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我评价(基准分100分,自评分100分)
1、资金到位率:根据宁国市财政局下发《关于2020年度市本级部门预算的批复》(财预〔2020〕11号),明确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预算资金798.45万元,2020年我市全年累计农村低保86171人次,共支出农村低保资金3973.07万元,达到规定资金总额的100%。
2、到位及时率:每月通过安徽省财政补贴农民资金“一卡通”发放系统,由乡镇、街道在系统中造册录入,市民政局审核、市财政局审批等程序,确保资金准确并及时发放。
3、制度贯彻:2019年8月份,制定出台了《宁国市救助申请家庭收入核算细则》(民社救〔2019〕14号),以“精细管理、精准核算、精简流程、精确责任”为手段,进一步完善农村低保对象认定办法。2020年4月份,我局会同扶贫办联合印发《宁国市困难群众社会救助兜底帮扶工作方案的通知》(民社救〔2020〕8号)文件,将政府兜底保障与扶贫开发政策相结合;5月份,我市印发了《关于做好2020年度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民社救〔2020〕9号)文件,要求在城乡低保专项治理收官之年,整治城乡低保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按规定时间节点推进,取得明显成效并形成了完善的专项工作档案。
4、能力建设: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强化部门协作配合,统筹整合相关资源,我市出台了《关于建立宁国市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的通知》(宁政办秘〔2017〕34号),因人员变动,2020年8月份,我市出台了《关于调整宁国市社会救助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名单的通知》,9月17日,我市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了社会救助部门联席会议。我市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众号等公布了社会救助热线及通讯地址,社会救助热线畅通率100%。
5、信息化建设:为保证惠民资金发放准确率,市财政局牵头建立了“宁国市惠民资金信息比对系统”,根据要求,0我局每月将城乡低保等惠民资金发放花名册上传至系统进行数据比对,发现预警数据及时反馈给乡镇(街道),乡镇(街道)根据调查结果给出处理意见。另我市低保、临时救助等救助信息系统按月及时更新数据,系统数据与实际发放数据完全一致。城乡低保数据量与民政统计台账一致率达到99.9%以上,数据检验完全通过。
6、监督检查:我市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城乡低保资金发放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于今年6月印发了《宁国市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核查工作方案》(民社救〔2020〕13号),并委托安徽经典市场调查咨询有限公司按照整村抽查的方式,根据30%抽查比例,抽取19个乡镇(街道)中32村(社区)开展社会救助对象第三方核查,根据专项督查和抽查发现的问题按照要求及时整改。
7、动态管理:今年5月及11月启动了城乡低保年度核查工作,对在保人员进行复核,做到应保尽保、动态管理;按月在宁国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全市城乡低保资金使用情况,乡镇按要求公示,长期末端公示和备案人员单独公示,网上信息与公示栏同步公示,并向社会公开低保监督举报电话,公示信息规范准确,涉及居民隐私及无关信息一律不允许公示。2015年我市出台了《宁国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宁政〔2015〕71号),在第七条“加大救助救助力度”中制定了低保与就业联动机制;2017年我市出台了《关于建立城乡低保对象参加公益性劳动制度的通知》(民办字〔2017〕73号),建立了低保对象参加公益劳动制度。
8、档案管理:我市低保档案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实行分级管理、整理归档。现我市低保档案资料完整、填写规范。
9、资金报送情况:各类报表和材料及时准确上报,按时按量报送信息。
10、财务制度健全性:2017年11月,宁国市民政局、财政局就联合印发了《宁国市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城乡低保资金使用符合相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
11、资金使用合规性:农村低保资金在财政局实行专户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12、管理经费发放情况: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临时价格补贴和城乡低保资金及时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标准发放到位。
13、保障情况:今年2月,我局印发了《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社会救助工作的通知》(民社救〔2020〕2号)文件,要求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救助保障范围,为有效开展因灾因疫工作,及时与医保、人社等部门信息比对,加大摸排力度,当前我市低保补差水平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以上。
14、扶贫衔接效果:我市不是扶贫任务县,无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标准远远超过扶贫标准线,所有困难人员都已享受低保,实行应保尽保。另我市按季度建立边缘困难户和动态监测户台账,及时了解他们的生活状况。
15、社会效益:我市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随机抽取享受低保的人员,询问生活是否得到改善,满意率达到90%以上。扎实开展民生工程宣传月和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周活动,通过横幅标语宣传、展板政策宣传及向群众发放民政民生工程政策明白书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让群众了解我们的救助条件及申请程序。同时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多渠道开展政策宣传活动。多条信息被中安在线、民生网及民政厅网站录用。
16、可持续影响:我市所有低保对象按规定分类管理,低保家庭实施分类救助,A类、B类人员分别按其本人低保补助水平的30%、20%增发低保金。为切实保障城乡居民的基本生活权益,进一步规范城乡低保工作,分别在今年5月及11月启动了城乡低保年度核查工作,对在保人员进行复核,做到应保尽保、动态管理。
17、社会满意度:我市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采取抽样方式和电话调查社会公众对低保政策实施情况和支持度情况,社会公众满意率达到95%以上。
18、工作创新:为持续深化民政领域“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社会救助工作审核审批流程,实现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审批和监督管理职能的有效分离,根据《安徽省民政厅关于开展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的通知》(皖民社救函〔2019〕122号)要求,切实做好省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工作,2019年我市印发了《宁国市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宁政办秘〔2019〕94号),深入推进社会救助综合试点改革,进一步提高社会救助制度的科学性、规范性、系统性和有效性,实现主动救助、精准救助、便捷救助,切实兜牢民生底线。自2020年8月1日起,我市城乡低保及特困人员供养行政审批权限委托下放到乡镇(街道),做到审核审批权限和监督管理职能的合理有效分离,强化市民政局监督管理力度,扩大乡镇(街道)审批权限,规范动态管理和监督运行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增强救助精准度,确保社会救助政策更有效落实。
二、工作亮点
一是率先推行低保特困审批权限下放。2020年初,按照安徽省民政厅及宣城市民政局关于持续推进社会救助综合改革的要求,我市作为全省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县市,率先推行低保审批权限委托下放乡镇(街道)。7月份,我市下发了《关于印发<宁国市城乡低保及特困人员供养审批权限委托下放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编制了《下放工作资料汇编》,围绕“减环节、简手续、提效率”目标,将低保特困申请办理审批时限由40个工作日也缩短至20个工作日,切实让因突发病、灾等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群众能够及时得到救助保障。自8月1日实施此方案以来,乡镇(街道)共审批通过新增城乡低保对象280户363人,特困供养人员56人。11月17日,我市针对下放后乡镇(街道)社会救助开展专项督查,并及时将督查结果反馈各地整改。
二是积极开展信息报送工作。今年初,我局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社会救助科进一步强化了社会救助政策和工作宣传力度,积极鼓励科室工作人员及时、准备、快捷地,通过信息报送形式将社会救助工作动态、先进经验反馈给上级和社会,截止目前今年累计报送信息共21条,被各级媒体采用发表18条,其中人民网采用1条、“学习强国”平台采用3条、中安在线采用13条、省民政厅采用5条、省民生网采用1条,宣传市民政局录用发表6条,宣城民生网采用7条、省民生网采用1条。
三是引导动员社会组织参与救助。今年6月份,发布了社会组织助力脱贫攻坚行动倡议书,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救助工作并建立工作台账,准确记录困难救助活动内容、项目、捐赠款额及受益人数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媒体公布。截止目前,市慈善协会依托“萌婷爱心基金”先后实施慈善医疗救助22人次,发放救助资金28多万元。宁国市爱之助协会举行“助力梦想”“为贫困儿童撑起一片蓝天”等捐赠助学公益活动,长期资助63名户困难家庭孩子,小学初中每年2000元,高中和大学生生每年3000元,资助总额达12万元。宁国市义工联合会、宁国市山城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等社会组织通过开展“怡养家园”关爱失独家庭、“益爱天使”儿童安全性教育、“快乐时光”壹基金壹乐园儿童服务站等项目,共投入资金17万元,受益人数2905人。截止目前全市有13家公益组织,常年开展救助帮扶活动。其他各类社会组织今年参与救助帮扶的项目共有11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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