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市直相关单位:
《宁国市美丽乡村建设长效管理办法》经市委农村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2019年3月20日
宁国市美丽乡村建设长效管理办法
为巩固我市美丽乡村建设成果,确保已建成的集镇建成区整治、省级中心村和市县自主建设中心村项目工程设施正常运转并长期发挥作用,根据省、市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乡村振兴战略为统领,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方针,按照“生态宜居村庄美、兴业富民生活美、文明和谐乡风美”的总目标,以提升农民生活品质、促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为出发点,以巩固美丽乡村建设成果、保证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正常运转为工作重心,确保已建成的美丽乡村项目工程设施正常运转并长期发挥作用。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原则。充分发挥政府在规划引领、制度规范和监督检查等方面的主导地位。
(二)部门指导原则。发挥市直各主管部门的业务优势,因地制宜,加强业务指导,确保管护效果。
(三)乡村主体原则。按照属地管理的工作模式,充分发挥乡镇、村两级在组织实施和监督落实方面的关键作用,调动工作积极性。
(四)分级管理原则。农业农村局负责全市美丽乡村长效管理具体业务的指导工作,属地乡镇、街道对辖区内美丽乡村建设长效管护负总责,集镇建成区、省级中心村和市、县自主建设的美丽乡村由属地乡镇、行政村具体负责实施。
(五)群众参与原则。充分尊重农民意愿,鼓励农民积极参与,发挥群众智慧和力量建设并维护美好家园。
(六)市场运作原则。借鉴农村清洁工程市场化做法,实行农村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维护管理市场化、公司化操作,提高管护制度的运行效率。
三、内容及标准
(一)管理内容
美丽乡村建设长效管理主要是指在美丽乡村建设过程中,通过各级政府财政项目资金投入建成的建筑外立面、河塘沟渠、绿化和道路、路灯、公厕、垃圾收集点(含垃圾桶)、污水处理设施等公共服务及基础设施等得到有效管护。依据国家和省有关项目工程管护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将美丽乡村建成的工程项目按照卫生保洁、绿化维护、公共服务及基础设施管护三种类型分类管理。
(二)管理标准
1.卫生保洁:
(1)集镇(村庄)道路沿线无暴露垃圾、污水、畜禽粪便、沉积泥土等,绿化带、公共活动场地等无杂草、无污物、无垃圾。农户庭院卫生环境由村民负责,实行门前“四旁三包”,规范开展“十星清洁户”创建,倡导农户保持室内卫生干净、整齐。
(2)无乱堆乱放,村旁屋边、河旁、村内道路建筑材料等杂物堆放整齐,柴草垛尽量堆放于房屋背面或绿化遮拦处,农户建筑材料有序堆放;无乱搭乱建、私拉乱接等现象,家畜禽实现集中圈养。
(3)保持集镇(村庄)内河道、沟渠、塘坝等水体清洁,及时打捞、清除、清运,确保无杂草、无漂浮物、无堆积垃圾、无异味。
(4)集镇(村庄)管护范围内垃圾桶、垃圾房、垃圾清运车保持干净整洁,不破损,垃圾不外溢。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垃圾收集点无焚烧垃圾现象。
(5)集镇(村庄)建筑墙面无乱涂乱画、随意张贴宣传品现象,文化墙保持干净、不褪色。
2.绿化维护:
(1)集镇(村庄)绿化树种的配置基本合理,道路两侧、公共场所、家前屋后等具备绿化条件的地方应绿尽绿。
(2)集镇(村庄)公共场所、道路两侧绿化带、草坪内无垃圾杂物、无粪便、无枯株、缺株,确保绿化植物生长良好。
(3)集镇(村庄)行道树、绿化带四周无乱拉乱晒、乱堆乱放现象,绿化整齐美观,无残缺破损。
(4)集镇(村庄)树木无乱砍滥伐现象。
3.公共服务及基础设施管护:
(1)镇(村)口标识、指示牌保持干净,村内宣传标识无破损、披挂、无乱涂乱画及褪色,公共服务及体育设施正常运转,及时修复锈蚀、破损等设施。
(2)公厕全年开放使用,保持干净卫生,基本无蝇、无臭,地面无污物、烟蒂,蹲位、便槽无垢,水冲设施完好,化粪池定期清理。厕内照明灯具完好,墙面、天花板、门窗和隔离板无积灰、污迹、蛛网,无乱涂乱画。厕外环境整洁,四周无垃圾、污水等污物。
(3)路灯要做好日常检修工作,太阳能路灯要及时更换蓄电池,确保设备完好、使用正常。
(4)微动力污水处理设施要定期做好水质监测,按期及时更换填料,确保池体、窨井和管网无堵塞、渗漏、开裂,盖板无丢失、破损,动力设施运作正常。要做好管网的破损维修及疏通清淤。农户新建房屋或农户新增排污口要及时纳入管网。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要保持收集管网、处理池常年完好,每年清淤不少于一次。
四、责任与方式
(一)明晰产权。集镇和美丽乡村中心村基本建成以后,凡是政府财政项目资金投入或社会捐助、群众自筹建设并投入使用的各类公共服务及基础设施,都属于农村集体资产,依权属由属地乡镇、村集体逐一登记纳入管理。凡是污水处理系统、路灯等联村公用或跨村共建的设施,其产权归属地乡镇政府所有,并依法进行资产管理;凡是在中心村和美丽乡村建设点的道路、公厕等设施,其产权归属地村集体所有,并依法进行资产管理,乡镇、村之间要完善移交手续;凡是由政府出资补助改徽等墙上的项目设施,其产权归村民所有。
(二)管理责任。按照“权属清晰、分级管理”和“谁受益、谁所有、谁管理”的原则,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单项农村公共服务及基础设施的业务指导工作;各乡镇、街道作为辖区内美丽乡村建成投入使用的公共服务及基础设施管理的责任主体,统筹负责组织、指导、监督村级做好设施的运行、维护和管理;中心村和美丽乡村建设点范围内建成使用的道路、公厕等美丽乡村建设设施由属地行政村具体负责管理;村庄内的危房改造等户建项目的长效管理由村民自行负责。
(三)管理方式。根据各乡镇、村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因类施策,鼓励采取各种与之相适宜的长效管理方式。
1.群众管护:通过发挥村民理事会、村民议事会等群众自发性组织的带头、监督作用,落实受益群众的日常管护责任。
2.承包管护:由村民委员会组织聘请有经验、有技能的本村居民,签订管护合同,明确权利义务。
3.社会管护:由乡镇或村委会集中向社会公开招标,通过市场化服务的形式,委托专业管护单位或人员落实管护责任。
4.其它管护:按照尊重群众意愿和符合当地实际的原则,由各乡镇或各行政村采取其他的管护方式。
五、资金来源
按照“财政补助一点、村集体和村民自筹一点、社会参与一点”的筹集资金渠道,规范建立美丽乡村长效管理资金投入机制。
(一)市级财政奖补。在全市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美丽乡村建设补助等有关专项资金的基础上,市级财政对建成并通过验收的集镇和省级中心村原则上按照3万元/每年标准予以安排,根据季度考核情况每年支付一次,各乡镇(街道)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奖补资金。主要用于绿化、污水处理设施、基础设施维护、公共服务运行和水电等费用的支出。市县自主建设的中心村日常管护由各乡镇(街道)和村自行负责。
(二)村级集体和村民自筹。在不增加农民负担的基础上,村级按照实际农业人口,在集体可支配资金中进行配套。中心村所在地村民(居住超过半年以上),由村委会商同村民理事会可收取一定物业费,村域范围内饭店、商店等经营场所按照一定数额缴纳保洁费、垃圾清运费及排污费等,具体标准可由各乡镇或各中心村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三)引导社会参与。鼓励和引导联系帮扶单位、企业、爱心人士等社会力量出资、出力支持美丽乡村长效管理工作,倡导采取志愿者、义工等形式开展环境长效自我管理,有效节约管理成本,提高管护效率。
美丽乡村建设长效管理资金由各乡镇具体负责管理,实行专账核算,管理资金结余部分结转下一年度使用。资金使用严格执行专款专用原则,并接受审计监督,确保合法合规。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全市美丽乡村建设长效管理工作在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市农业农村局具体负责日常督查、协调工作。各乡镇、村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制定中心村美丽乡村建设长效管理实施方案,具体抓好工作落实。市直相关部门要结合职能工作,做好长效管理日常的指导、服务工作。
(二)建立队伍,提高水平。各乡镇、街道要结合实际情况,明确具体工作人员,成立专门工作小组,落实具体管理队伍,细化工作职责。做好管护人员的培训,提高专业化水平。鼓励采取市场化、公司化管护模式,提高长效管理水平。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广泛开展美丽乡村建设长效管理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村民自身素质和卫生意识,形成良好的文明生活习惯。同时,通过聘请义务监督员、设立举报投诉电话等渠道,曝光环境卫生死角、脏乱差反弹及不文明现象和行为,营造环境管理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考核,严格督查。将美丽乡村长效管理纳入乡镇、街道乡村“乡村振兴”考核内容,采取季度考核方式,每个季度成绩平均得出年度管护成绩。年度成绩得分为90分及以上,按照标准予以奖补拨付;得分为80-90分,按照标准的80%比例进行奖补;80分以下,按照标准的60%比例进行奖补;并责令所在乡镇督促整改,考评结果均通过简报、通报等形式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扣除的管护资金用于奖励管护效果好的集镇和村,对污水处理设施损坏限期内未整改到位的不补助管护资金。
美丽乡村建设长效管护细则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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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核 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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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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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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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领导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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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镇(村庄)环境长效管理组织机构健全,有具体实施方案,人员、制度、措施到位。少一项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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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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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筹集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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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乡镇财政补贴,村集体补助,群众适当交费的长效管护资金筹措机制,社会筹集资金到位。一项不到位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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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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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
生
保
洁
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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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集镇(村庄)道路沿线无暴露垃圾、污水、畜禽粪便、沉积泥土等,绿化带、公共活动场地等无杂草、无污物、无垃圾。发现一处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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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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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无乱堆乱放,柴草垛尽量堆放于房屋背面或绿化遮拦处,农户建筑材料有序堆放;无乱搭乱建、私拉乱接等现象,家畜禽逐步实现集中圈养。发现一处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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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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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集镇(村庄)内河道、沟渠、塘坝等水体清洁,及时打捞、清除、清运,确保无杂草、无漂浮物、无堆积垃圾、无异味。发现一处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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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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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集镇(村庄)管护范围内垃圾桶、垃圾池、垃圾清运车保持干净整洁,不破损,垃圾不外溢,垃圾收集点无焚烧垃圾现象。发现一处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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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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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集镇(村庄)建筑墙面无乱涂乱画、随意张贴宣传品现象,文化墙保持干净、不褪色。发现一处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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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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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
化
维
护
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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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镇(村庄)有明确绿化养护人员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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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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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镇(村庄)绿化树种的配置基本合理,道路两侧、公共场所、家前屋后等具备绿化条件的地方应绿尽绿。发现一处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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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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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镇(村庄)公共场所、道路两侧绿化带、草坪内无垃圾杂物、无粪便、无枯株、缺株。发现一处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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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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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镇(村庄)行道树、绿化带四周无乱拉乱晒、乱堆乱放形象,绿化整齐美观,无残缺破损。发现一处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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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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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镇(村庄)树木无乱砍滥伐现象。发现一处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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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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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及基
础设施管护
2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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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口标识、集镇(村庄)指示牌保持干净,村内宣传标识无破损、披挂、无乱涂乱画及褪色,公共服务及体育设施正常运转,锈蚀、破损设施及时修复。发现一处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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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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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厕全年开放使用,保持干净卫生,水冲设施完好,化粪池定期清理。厕内照明灯具完好,无积灰、污迹、蛛网,无乱涂乱画。发现一处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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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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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灯做好日常检修工作,设备完好、使用正常。发现一处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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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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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动力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转(3分),及时更换填料,及时疏通清淤管网。农户新建房屋或农户新增排污口要及时纳入管网。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要保持收集管网、处理池常年完好,每年清淤不少于一次。发现一处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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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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