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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201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民生工程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0-08-04 16:15 信息来源:农业农村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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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1914号)、《201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程(省民生工程)实施办法》和《2019年宣城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民生工程实施方案》(宣农办〔201954号)等文件要求,我市有力有序地开展了201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民生工程项目建设,现对照《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程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皖农质函〔2019742号)文件标准开展绩效自评,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1. 投入(5分)

    (一)组织保障(5分)

    1、目标管理:绩效目标是否符合客观实际,依据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等,用以反映和考核绩效目标与实施相符情况及细化情况。(2分)

    完成情况:宁国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联合出台《关于印发<2019年宁国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民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农〔2019134),并及时上报宣城市农业农村局和宣城市财政局,方案中明确设置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三项标准和快检总体合格率达到98%以上。

  1. 申报审核:项目申报评审和审批过程是否符合有关要求,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申报评审和审批的规范性。(1分)

        完成情况:在《关于印发<2019年宁国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民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农〔2019134号)和《关于开展2019年宁国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民生工程补助工作的通知》(宁农〔2019162号)均明确了追溯项目实施主体为20188月—201910月获得“三品一标”证书(含复查换证、续展、再认证、转换期)且接受农业部门监督指导、未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正常生产经营的主体。经符合条件的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对照标准自主申报,经所属乡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初审合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复核,由市农业农村局党委会议通过,最终确定7家追溯对象。

  2. 工作部署推动:反映各地工作部署和制度体系建设情况。(2分)

    完成情况:2019711日,市农业农村局召开局民生工程调度会,布置了各项民生工程和工作下一步重点安排;2019718日,召开宁国市201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民生工程推进会,布置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民生工程下一步重点工作。2014年以来,我市始终坚持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先后出台《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宁农〔201494号)、《关于印发<宁国市2017年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农〔2017231号)和《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与相关工作挂钩的通知》(宁农〔201940号)等专门文件,并于2019年探索制定《宁国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规范管理标准(试行)》,同时近几年均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纳入农业产业化奖励扶持政策中。

  1. 过程(10分)

  1. 项目管理(7分)

    1、政府采购执行情况:通过对项目采购支出材料的评价,判断符合政府采购项目的支出是否严格执行了政府采购制度,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采购管理的规范性。(2分)

    完成情况:根据《关于印发<宁国市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审批权限><宁国市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及货物和服务项目交易操作规程>的通知》(宁财〔2018159号)和《关于印发<市农业农村局自行采购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宁农〔2019195号)文件要求,本项目未通过政府采购,但资金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台账规范,资金分配、审批、审核、拨付等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同时严格执行3万元快检试剂、卡片的自行采购相关程序。

  1. 监督检查:主管部门是否对项目实施、专项资金的运行进行监管,按照相关要求建立健全制度。(3分)

    完成情况:市农业农村局出台《关于印发<宁国市农业农村局民生工作和民生工程各项制度>的通知》,建立随机抽检机制,并于715-16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主体专项检查,于718-22日开展乡镇、街道快检体系运行专项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并督促其及时整改落实到位。

  2. 档案管理:档案资料规范、真实、准确、齐全。(1分)

        完成情况:每月及时提供进展表、月度分析材料和信息报道等民生工程相关资料,资料真实、齐全、准确。

  1. 财务管理:(3分)

    1、资金使用合规性: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或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3分)

    完成情况: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宁国市农业委员会农业项目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宁农〔2018142号)、《关于印发<宁国市农业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宁农〔2018154号)、《关于印发<市农业农村局自行采购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宁农〔2019195号)和《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拨付省财政201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资金的通知》(皖财农[2019521)等文件精神,落实奖补资金专账核算,资金支付方式符合规定,并开展项目资金审计,出具审计报告《皖南审专[2019]160号》。

  1. 产出(40分)

  1. 项目产出(40分)

  1. 年度任务完成程度:对照项目实施方案设定的产出目标,评价项目实施的实际产出数与计划产出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数量目标的实现程度。(20分)

        完成情况:农产品快检数据上传省快检平台,完成6150个检测数据的年度目标任务,且每个快检室年度快检数据上传省平台数据量均在100/年以上;完成7个年度“三品一标”发展任务数;完成年度“三品一标”追溯二维码任务数。

  2. 质量完成情况:项目完成的质量达标产出数与实际产出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20分)

    完成情况:对青龙乡、河沥街道、宁墩镇上传的快检不合格农产品,市农业农村局及时进行处理,并通过快检平台反馈合理处理信息;各民生工程快检站的快检操作流程规范,采样记录完备,快检试剂妥善保存,采样数量与上传数据一致。

    四、效果(45分)

  1. 项目效益(45分)

  1. 社会效益:项目实施对当地社会发展产生直接和间接影响。(20分)

        完成情况:上传省平台快检数据完成6150分检测数据的目标任务,并超额完成任务1325%,未发现农药兽药残留超标的违法违规行为,超额完成“三品一标”发展任务 28.6%,超额完成“三品一标”追溯二维码任务。

  2. 可持续影响:项目实施后对当地农业生产、生态环境及可持续发展的影响情况。(15分)

    完成情况:宁国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民生工程项目的实施,推动了宁国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为宁国实施质量兴农,推进绿色发展,起到了良好示范;推动了宁国市农药减量控害行动和2019年茶叶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项目等工作,切实减轻了农业投入品对环境的污染,农业生态环境持续改善;进一步健全了宁国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有效地发挥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作用,农产品整体合格率在97%以上。

  3. 社会满意率:通过对社会公众、服务对象或政府相关部门人员的调查访问,获取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10分)

    完成情况:通过对社会公众、服务对象或政府相关部门人员的调查走访,对项目实施效果满意度为100%

    我市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程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皖农质函〔2019742号)文件要求,对绩效考核涉及的12项指标逐一进行检查分析,自评得分为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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