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民政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市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实施情况
1、根据《宣城市2020年度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制定《宁国市2020年困难人员救助暨困难职工帮扶工程实施办法之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办法明确了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的范围、标准和程序,并按该办法落实相关政策。(指
标分值6分,自评分6分。)
2、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申请、审批和审核,乡镇(街道)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人情况的核实,市局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报材料的审批。(指标分值4分,自评分4分。)
3、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资金按月及时发放,社会散居孤儿补助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1050元,机构集中供养孤儿每人每月不低于1450元。资金拨付准确及时,到位及时率达到100%。(指标分值5分,自评分5分。)
4、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发放情况每月在市政府网站财政专项资金和社会公益及重点民生领域两个栏目下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指标分值2分,自评分2分。)
5、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对象实行动态管理。符合条件的孤儿自提出申请之月起发放基本生活费,符合停发条件的提前三个月告知孤儿或其监护人,并在审核次月起停发基本生活费。资金按月及时发放。(指标分值8分,自评分8分。)
6、建立健全市、乡两级孤儿档案,同时建立纸质和电子档案。纸质档案内容齐全,管理规范,电子档案信息准确,更新及时。(指标分值5分,自评分5分。)
7、建立孤儿定期走访机制,对散居孤儿每季度开展走访评估,走访记录完整、准确。(指标分值5分,自评分5分。)
8、乡镇(街道)与辖区社会散居孤儿监护人100%签订监护协议。(指标分值5分,自评分5分。)
9、及时准确向有关单位提供资料,确保资料真实齐全。(指标分值4分,自评分4分。)
10、依托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建立孤儿基础信息数据库,及时准确将孤儿资料录入信息系统。(指标分值5分,自评分5分。)
11、组织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定期对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等困境儿童及农村留守妇女进行摸排,掌握最新信息,及时将信息变动情况在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进行更新。全年新增社会散居孤儿1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6人,因超龄、困境改善等原因退出25人。农村留守儿童控辍保学摸底核查工作顺利完成。(指标分值6分,自评分6分。)
12、根据宣城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宣城市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作安排,认真组织开展宣讲活动。其中集中宣讲20场,622名人员参加,入户宣讲 58 次, 宣讲388 人。(指标分值5分,自评分5分。)
13、《关于调整宁国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名称、职能及成员的通知》(民务〔2020〕8号)文件已于2020年6月9日发布。(指标分值3分,自评分3分。)
14、《关于推进我市儿童福利机构转型发展的通知》(宁政办秘〔2020〕97号)文件已于2020年9月15日发布;根据实施方案安排,目前已完成绩溪县两名孤儿移交入院的评估、体检、落户、档案建立相关工作;宁国市儿童福利指导中心已挂牌,现已按照相关职责开展工作。(指标分值5分,自评分5分。)
15、《关于印发宁国市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方案的通知》(宁政办秘〔2020〕110号)文件将孤儿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制度覆盖范围;宁国市教育体育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宁国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教助〔2019〕9号)文件将义务教育阶段的孤儿寄宿生全面纳入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范围;宁国市教育体育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宁国市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教助〔2019〕10号)文件将在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就读的孤儿纳入国家资助政策体系优先予以资助;通过“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对在普通高校就读的孤儿予以资助,切实保障残疾孤儿受教育的权利;依法保障农村孤儿的土地承包权益未受侵害。(指标分值8分,自评分8分。)
16、建全市、乡、村三级救助服务网络,乡镇(街道)设儿童保护督导员、村(居)委会设儿童保护专干;建立救助管理信息员(联络员)制度;开通“12355”24小时未保热线,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处置”的个案帮扶模式,从而完善发现、报告、反应机制。(指标分值5分,自评分5分。)
17、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经费实行专账管理,支出合规,无虚列,无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情况发生。(指标分值3分,自评分3分。)
18、具有资金监管机制,保障资金安全,规范运行。(指标分值2分,自评分2分。)
19、每月初汇总孤儿信息并向市财政局提交支付申请,每月下旬通过惠民直达一卡通平台将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经费发放至个人账户或直接拨付到儿童福利院账户。(指标分值4分,自评分4分。)
20、社会公众、受益对象对孤儿保障政策评价支持度达100%。(指标分值10分,自评分10分。)
综上所述,2020年我市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民生工程绩效评价自评分满分。通过实施此项民生工程,我市孤儿基本生活、教育、医疗、土地等权益得到保障,服务对象满意度达100%,社会公众对该政策评价支持度达100%。
二、主要亮点工作
1、保障范围全面。充分发挥儿童主任和儿童督导员作用,加大走访力度,将儿童信息掌握清楚,建立儿童福利信息动态管理机制,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保障体系,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对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采取政府补助的方式增强儿童家庭养育能力,以最大限度地维系儿童原有家庭环境,保障其生存与发展权益。
2、工作要求严格。严格审批程序,审核、审批时限均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规范档案管理,一人一档,内容清楚详实;资金管理合规,按月及时通过一卡通平台发放;严格监督管理,明确孤儿监护人的的监护义务与责任,定期对孤儿养育状况进行走访评估。
3、广泛宣传政策。扎实开展民生工程宣传月和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通过横幅、展板及发放民政民生工程政策明白书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让群众了解救助条件及申请程序。同时通过集中宣讲、入户宣讲等渠道开展政策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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