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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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728514493N/201803-00024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南山街道办事处 主题分类:
名称: 【领导解读】南山街道办事处主任易秉祥解读“森林采伐限额计划” 文号: 宁南字〔2018〕43号
成文日期: 2019-02-20 发布日期: 2019-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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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南山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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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领导解读】南山街道办事处主任易秉祥解读“森林采伐限额计划”
文号: 宁南字〔2018〕43号
成文日期: 2019-02-20
发布日期: 2019-02-20
【领导解读】南山街道办事处主任易秉祥解读“森林采伐限额计划”
发布时间:2019-02-20 00:00 来源:南山街道办事处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宁政办秘(2016)116号《关于下达“十三五”期间全市年森林采伐限额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情况,现将2018年森林采伐限额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限额采伐管理制度和凭证采伐林木制度

各村要及时将森林采伐限额计划分解落实到农户,农户依据分配的采伐指标申请零星林木采伐许可证。申请成片采伐(1亩以上皆伐、或连片采伐蓄积15立方米以上的其他采伐)的,按程序上报市局审核审批。除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外,其他采伐都必须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天然林保护政策和我市有关森林资源保护管理要求,暂停天然林商业性采伐。

二、强化林木采伐作业设计

农户申请零星采伐天然商品林的,需林业站先进行抚育采伐设计,作业设计作为核发零星林木采伐许可证的附件材料,公益林抚育采伐作业设计按公益林采伐程序办理。除经依法批准占用征收林地上的天然林可以实施皆伐外,严禁对天然林实施皆伐改造。

三、落实林木采伐公示制度

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集体林木采伐管理的通知》(宁林政[2017]191号)要求,落实林木采伐公示各项措施。各村将森林采伐限额计划分配方案登记造册、张榜公示,造册登记表及公示材料等相关计划发放资料于3月30号前报送林业站备存。所有公示资料作为林木采伐审核审批档案资料归档管理、备查。

四、完善林木采伐申请审核审批程序

林权人申请采伐林木,需提交经村民组、村级林长签字同意的《宁国市林木采伐申请表》,提供申请采伐山场林权证原件和复印件。申请成片采伐、或因灾害性处置等特殊情况需要采伐林木,经林业站现场勘察符合条件的开展采伐作业设计,并提出初审意见,街道办事处签字盖章后报市局审核。松木采伐继续按照松材线虫病疫木管理办法上报市局审批,实行定向运输、定点加工。

五、加强森林资源源头管理

充分发挥村级林长在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中的作用,多途径公布举报电话、畅通举报路径。一旦发现滥砍乱伐、毁林毁竹开垦行为,要及时报森林公安依法查处,对发现的问题跟踪问效,查处、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