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沥溪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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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6415Y/201907-00083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河沥溪街道办事处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印发《河沥溪街道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河发〔2019〕93号
成文日期: 2019-07-25 发布日期: 2019-07-25
有效性: 已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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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河沥溪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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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印发《河沥溪街道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河发〔2019〕93号
成文日期: 2019-07-25
发布日期: 2019-07-25
有效性: 已失效
关于印发《河沥溪街道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7-25 00:00 来源:宁国市河沥溪街道办事处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村、社区,各部门:

 

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同意,现将《河沥溪街道督查工作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9年7月19日

 

 

 

 

 

 

河沥溪街道督查工作方案(试行)

 

为进一步做好督查工作,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促进街道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特制定督查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没有督查就没有落实》讲话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街道中心工作、重点任务,以推动工作落实为核心,不断强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积极开展督查工作,确保办事处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二、督查内容及重点

1、党工委会议议定事项。结合党工委会议议定内容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当月党工委会议议定事项在两个月后开展督查。

2、主要领导重要批示。认真做好主要领导批示件和交办工作的督促落实,及时将落实情况进行报告反馈。根据批示件的时间要求随时开展督查。

3、办事处阶段性重点工作。如文明创建、征地拆迁、信访维稳、扫黑除恶等工作。根据主要领导要求随时开展督查。

4、目标管理考核事项。围绕涉及目标管理考核事项,结合工作开展情况,由分管领导提出报主要领导审核同意后开展督查;或由主要领导直接交办督查事项。

5、工作纪律的督查。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党风廉政等工作纪律督查。由纪工委书记直接提出督查要求或者根据主要领导交办随时开展督查。

三、督查方式及程序

原则上按照“督查(自查)—交办整改—反馈—二次督查—通报”的督查形式,督查工作组将对部署情况、推进情况、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分管领导对此项工作是否部署到位,二级机构负责人是否明确专人负责,具体经办人是否落实到位,层层督查,责任到人。对完成的事项进行销号,对未完成交办事项的部门通报批评,对影响恶劣的视情况予以追责。

四、督查结果的运用

健全正向激励机制,总结、推广、宣传督查中发现的典型经验做法,对工作落实迅速、措施得力、目标任务完成效果明显的部门,提出考核加分意见,报街道党工委审定后,给予加分奖励;对执行决策不力、工作落实不到位的督促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严格责任追究,提出考核扣分意见,报街道党工委。督查结果作为各部门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工作要求

1、执行督查通报制度。进一步明确办理责任单位、完成时限、督办情况,使督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督查工作情况,及时形成督查结果通报。

2、强化督查跟踪反馈。通过及时反馈督查事项的办理情况以及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在具体落实中采取的措施、办法、遇到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以及取得的成绩经验,尤其是反馈落实中出现的新情况、新动态和群众反映强烈,具有典型性、倾向性的问题,以及解决的建议和一些好的做法,为领导正确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

3、严格责任追究。对督查事项敷衍塞责、弄虚作假、推诿扯皮、无故拖延甚至顶着不办的,视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处理。

 

附件1: 河沥溪街道工作督查审批表

附件2: 河沥溪街道工作督查自查表

附件3: 河沥溪街道督查工作交办单

附件4: 河沥溪街道工作督查结果反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