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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2019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民生工程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0-08-03 16:18 信息来源:农业农村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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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实施情况

2019年,宁国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任务270人,其中生产经营型170人,专业服务型100人,总培训经费62万元。2019年全市申报参加培训人员329人,严格对照遴选条件审核通过270人。设置了粮油生产培训班50人、畜禽养殖培训班60人、茶叶生产培训班60人;将专业服务型100人分成农产品电商150人、农产品电商(信息员)250人。在培训机构遴选上,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宁国市培训就业(指导)中心为培训机构,并签订培训合同。宁国市培训就业(指导)中心于20191013日完成全年培训任务。通过培训提升了学员发展能力、增强了学员发展信心、推动了三产融合发展、带动了农民就业增收。培训效果显著。

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19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皖农科函〔20201号)文件精神,对照《2019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民生工程绩效评价指标表》开展自评,标准分100分,自评分100分。

二、绩效自评情况

(一)投入(25分,自评分25分)

1、组织保障(15分,自评分15分)

1)目标管理5分,自评分5分)
市县农业农村局委会同财政局制定了项目实施方案,并及时上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2分,自评分2分)
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财政局制定了项目实施方案—关于印发《宁国市2019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农〔201968号),并按照时间节点上报省市备案。
县农业农村局制定了分专业培训方案,并及时上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1分,自评分1分)
制定了分专业培训方案—《关于做好宁国市2019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的通知》(宁农〔2019139号),并按照时间节点上报省市备案。
针对项目实施,设置了产出目标(培训任务按时完成程度等)1分,自评分1分)

关于印发《宁国市2019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农〔201968号)。

针对项目实施,设置了质量目标(培训合格率等)1分,自评分1分)
关于印发《宁国市2019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农〔201968号)。
2)申报审核3分,自评分3分)
培训对象的遴选,符合规定条件要求2分,自评分2分)
《关于做好宁国市2019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对象遴选工作的通知》(宁农〔201955号)。
市农业农村局对所辖县申报的培训任务进行审核后上报省农业农村厅0.5分,自评分0.5分)
申报2019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任务需求汇总表。
县农业农村局对培训机构教学计划进行了审核0.5分,自评分0.5分)
《关于宁国市2019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开班的批复》(宁农〔2019154号)。

3)宣传工作5分,自评分5分)

运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不同形式宣传培训政策,通过培训班“第一堂课”宣讲培训政策1分,自评分1分)

在市级以上主要媒体刊播综合性报导4分,自评分4分)

4)工作部署推动(2分,自评分2分)

召开专题会议部署相关工作、细化工作要求。

2、资金落实10分,自评分10分)

1)资金拨付3分,自评分3分)

补助资金拨付,实行了分阶段按比例拨付的程序(1分,自评分1分)

依据方案及合同,实行了分阶段按比例拨付的程序。

拨付余款,依据验收结果(验收合格的)(2分,自评分2分)

制定了关于印发《宁国市2019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考核验收办法》的通知(宁农〔2019198号),验收合格后拨付余款。

2)资金到位率4分,自评分4分)

资金到位率100%

3)到位及时率3分,自评分3分)

到位及时率100%

(二)过程15分,自评分15分)

1、项目管理12分,自评分12分)

1)政府采购执行情况(3分,自评分3分)

培训机构遴选按照政府购服务或政府采购的方式(2分,自评分2分)

实行政府公开招标的方式遴选培训机构。

项目市县农业农村局与培训机构签订合同,并将培训机构承担培训任务情况报省农委备案(1分,自评分1分)

签订了培训合同,上报《宁国市2019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机构及承担任务汇总表》。

2)监督检查(3分,自评分3分)

市县主管部门开展专项检查,并建立学员培训质量随机抽检机制(1分,自评分1分)

开展了专项检查,制定了《关于做好宁国市2019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的通知》(宁农〔2019139号)文件,建立了学员培训质量随机抽查制度。

针对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落实的(1分,自评分1分)

及时反馈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且培训机构能及时整改落实,见整改报告。

及时报送相关资料,且报送的资料齐全、真实、准确(1分,自评分1分)

及时报送实施方案、工作总结和绩效自评报告等资料。

3)工作创新3分,自评分3分)

在培育机制模式、信息化建设、跟踪服务、政策扶持、搭建交流平台等方面有创新的(3分,自评分3分)

在培育机制模式上采取政府公开招标模式,切实做好跟踪服务,出台相关扶持政策,搭建了微信交流群。

4)信息化管理3分,自评分3分)

通过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云上智农APP可查询在线组班、授课教师、课程设置、选用的基地及学员评价情况(3分,自评分3分)

在线组班、授课教师、课程设置、选用的基地及学员评价情况截图。

2、财务管理3分,自评分3分)

资金使用合规性(3分,自评分3分)

奖补资金设置了专账核算(1分,自评分1分)

资金支付方式符合规定(1分,自评分1分)

培训机构专项收入支出明细账。

项目县开展项目资金审计,且审计报告规范、审计结论明确(1分,自评分1分)

项目资金审计报告。

(三)产出30分,自评分30分)

项目产出30分,自评分30分)

1)年度培训任务完成程度(5分,自评分5分)

培训任务完成率100%,见绩效自评报告、2019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进展情况表(12月)。

2)质量达标率10分,自评分10分)

培训合格率90%以上(5分,自评分5分)

见绩效自评报告、2019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进展情况表(12月)。

培训时间安排、课程设置符合要求(5分,自评分5分)

见培训课程表。

3)培训质量(8分,自评分8分)

每期培训班建立五项制度,即班主任制度、第一堂课制度、培训考勤制度、满意度调查制度、培训台账制度(2分,自评分2分)

《关于做好宁国市2019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的通知》(宁农〔2019139号)文件。

县农业和财政部门对培训机构进行考核验收,有验收办法和验收结论(报告)(2分,自评分2分)

制定了关于印发《宁国市2019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考核验收办法》的通知(宁农〔2019198号),对培训机构进行考核验收,有验收报告。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积极开展师资登记入库,每班聘请1名以上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师资库成员授课(1分,自评分1分)

授课教师信息一览表,全省农技人员能力提升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师资库成员信息。

按照省农业科教中心皖农科教〔201911号要求,规范选用、发放教材,优先选用部省规划教材(1分,自评分1分)

教材购买信息及教材发放表。

每班按要求制定教学计划、分段实施培训、培训班人数符合要求(1分,自评分1分)

建设实训基地、创业孵化基地、农民田间学校等基地,并登记入库(1分,自评分1分)

建设基地的相关文件;师资、基地入库信息管理系统数据。

4)完成时限符合率(2分,自评分2分)

完成时限符合率100%见绩效自评报告、2019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进展情况表(12月)。

5)资金使用5分,自评分5分)

专项资金按计划及时支付(5分,自评分5分)

资金拨付有效凭证复印件、项目资金审计报告。

(四)效果30分,自评分30分)

项目效益30分,自评分30分)

1)社会效益(12分,自评分12分)

通过项目实施,是否有助于实现加快培养一批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的目标。本项指标,按项目产出得分情况予以评分。

项目产出自评分30分,此项自评12分。

存在被举报或被新闻媒体曝光经核实的,每起扣6分,扣完12分为止。

未发送被举报或被新闻媒体曝光的情况。

2)可持续影响(5分,自评分5分)

市县统筹各类教育培训资源,建立了由农业、教育、科研以及推广等单位人才组成的专兼职师资队伍(1分,自评分1分)

关于公布宁国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师资库成员名单的通知(宁农〔2019153号)。

建立农技人员对受训职业农民跟踪联系服务机制(1分,自评分1分),取得实际效果的(1分,自评分1分)

2019年宁国市农技人员跟踪联系服务新型职业农民情况统计表(生产经营型)、2019年宁国市农技人员跟踪联系服务新型职业农民情况统计表(专业服务型)。

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与精准扶贫结合机制(1分,自评分1分),取得实际效果的(1分,自评分1分)

宁国不是贫困县,无此项任务。

3)社会满意率(13分,自评分13分)

通过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云上智农APP完成在线评价的学员比例在85%以上得5分,未达到的按比例扣分,每少10%,扣1分,扣完5分为止;学员综合满意度(学员对培训效果、组织管理、师资、基地等评价打分的均值)在85%以上得8分,未达到的按比例扣分,每少10%,扣2分,扣完8分为止。

在线评价的学员比例94.44%,学员综合满意度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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