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我评价(基准分100分,自评分100分)
(一)投入(基准分20分,自评分20分)
1、根据《宣城市2019年困难人员救助暨困难职工帮扶工程实施办法之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定《宁国市2019年度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实施办法》。
2、与宁国市人民政府签定民生工程目标责任书。
3、资金到位及时,到位率和及时率均达到100%,拨付准确及时。
4、孤儿保障资金按月及时发放,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基本生活费标准不低于 1050 元,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每人每月不低于 14500 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照上述孤儿保障标准执行。
(二)过程(基准分30分,自评分30分)
1、制定了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孤儿基本生活费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补助资金发放管理办法等,确定了发放范围、标准和程序,并严格执行该办法。
2、根据《安徽省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地的孤儿资金管理办法并严格执行。
3、对孤儿基本生活费实行专账管理,支出合规,无虚列,无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情况发生。
4、每月末汇总孤儿信息并向市财政局提交支付申请,散居孤儿实行惠民一卡通发放,集中供养孤儿资金直接拨付供养机构账户。
5、对福利院养育孤儿制定详细的管理服务标准并按标准严格执行。
6、每年对孤儿基本生活费一卡式发放情况进行检查,未发现问题。
7、建立孤儿定期走访机制,实行动态管理,每月在市政府网站公开孤儿基本生活费资金发放情况。
8、规范孤儿救助对象申请、审核、审批程序,建立健全市、乡两级孤儿救助档案。
9、及时审批孤儿申报材料,与社会散居孤儿监护人签订监护协议。
10、严格按照《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的规定,及时办理孤儿基本生活费增发或停发手续。
11、孤儿信息变动情况及时录入《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基础信息数据库。
12、孤儿档案资料,审批材料,基本生活费发放资料齐全、完整。
(三)产出(基准分25分,自评分25分)
1、将孤儿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制度覆盖范围。
2、将接受教育的孤儿全面纳入国家资助政策体系优先予以保障,符合“明天计划”助学工程条件的孤弃儿童全部享受相应的助医助学政策,切实保障残疾孤儿受教育的权利。
3、依法保障农村孤儿的土地承包权益未受侵害。
4、严格按照《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的规定,及时办理孤儿基本生活费增发或停发手续,取消发放的提前三个月送达告知单。
(四)效果(基准分25分,自评分25分)
1、孤儿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2、建立市、乡、村三级救助服务网络,乡镇设儿童保护督导员、村设儿童保护专干。
3、服务对象满意度达100%。
4、社会公众对孤儿保障政策评价支持度达100%。
二、主要亮点工作
(一)保障范围广。对孤儿、父母因重大困难无法履行抚养和监护责任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采取政府补助的方式增强儿童家庭养育能力,以最大限度地维系儿童原有家庭环境,保障其生存与发展权益。
(二)工作要求严。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实行动态管理,应保尽保。对符合条件的孤儿提出的申请及时审核,,当月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将因家庭困境改善、到龄、被领养或死亡的儿童及时核销,次月停发基本生活费。
(三)宣传渠道广。扎实开展民生工程宣传月和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周活动,通过横幅标语宣传、展板政策宣传及向群众发放民政民生工程政策明白书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让群众了解我们的救助条件及申请程序。同时通过广播、电视、网站等多种形式多渠道开展政策宣传活动。
三、存在的问题
少数孤儿家庭的监护人为爷爷奶奶,存在年事已高、经济收入较低的情况,家庭经济生活较为拮据。他们的家庭困难还需要得到进一步关注帮助。
四、意见和建议
加强心理指导和教育。适时对孤儿开展心理辅导,引导他们树立良好的人生观、价观值,消除孤独无助、自卑的心理,让孤儿从内心里真正强大起来。积极教育鼓励孤儿提高自身素质与竞争力,帮助掌握一技之长,确保孤儿与其他儿童一样正常学习、生活、工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