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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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港口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名称: 【文字解读】港口镇“八月育才 关怀行动”政策 文号:
成文日期: 2019-08-09 发布日期: 2019-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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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港口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名称: 【文字解读】港口镇“八月育才 关怀行动”政策
文号:
成文日期: 2019-08-09
发布日期: 2019-08-09
【文字解读】港口镇“八月育才 关怀行动”政策
发布时间:2019-08-09 00:00 来源:宁国市港口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我镇开展关爱贫困大学生圆大学梦即“八月育才 关怀行动”以来,资助了一大批贫困家庭的孩子圆大学梦,收到社会的良好评价。港口镇总工会、镇团委、镇妇联、镇关工委决定今年将继续开展此项活动,现就活动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01
资助对象

此次活动资助对象为2019年高考录取的困难家庭大学新生、且被国家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录取的港口镇境内的学生,凡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向所在地的村、社区提出申请:

1、属于低保家庭;

2、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负债过多面临失学的;

3、因灾造成家庭经济困难面临失学的;

4、父母双亡的孤儿;

5、残疾困难家庭和残疾学生。

 

02
资助标准及名额

1、资助标准:此次对困难大学新生的资助标准一般为2000元左右,也可视资助者要求结对资助。

2、名额分配:原则上每村、社区申报1名,对贫困生较多的村、社区可多报1-2名。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无贫困生不报,各村、社区严格把关。

 

03
程序申报及要求

1、由困难学生本人持高等院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个人申请(注明困难原因)到所在村、社区填写《港口镇“八月育才 关怀行动”申请表》;

2、各村、社区对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将个人申请及《申请表》和通知书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于8月16日前报港口镇团委,逾期视为自行放弃。

3、镇政府对上报的材料,组织相关人员逐一入户调查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资助。

4、已享受市级相关资助的贫困学生,不享有镇“八月育才 关怀行动”的重复资助。

5、各村、社区对此次活动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要按照标准和要求,做好审核上报工作,确保品行优良,成绩优秀的贫困大学生得到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