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我评价(基准分100分,自评分100分)
1、资金到位率:2019年我市全年累计农村低保91273人次,共支出农村低保资金3525.01万元,今年我市本级财政配套 698.48万元,后调剂增加237.5万元,总935.98万元,达到规定资金总额的100%。自评分2分。
2、到位及时率:每月通过安徽省财政补贴农民资金“一卡通”发放系统,由乡镇、街道在系统中造册录入,市民政局审核、市财政局审批等程序,确保资金准确并及时发放。自评分2分。
3、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执行情况: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强化部门协作配合,统筹整合相关资源,我市出台了《关于建立宁国市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的通知》(宁政办秘〔2017〕34号),9月29日,我市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了关于霞西镇困难户彭志啟户的帮扶座谈会。自评分2分。
4、社会救助综合信息平台建设使用情况:为实现救助对象的精细化管理,我市建设了宁国市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信息平台。进一步整合民政系统各项救助数据,将低保、特困、孤儿、困难残疾人、重度残疾人、临时救助对象等1.7万余名困难群众全部纳入平台管理,并建立困难指数,实现困难人群贫困度量化排名。自评分3分。
5、政府购买服务情况:从2018年6月起,为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我市创新社会救助管理模式,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城乡低保核查工作,有效解决基层人手不足问题。自评分2分。
6、“一门受理”制度建设及受理大厅建设情况:我市出台了《关于建立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的通知》(宁政办秘〔2014〕158号),创新社会救助工作方式,完善社会救助窗口服务功能,全面提升基层为民服务水平,真正做到让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社会救助利民便民。自评分2分。
7、业务培训及低保政策掌握情况:2019年,为提高我市社会救助工作规范化水平,多次开展了社会救助业务培训,各乡镇、街道民政所负责人及业务经办人员参加了培训,进一步提高了他们的业务水平。自评分2分。
8、受理及审核审批情况:严格按照《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皖民社救字〔2016〕185号)、《安徽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皖民社救字〔2018〕53号)、《安徽省民政厅关于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综合认定标准的指导意见》(皖民社救字〔2019〕69号)、《宁国市救助申请家庭收入核算实施细则(试行)》(民社救〔2019〕1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申请、审核和审批。自评分10分。
9、档案管理:我市低保档案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实行分级管理、整理归档。10月,我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最低生活保障行政文书和档案工作的通知》,再次对档案管理进一步规范,并从11月份开始按照文件规定执行。现我市低保档案资料完整、填写规范。自评分5分。
10、动态管理:为切实保障城乡居民的基本生活权益,进一步规范城乡低保工作,我市按月核对低保、特困死亡人员信息,及时调整死亡人员,另分别在今年5月及11月启动了城乡低保年度核查工作,对在保人员进行复核,做到应保尽保、动态管理。自评分4分。
11、保障对象满意度:我市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采取抽样方式和电话调查低保对象对低保工作的满意程度,低保对象满意率达到95%以上。自评分10分。
12、开展工作检查及整改情况:为切实保障城乡居民的基本生活权益,进一步规范城乡低保工作,5月20日上午,我市召开了城乡低保对象核查会议,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城乡低保对象核查工作,对所有城乡低保对象进行全面核查,重新进行民主评议。通过核查,动态调整低保对象478户697人。另为保证惠民资金发放准确率,今年年初市财政局牵头建立了“宁国市惠民资金信息比对系统”,根据要求,我局每月将城乡低保资金发放花名册上传至系统进行数据比对,发现城乡低保资金发放中存在部分预警数据,包括社保、车辆、不动产信息预警和重复领取,死亡人员发放等问题。我们将相关数据及时反馈给乡镇(街道),乡镇(街道)根据调查结果给出处理意见。自评分6分。
13、信息化建设:我市城乡低保、临时救助等救助信息系统按月及时更新数据,系统数据与实际发放数据完全一致。自评分2分。
14、对象管理:我市所有低保对象按规定分类管理,低保家庭实施分类救助,A类、B类人员分别按其本人低保补助水平的30%、20%增发低保金。自评分2分。
15、信息公示:按月在宁国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全市城乡低保资金使用情况,乡镇按要求做到两榜公示、长期末端公示和备案人员单独公示,网上信息与公示栏同步公示,并向社会公开低保监督举报电话,公示信息规范准确,涉及居民隐私及无关信息一律不允许公示。自评分14分。
16、公众评价:我市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采取抽样方式和电话调查社会公众对低保政策实施情况和支持度情况,社会公众满意率达到95%以上。自评分5分。
17、信息及材料报送:各类报表和材料及时准确上报,按时按量报送信息。自评分2分。
18、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开展情况:2019年4月份,我市印发了《2019年宁国市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民社救〔2019〕5号)文件,围绕“突出治理重点,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实地核查,提升整改实效”的工作要求,深入推进城乡低保专项治理。自评分 25分。
二、主要亮点、创新
(一)创新核查机制。为更好做到精准识别低保对象、科学合理的用好低保资金,从2018年开始连续两年,我市创新社会救助管理模式,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城乡低保核查工作,分担工作压力,有效解决了基层人手不足问题。第三方对全市所有乡镇(街道)和村(社区)的低保申请审核、民主评议、公示公开、资金发放等流程进行实地核查,同时,选取30%的续保对象和100%新申请家庭共2124户进行入户调查。通过核查,极大地提高了社会救助对象精准度,有效杜绝了“关系保”、“人情保”和错保、漏保等现象,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
(二)持续推进治理。为规范全市城乡低保工作,保障好城乡贫困人口基本生活,全面实现应保尽保、精准施保。2018年3月,我市印发“工作方案”,在全国率先开展城乡低保专项治理行动,对现有城乡低保经办服务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以及不符合低保条件的情况进行全面整治。今年4月,我局又印发了《2019年宁国市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围绕“突出治理重点,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实地核查,提升整改实效”要求,持续深入推进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坚决杜绝低保工作中存在的“关系保”、“人情保”和错保、漏保等现象。
(三)深入推进改革。年初以来,我市按照“兜牢民生底线、助力脱贫攻坚”的工作思路,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为目标,以创新体制机制为重点,印发了《宁国市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制定出台了《宁国市救助申请家庭收入核算细则》,以“精细管理、精准核算、精简流程、精确责任”为手段,深入推进社会救助综合试点改革,进一步提高社会救助制度的科学性、规范性、系统性和有效性,实现主动救助、精准救助、便捷救助,切实兜牢民生底线。
(四)广泛开展宣传。扎实开展民生工程宣传月和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周活动,通过局机关、福彩中心等民政服务场所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在养老机构和社区服务中心放置救助政策宣传展板和宣传手册,印制《宁国市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手册》,组织工作人员在宁阳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设置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展台等方式,对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特困人员救助制度和临时救助制度进行了宣传,让群众了解我们的救助条件及申请程序。同时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多渠道开展政策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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