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梯畲族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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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6562G/201902-00062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云梯畲族乡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印发宁国市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2019-01-16 发布日期: 2019-01-16
有效性: 已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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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云梯畲族乡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印发宁国市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2019-01-16
发布日期: 2019-01-16
有效性: 已失效
关于印发宁国市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16 00:00 来源:宁国市云梯乡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相关单位:

    现将《宁国市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1月15日

 

 

 

 

宁国市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实施方案

 

    为加强污染地块环境管理,防范土壤环境风险,保障人居环境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原环保部令第42号)《安徽省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皖环函[2018]1123号)《安徽省污染地块风险管控方案(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到2020年,全市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总体得到管控;到2030年,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

    二、管控范围

    全市经调查确定的污染地块。

    三、管控措施

    (一)实施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污染地块土地使用权人应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和技术规范,开展土壤环境详细调查,确定污染程度和范围,并进行风险评估。土壤环境详细调查报告应主要包括地块基本信息,污染物类型、污染来源以及地下水是否受到污染等主要内容。风险评估报告应主要包括地块基本信息、主要污染物状况、土壤及地下水污染范围、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公众健康风险或者生态风险、风险管控、修复的目标和基本要求等内容。

    (二)设制围栏和标识牌。针对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确定的高风险污染场地以及拟开发为居住、商业、学校、医疗等公共设施的污染场地,周围要设置围栏和标识牌,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场地,保障周围群众人身安全。对暂不开发利用污染地块,环保部门要会同国土、规划部门划定风险管控区域,报人民政府批准后设立标识、发布公告。

    (三)实施风险管控。污染地块土地使用权人应当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并结合污染地块相关开发利用计划,编制有针对性的风险管控方案,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对暂不开发利用的污染地块,实施以防止污染扩散为目的的风险管控;对经初步调查查明为污染地块的,要针对地块具体情况,采取必要措施,管控环境风险。风险管控措施主要包括:及时移除或者清理污染源;采取污染隔离、阻断等措施防止污染扩散;开展土壤、地表水、地下水、空气环境监测;发现污染扩散,及时采取有效补救措施等。

    (四)加强日常监管。环保部门要定期对污染区域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根据调查评估结果,逐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合理确定土地用途,符合相应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地块,可进入用地程序。要强化全国污染地块管理信息系统运用,督促相关单位及时上传污染地块相关技术文件;完善污染地块信息共享机制,配合国土、规划部门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供地管理和城市规划。

    四、保障措施

    (一)长效监管,按月调度。环保部门要建立污染地块长效监管机制,加强详细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治理修复等环节的过程监管,防止污染扩散和二次污染。

    (二)强化跟踪,动态更新。环保部门要对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进行跟踪管理,及时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阶段和环境管理要求,采取有针对性的风险防范措施。

    (三)明确责任,部门联动。规划部门要结合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加强项目规划选址论证和建设审批管理;国土部门要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加强土地征收、收购、转让以及改变用途等环节监管;环保部门要加强与国土、规划等部门沟通协调,利用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实行信息共享,加强对污染地块联动监管,保障土壤环境安全。

 

    附件:宁国市污染地块名录

 

附件:

宁国市污染地块名录(截止2019年1月15日)

 

序号

地块名称

所属县(区)

地块四周范围

地块中心坐标

地块类型

地块占地面积

主要污染情况

进展情况

东经

北纬

1

原宁国市农药化工总厂

宁国市

宁国市汪溪办事处工业集中区南临燕子山,西距S104省道约350m

118.99113

30.66227

在产

约8万平方米

场地存在有机氯农药、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半挥发性有机物(SVOCs)超标现象。超标污染物包括六六六、滴滴涕、六氯丁二烯、1,2,4-三氯苯、1,2,3-三氯苯、苯、1,2-二氯乙烷、1,2-二溴乙烷、萘以及 1,2,4,5-四氯苯。其中六六六、滴滴涕、六氯丁二烯、1,2,4-三氯苯和 1,2,4,5-四氯苯超标率较高。

地下水样品中超标污染物包括滴滴涕、草甘膦、1,2-二氯乙烯、二甲苯、六氯丁二烯和三氯苯。

地表水样品中氨氮、六六六、三氯苯以及总石油烃超标。

场地土壤初步调查已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