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司法局创新服务模式,提升服务质量,做细做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切实将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提升服务、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截止4月底,全市共办理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25件,提供法律咨询80余人次。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是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对行动不便的残疾人启动容缺受理机制、提供电话预约上门服务等,同时开通安徽法网、皖事通、微信、移动终端等网上法律援助受理平台和受理机制,实现实体平台与网络平台互通,线上线下同步开展法律援助。让残疾受援人“少跑路”甚至“一次都不跑路”,进一步拓展、延伸残疾人法律援助申请渠道。
二是进一步完善“两免”制度。对无固定收入的残疾人免予审查经济状况,无需提交经济困难证明材料;放宽残疾人法律援助审查标准,扩大残疾人法律援助受案范围,将残疾人因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导致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工伤事故、医疗事故、交通事故等造成人身损害的情况全部纳入受案范围;简化法律援助审查程序,进一步增强残疾人更多法治获得感。
三是推行“三优先”服务。进一步健全残疾人的维权“绿色通道”,坚持优先受理、优先指派、优先办理的“三优先”原则,实现窗口当日受理、当日审批、业务当日指派“三当日”服务标准,让残疾人享受到更便捷、更高品质的法律服务。
四是开展质量监督“四跟踪”。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残疾人法援案件质量监督体系,实行案件办理过程跟踪,对卷宗质量实行同行评查跟踪,对实时开庭的法援案件实行旁听跟踪,对已办结的残疾人案件实行百分百回访跟踪,实现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管全覆盖,确保每一件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都能及时高质量完成,切实提高残疾人法律援助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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