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沥溪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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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6415Y/201708-00073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河沥溪街道办事处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印发《河沥溪街道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河办发〔2017〕162号
成文日期: 2017-07-22 发布日期: 2017-07-22
有效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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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河沥溪街道办事处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印发《河沥溪街道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河办发〔2017〕162号
成文日期: 2017-07-22
发布日期: 2017-07-22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河沥溪街道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7-22 00:00 来源:河沥溪街道办事处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村、社区、直属各部门:

  《河沥溪街道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已经批准实施,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1、《河沥溪街道河长制工作领导组人成员名单》

  2、《河沥溪街道(河流、塘库)街道、村两级河长一览表》

 

 

                       2017年7月4日

 

 

 

 

抄:市政府办、市水务局

河沥溪街道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

 

    为切实改善街道河库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落实水环境治理责任,根据宁办发〔2017〕65号文件《中共宁国市委办公室、宁国市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宁国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快实施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以提升人民群众生活品质为根本,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突出重点、标本兼治,集中整治、长效管理的原则,建立河库“河长制”,落实管理责任,组织河库整治,加强监督考核,着力恢复和提高河库综合功能,促进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

  二、实施范围

  全街道所有河、库及大塘。

  三、总体目标

 (一)总体目标。通过建立街道、村两级“河长制”,进一步明确街道、村各部门职责,健全街道村河塘保洁和水环境治理长效机制,坚持“问题在水里,根源在岸上”的管理原则,努力使河、库及大塘水质达到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消除沿河违章建筑、乱堆垃圾、河内违法设障的现象;河、库、大塘水面水质、环境面貌明显改善,实现“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目标。

  四、“河长”的设置

  根据街道目前河库管理体系,构建街道、村二级“河长”组织体系。

  (一)由街道党工委书记、副书记、办事处主任担任“河长”,相关分管领导担任副河长,相关职能单位、站所作为“河长”责任单位;

  (二)河系所经村设立“村河长”。

  五、主要任务

  (一)全面发展生态农业。大力推进沿河库农业结构调整,发展现代高效农业、环保农业、生态农业、休闲农业,加快调整传统种养殖业,大力推广应用绿色有机生产技术,控制农药、化肥使用量,全面整治保护区内的畜禽养殖、围网养殖,切实减少沿河库农业污染源。

  (二)着力推进河库整治。采取有效生态措施,改善河库水环境质量。加强生态清淤,每年有计划有重点地实施河库清淤工程,加强淤泥资源化利用,防止二次污染;大力实施沿岸植被恢复工程,有效隔离和控制入河污染物;加强河库与河岸垃圾清除,加强河库水域环境卫生监管,建立属地河岸和水面保洁长效管理措施。

   (三)大力推进沿河景观环境整治。实施驳岸整修,消除临跨河违章设施,清除沿河乱堆乱放现象,实施河岸绿化及河库沿线防护林带建设,消除河库两侧乱设广告牌、乱涂写、乱搭建、乱堆放、乱倾倒等现象,使沿河环境景观达到河库驳岸整齐,河堤绿化,两岸建筑物外形美观的效果。

  六、职责分工

  (一)组织协调机构

  街道成立“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河长制”办公室。“河长制”办公室负责工作部署协调,制订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监督工作落实,组织实施考核。

  (二)“河长”职责

  “河长”是所负责河库水环境综合整治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为:牵头组织实施“一河一策、一库一策”综合整治,协调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和措施;督导下级“河长”和有关部门履行职责;协调处理河库水环境综合整治重大问题;对不合格、整改不力的下级“河长”进行约谈。

  (三)“河长”责任单位、站所职责

  农业农村办(水利部门)负责开展水资源管理保护、水功能区水质水量监测,推进节水型社会和水生态文明建设,组织水域岸线登记及管理、河道采砂管理、水土流失治理、提防工程管理与养护、河湖水工程建设等,依法查处水事违法违规行为。

  农业农村办(农业部门)负责监管农业资源、畜禽养殖,推进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

   综治办负责指导、加强涉嫌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

  财政所负责河道水环境保护治理的资金支持和管理,协调落实“河长制”相关资金,监督资金使用情况。

  国土所负责开展矿产资源开发整治过程中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协调河湖治理项目用地保障、河湖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界确权。

统筹办负责划定控制范围,严格控制河道管理范围和规划保留区内非防洪建设项目。负责加强河道两岸违章建筑及综合整治管理。

环卫办负责河道及周边环境整治,沿河垃圾收集、处理,加大沿河巡查执法力度,杜绝垃圾入河。

安监站、环保站负责河道入河污染源治理,开展工业企业和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检测,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进行监督性监测,负责污水排放的执法及水体交接断面的监测和考核。

林业站负责指导、监督林产业面源污染治理和生态公益林保护与管理,水土涵养林和水土保持林建设,河道沿岸的绿化造林工作。

党政办负责指导新闻媒体开展“河长制”主题宣传报道活动,及时宣传水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成效。

纪工委、监察室负责对“河长制”管理工作的相关部门职责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河长制”是深入推进我街道水环境综合治理的一项全局性、战略性举措,各村、社区相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全面落实责任,统筹协调安排,确保“河长制”覆盖辖区内河库。各河长对工作要亲自部署、亲自协调,解决“河长制”推行中的重大问题。

  (二)强化督查考核。实施“河长制”要全面树立水生态文明理念。各河长要加强对“河长制”的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妥善予以解决。“河长制”办公室要加强定期督查和年度考核,考核情况及时通报各村。

  (三)做好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各类宣传平台作用,紧紧围绕“河长制”管理工作重点,向社会公众开展广泛宣传,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引导公众积极关注、支持、参与河库管理与保护,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附件1: 

河沥溪街道河长制工作领导组人成员名单

 

组  长:张玉家 、汤红剑

副组长:戴  浩 、周春宁   

成  员:华清平、戴  浩 、 刘晓晖、汪 祥、陈辉敏、方 玲、杨朝忠、 余海群、官昌国、程秀苇、程 林、倪帮逸、吴立新、吴小波、张亚军、樊建忠、胡  鹏、雷何环、华博渊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办,办公室主任由吴立新同志兼任,王明同志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附件2 :         

河沥溪街道(河流、塘库)街道、村两级河长一览表

河流、水库名称

流经村

总河长

街道级河长

职务

村(社区)级河长

  东津河河沥溪段

平兴段

张玉家汤红剑

 

戴  浩 汪  祥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纪工委书记主任科员

李晓平(村主任)

坞村段

华清平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程玉亭(社区主任)

桥东段

方  玲

街道党工委委员、

办事处副主任

杨  艳(社区主任)

桥西段

余海群

街道党工委委员

胡刘莉(社区主任)

蔬菜段

杨朝忠

街道党工委委员、

武装部长

余有喜(社区主任)

嵩合段

刘晓晖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郑志宏(社区主任)

畈村水库         

畈村村

 

 

汤红剑

陈辉敏

街道党工委委员、

办事处副主任

盛景德(村书记)

三泉水库

畈村村

陈辉敏

街道党工委委员、

办事处副主任

喻  涛(村主任)

杨树岭水库

平兴村

戴  浩 汪  祥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纪工委书记主任科员

刘宏斌(村书记)

张村水库

平兴村

戴  浩 汪  祥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纪工委书记主任科员

李晓平(村主任)

敖家冲水库

长虹村

周春宁戴  浩 

街道党工委委员、

办事处副主任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纪工委书记

胡为祥(村委委员)

荆虹水库

长虹村

刘晓晖戴  浩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纪工委书记

张腊贵(村书记)

朝阳水库

长虹村

方  玲周春宁

街道党工委委员、

办事处副主任

 汪  伟(村支委)

尚村水库

长虹村

周春宁余海群

街道党工委委员、

办事处副主任

李宗平(村主任)

亭子冲水库

长虹村

周春宁华清平

街道党工委委员、副书记

办事处副主任

黄清霞(村支委)

凤凰山水库

长虹村

杨朝忠周春宁

街道党工委委员、

办事处副主任武装部部长

王翠红(村委委员)

畈村村境内河流

畈村村

汤红剑

陈辉敏

街道党工委委员、

办事处副主任

喻  涛(村主任)

长虹村境内河流

长虹村

周春宁

街道党工委委员、

办事处副主任

李宗平(村主任)

平兴村境内河流

平兴村

戴  浩 汪  祥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纪工委书记主任科员

李晓平(村主任)

 备注:各单位自行推荐一名联络员并提供联系方式。

 

 

 

 

 

 

 

 

 

 

 

 

 

 

主题词:

抄送:宁国市人民政府、市水务局

[拟文单位]  2017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