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数据资源局(市政务服务局、市公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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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341702730007167Y/201907-00055 组配分类: 部门解读
发布机构: 宁国市数据资源局(市政务服务局、市公管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乡镇(街道)小额公共资源交易 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建立农村 工匠库的指导意见》解读 文号:
成文日期: 2019-06-29 发布日期: 2019-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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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乡镇(街道)小额公共资源交易 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建立农村 工匠库的指导意见》解读
文号:
成文日期: 2019-06-29
发布日期: 2019-06-29
《关于乡镇(街道)小额公共资源交易 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建立农村 工匠库的指导意见》解读
发布时间:2019-06-29 00:00 来源:宁国市数据资源局(市政务服务局、市公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制定目的和依据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乡镇(街道)小额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根据《宁国市农村公共资源交易大市场建设实施方案》(宁办发〔2018〕152号)《关于印发<宁国市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审批权限><宁国市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及货物和服务项目交易操作规程>的通知》(宁财〔2018〕159号)。

二、指导意见的主要内容

《关于乡镇(街道)小额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的主要内容1.成立组织机构;2.规范交易场所;3.明确交易范围;4.规范运行程序。

《关于建立农村工匠库的指导意见》的主要内容1.入库条件;2.参与范围;3.入库管理;4.保障机制。

三、乡镇(街道)小额公共资源交易范围

按照《关于印发<宁国市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审批权限><宁国市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及货物和服务项目交易操作规程>的通知》(宁财〔2018〕159号)规定,乡镇交易中心服务范围为不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及网上商城的小额公共资源交易项目。

四、乡镇(街道)小额公共资源交易过程中投诉处理

坚持谁审批谁负责原则,由各乡镇(街道)按规定流程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