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文化和旅游局(广播电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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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宁国市文化和旅游局(广播电视局) 主题分类:
名称: 【文字解读】《政府购买文物保护员岗位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政策 文号:
成文日期: 2018-12-03 发布日期: 2018-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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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文字解读】《政府购买文物保护员岗位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政策
文号:
成文日期: 2018-12-03
发布日期: 2018-12-03
【文字解读】《政府购买文物保护员岗位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政策
发布时间:2018-12-03 00:00 来源:宁国市文旅委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夯实农村基层文化基础工作,充分发挥文物保护员在公共服务中的作用,根据《安徽省文化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基层公益文化岗位试点工作的通知》(皖文财【2017】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文物保护的工作实际,我委出台了本工作实施方案,有关政策问题解读如下:

一、出台方案的背景

为深入贯彻《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文化厅等部门关于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落实《安徽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加强基层文物保护队伍建设,提升基层文物保护能力,切实解决文物保护单位“有人保护”的问题,促进我市文物保护事业的发展。按照皖文财【2017】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文物保护的工作实际,市文旅委按照出台规范性文件程序制定了本实施方案。

二、方案的主要内容

方案明确了具体配备文物保护员单位、人员条件、选拔程序、岗位职责、薪资标准、管理和考核等具体内容。

一是明确配备文物保护员单位:根据我市实际情况,为6处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配备文物保护员(其中:2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仙人塔、毛竹山、官山遗址)和4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山门洞摩崖石刻、周氏祠堂、上坦桥、千秋关))。

二是明确人员条件:熟悉当地历史、民俗风情、地理环境、文物古迹;热心文物事业,具备一定的文物保护能力和业务知识;年龄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本行政村人员优先聘用。在职村委会干部不得兼任文物保护员。

三是明确选拔程序:按照基层推荐的方式进行。由各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所在乡镇推荐2-3名候选人,经政府购买文物保护员岗位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考核确定录用,录用期限为一年。

四是明确岗位职责:文物保护员协助区文广新局做好文保单位的日常管理和安全防护;积极做好文物保护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及时准确上报各种与文物安全、保护相关的信息(一旦发现破坏文物等违法行为,要及时报告,立即制止)。

五是明确薪资标准:每人每年¥10000.00元的标准,分基础补贴和绩效补贴两块,基础补贴每人每月500元,当月发放;绩效补贴依据年终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发放。

六是明确管理和考核:

(一)考核内容 :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现状;履行岗位工作职能情况;信息反馈沟通情况;接受培训教育情况。

(二)考核办法措施:考核分为定期考核和平时考核,定期考核每年年终进行一次,由政府购买文物保护员岗位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平时考核采取不定期抽查的方式进行,考核结果纳入年终考核。

(三)奖惩办法:考核等级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年终考核等级被评为优秀的,给予一定的精神、物质奖励;考核等级不称职的,扣除绩效补贴,并取消其上岗资格,重新录用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