武 进、殷祖军、杨 峰、孔维超、胡 鑫、丁 浩、 宛 钊、冯 超、崔 晟、徐 鹤、汪 进、杨世发、陈新启、周祖祥、徐大鹏、杨运虎、丁卫成、程 磊、刘秩宁、朱华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