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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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636XQ/201909-00060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港口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名称: 【政策文件】港口镇帮扶开发工作实施方案 文号:
成文日期: 2019-09-19 发布日期: 2019-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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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港口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名称: 【政策文件】港口镇帮扶开发工作实施方案
文号:
成文日期: 2019-09-19
发布日期: 2019-09-19
【政策文件】港口镇帮扶开发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9-09-19 00:00 来源:宁国市港口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村、各局办:

《港口镇帮扶开发工作实施方案》已经港口镇党委、港口镇政府同意,现将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港口镇帮扶开发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央、省、市关于精准帮扶、精准脱贫的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精准帮扶、精准脱贫为基本方略,以增加贫困人口收入为核心,把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最大民生工程,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坚持帮扶开发与经济社会发展相互促进,坚持精准帮扶与社会保障有效衔接,坚持帮扶开发与生态保护并重,动员各方力量,举全镇之力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2019年底全镇困难人口全部实现“两不愁、三保障”,为港口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夯实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港口镇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严格执行脱贫攻坚“一把手”责任制,切实把帮扶开发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最大民生工程摆上重要日程,打造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坚强战斗堡垒。

(二)坚持政府主导,实施合力攻坚。强化政府主导作用,引领市场、社会协同发力,鼓励先富帮后富,构建专项帮扶、行业帮扶、社会帮扶互为补充的帮扶格局。

(三)坚持分类指导,实行精准施策。找准帮扶对象、致贫原因和帮扶需求,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制定帮扶措施,做到一户一策,扶真贫、真帮扶、真脱贫,切实提高帮扶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坚持群众主体,激发内生动力。正确处理好政府、社会帮扶和自身努力的关系,坚持群众主体地位,保障贫困群众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充分调动和激发广大干部群众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五)坚持保护生态,实现绿色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把生态保护放在优先位置,坚持帮扶开发与生态保护相统一,积极探索生态脱贫的新路子,让贫困人口从生态保护和生态建设中得到更多实惠。

(六)坚持统筹推进,积极改革创新。坚持开发式帮扶和保障式帮扶相结合,坚持脱贫攻坚规划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相衔接,与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统筹;以改革为动力,以提高帮扶成效为目标,创新帮扶开发路径,不断完善资金筹措、资源整合、利益联结、监督考评等工作机制,形成有利于发挥各方优势、全社会协同推进的大帮扶格局。

三、目标任务

按照“坚决贯彻精准帮扶精准脱贫基本方略,确保十三五末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的目标要求,实现现行标准下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稳定实现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高于全市平均水平,镇域经济发展壮大,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加,在全市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一)精准帮扶阶段:2018年底前,完成贫困人口再识别工作,实现精准识别,建立全镇贫困人口台账,制定精准帮扶措施。

(二)全面脱贫阶段:建立贫困人口动态调整机制,按照一户一策精准帮扶,精准脱贫。2019年底前,实现全镇贫困人口全部脱贫。

(三)巩固提升阶段:对脱贫群众实施动态监测,对因病、因学、因祸等困难群众继续实施帮扶,巩固提升帮扶效果。

四、工作措施

在精准识别贫困人口的基础上,按照精准帮扶、精准脱贫要求,认真组织实施脱贫“九项措施”。

(一)实施产业脱贫

1. 发展特色种养业帮扶。立足区域功能定位及特色资源,统筹安排全镇涉农资金,支持贫困群众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种植业和生态养殖业,增加种养业收入。2. 鼓励乡村振兴帮扶。结合乡村振兴战略,扩大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有机食品生产,完善“双创”支持政策,支持农民创新创业项目。3. 开展乡村旅游帮扶。依托乡村旅游资源,培育发展生态旅游、民俗旅游、文化旅游、休闲旅游等旅游业态,鼓励贫困群众发展特色农产品、手工艺制作、兴办农家乐等方式,拓宽增收渠道。4. 发展电商帮扶。将“互联网+”与脱贫攻坚相融合,发挥电子商务进农村、网上供销进万村等项目带动作用,完善乡镇服务站和村级服务点功能及配套设施,对接特色农产品网上销售平台,与贫困户、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建立直采直供关系,促进特色农产品网上销售,促进贫困户增收。鼓励引导贫困家庭开设网店,并给予网络资费补助、小额信贷、免费电商培训等支持。加强交通、物流、供销、邮政等部门及大型电商、快递企业信息网络共享衔接,鼓励多站合一、服务同网。5. 探索资产收益帮扶。按照“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的思路,组织开展资产收益帮扶工作。探索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宅基地权益等作价入股参与企业经营,最大限度释放贫困户资产潜能,让贫困人口分享资源开发收益。加大金融支持林业改革,畅通林权抵押贷款通道,解决贫困农民发展生产的资金瓶颈。

(责任单位:农林水局、建设局、经发局、社事局、财政局、各村)

(二)实施就业脱贫

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实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户”目标。通过落实就业扶持政策和综合运用就业服务手段,帮助有就业意愿的贫困户家庭劳动力(以下简称贫困劳动者)实现就地就近就业或转移就业。1.实施贫困劳动者免费培训政策。围绕技工大省技能培训工程,整合各部门各行业培训资源,以就业创业为导向,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引导用人单位、职业教育培训机构通过订单培训、定岗培训、定向培训等方式,对贫困劳动者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2.加大对贫困人口创业的政策扶持。重点支持通过“企业+贫困户”“农民合作社+贫困户”或加盟农村电商等形式创业,以提高创业成功率。符合条件的落实帮扶小额贷款或创业担保贷款及财政贴息,并给予一次性创业补助。支持贫困家庭大学生、农民工等返乡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3.开发贫困劳动者就业岗位。以“林长制”、“河长制”为政策导向,开发“护河员”、“护林员”、“护路员”等公益性岗位,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帮助劳动力较弱或无法外出就业的贫困人口就业。

(责任单位:社事局、经发局、农林水局、财政局、各村)

(三)实施生态保护脱贫

坚持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并重,治理环境与改善民生并举,加强资源保护和生态修复,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增加生态公益岗位,使贫困群众通过参与生态保护实现就业脱贫。1.加强生态系统保护。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项目,加大天然林保护、生态公益林等重点工程建设,增加农民的政策性补助收入。动员贫困人口参与生态保护和建设工程,提高贫困人口受益水平,降低因灾致贫返贫发生率。引导贫困群众调整产业结构,因地制宜发展环境友好型农业,大力发展生态经济林产业。2.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积极开展农村改厕改圈、生活垃圾治理、生活污水处理、畜禽养殖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等环境整治工作。在改善生态环境的同时,提供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和卫生保洁等公益就业岗位,优先安排贫困人口就业。围绕“硬化、亮化、绿化、美化”目标,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村容村貌整治。鼓励开展美丽乡村建设,保护和尊重乡村自然地貌、田园风光和山水格局。引导村民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习惯,自觉建设好、维护好共有的人居环境。

(责任单位:农林水局、建设局、执法局、各村)

(四)实施智力帮扶

坚持帮扶先扶智,实施多元扶持与资助政策,让农村贫困家庭子女享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全面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实行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对普惠性幼儿园的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儿童优先予以资助,对义务教育阶段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对普通高中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给予国家助学金资助,免除公办普通高中贫困户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对公办中职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对中职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国家助学金。优先办理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信用助学贷款,合理利用“栋梁工程”、“福彩公益金”等项目,优先资助贫困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入学。

(责任单位:社事局、镇总工会、镇团委、妇联、各村)

(五)实施社保兜底脱贫

完善农村社会救助体系,促进帮扶开发与社会保障有效衔接。充分发挥农村低保等社会救助制度在稳定脱贫中的保障作用,对无法通过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等脱贫的家庭实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1.提高社会救助水平。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将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贫困家庭人口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建立农村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及时调整低保标准。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制定并严格执行特困人员认定办法,根据上年度城乡居民消费支出水平科学测算基本生活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加强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建设和管养,重点拓展护理功能,优先保障完全或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特困人员。全面实施临时救助工作,科学制定救助标准,规范救助对象认定,提升托底救助能力,增强救助时效性。做好“救急难”工作,加快推开“救急难”综合试点,建立主动发现、部门协同、信息共享、慈善衔接机制。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统筹救助资源,发挥制度合力,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急难可救。2.逐步提高农村基本养老保障水平。统筹推进城乡养老保障体系建设。把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作为脱贫攻坚、改善民生的重要途径之一。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完善缴费与待遇挂钩的激励机制,适时提高最低缴费档次,增加个人账户积累,提高个人账户养老金水平。3.健全三留人员和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设置公益岗位、引入志愿者等方式,引导社会力量为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三留守”人员提供关爱服务。加强留守儿童关爱服务设施和队伍建设,健全留守儿童关爱服务网络。推动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依法开展受监护侵害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探索建立儿童社会保护“监测预防、发现报告、评估转介、帮扶干预”反应机制。研究制定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相关政策,推进农村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提升乡镇敬老院服务保障能力,推动形成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支持农村幸福院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运营,建立健全关爱互助帮扶机制。加强对“三留守”人员的生产扶持、生活救助和心理疏导。支持发展残疾人康复、托养、特殊教育事业,逐步建立完善残疾人康复救助制度,落实并完善专项社会保障政策措施,全面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加强贫困残疾人适用技术培训,优先扶持贫困残疾人家庭发展生产,支持引导残疾人就业创业。4.推进贫困户危房改造。整合使用危房改造、抗震改造、灾损农房恢复重建等项目资金,重点支持贫困户危房改造。探索采用贷款贴息、建设集体公租房等多种方式,切实保障贫困户基本住房安全。到2019年底前,全面完成全镇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任务,确保贫困群众住有所居、住得安全。

(责任单位:社事局、财政局、妇联、建设局、各村)

(六)实施健康脱贫

通过加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和医疗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重大传染病、地方病、慢性病得到有效防控,健康水平明显提高,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得到有效控制。1.切实减轻贫困人口看病就医费用负担。着力推进“三保障一兜底”,形成贫困人口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兜底保障相互衔接的医疗保障体系。贫困人口参保个人费用由财政全额代缴;降低贫困人口基本医保住院补偿起付线,提高基本医保补偿受益水平;提高贫困人口医疗救助水平;实行贫困人口医疗费用“351”兜底保障,贫困人口在县域内、市级、省级医疗机构就诊,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综合补偿后,个人年度自付费用分别不超过0.3万元、0.5万元和1万元,剩余部分合规医药费用实行政府兜底保障;实行贫困人口慢性病门诊“180”补充医疗保障,贫困慢性病患者1个年度内门诊医药费用,经“三保障一兜底”补偿后,剩余合规医药费用由补充医保再报销80%;贫困人口患50组重大疾病患者实施“5090”工程,单次或年度省内住院医药费用经“三保障一兜底”综合医保补偿后,经测算报销比例未达到90%的合规医疗费用由政府补偿。2.健全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保障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努力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大力实施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大重大疾病和地方病防控力度。3.开展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贫困人口每人建立1份电子健康档案,为每个贫困户确定1名乡村医生签约。区别不同健康状况,按照疾病患者、高危人群和一般人群对贫困人口实行分类健康干预,提供基本公共卫生、健康管理、基本医疗等服务。

(责任单位:社事局、卫计局、财政局、各村)

(七)实施基础设施建设帮扶

以道路、水利等为重点,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破除发展瓶颈制约,着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1.实施四好农村公路建设。加快实施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较大自然村道路硬化工程,对现有公路进行升级改造或路面改善,加强农村公路安全防护。2.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以集中式供水为主、分散式供水为辅的方式,解决贫困户的饮水安全问题。强化水源保护,发展适度规模集中供水,大力提高自来水普及率、供水保障率和水质合格率。推进农田水利建设,推进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加快推进山洪灾害治理工作、抗旱应急水源等民生水利工程建设,全面提升防灾抗灾能力。加强水土流失治理和水生态环境保护。

(责任单位:农林水局、建设局、财政局)

(八)实施金融帮扶

大力推进帮扶小额信贷。实施帮扶小额信贷工程,大力支持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贫困户提供5万元以内、3年以下免抵押、免担保的信用贷款。帮扶小额信贷实行利率优惠,贷款利率在同期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幅度不得超过10%。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助学贷款、妇女小额贷款、康复帮扶贷款实施力度。对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生助学贷款。

(责任单位:财政局、各银行)

(九)实施社会帮扶

坚持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相结合,广泛动员和凝聚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形成政府、市场、社会互为支撑,专项帮扶、行业帮扶、社会帮扶“三位一体”的大帮扶格局。1.推进定点帮扶工作。实行“镇级领导包村、机关干部包户”的帮扶工作机制,每个领导联系1个村,每户贫困群众确定一名帮扶干部,确保村村有结对、户户有帮扶的帮扶格局。扎实开展“五级书记带头大走访”活动,镇、村党组织书记带头进农村、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积极访民情、汇民智、释民惑、解民忧、惠民生。2.落实部门帮扶职责。各局办要结合各自系统内帮扶工作任务及相关文件要求,主动与上级部门对接,争取项目实施帮扶工作;主动与帮扶站对接,统筹项目精准实施;主动与帮扶群众及所在村对接,及时做好项目落地工作。3.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充分发挥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在人才智力帮扶上的优势和作用,鼓励民营企业积极参与“百企帮百村”精准帮扶行动。对吸纳农村贫困人口就业的企业,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职业培训补贴等就业支持政策。落实企业和个人公益帮扶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发挥好“10·17”全国帮扶日社会动员作用,鼓励社会各界为贫困群众捐资捐助、参与帮扶开发,释放社会公众帮扶济困的巨大潜力,形成全社会关注帮扶、参与帮扶、支持帮扶的浓厚氛围。

(责任单位:党政办、财政局、各村)

五、工作保障

各村、各局办要把精准帮扶、精准脱贫的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确保帮扶攻坚决战决胜。

(一)落实帮扶开发主体责任。实行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明确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为帮扶开发的第一责任人。各村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制定帮扶开发实施方案,于2018年9月底前报镇帮扶站。

(二)强化帮扶开发帮扶责任。各局办和各村开展结对帮扶,充分发挥部门优势,整合自身资源,在帮扶干部、项目、资金、人才、信息和技术等方面提供帮助。结对帮扶干部职工要按照“一户一法”的要求,结合贫困户实际制定帮扶计划,加强跟踪帮扶,千方百计推进帮扶计划落实,确保结对帮扶对象稳定实现“吃穿不愁、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的稳定脱贫。

(三)加强帮扶开发资金保障。通过整合相关资金、举办募捐活动吸引社会资本进入等方式,设立不低于1000万元的帮扶专项基金,用于产业帮扶带动贫困家庭增产增收。财政局、帮扶站要加强对专项帮扶资金使用的检查与监管,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对帮扶领域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对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帮扶资金要实行“零容忍”,坚决查处到位。

(四)实施帮扶开发目标考核。将帮扶开发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考核,由帮扶站组织实施,确保工作推进有力。对帮扶开发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进行通报表彰。对帮扶开发工作不力、绩效不佳的单位和个人,从严从重问责追责。

(五)加强帮扶开发工作宣传。各村、各局办要利用多种方式,大力宣传帮扶开发工作的重要意义及精准帮扶的战略部署,对基层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自强不息、自力更生、决战贫困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开展学习活动,并予以大张旗鼓地宣传,弘扬帮扶济困、乐善好施的传统美德,营造凝聚人心、鼓舞干劲、奋发作为、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