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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续实施宁国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Ⅱ级响应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01 21:36 信息来源:市减灾救灾委员会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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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减灾委各成员单位:

  据气象部门通报,8月31日20时至9月1日17时,我市又遭受一次强降雨过程,全市普降大到暴雨,其中甲路降雨量达232毫米。由于距上次台风天气过程较短,部分乡镇受到严重威胁,很容易产生灾害叠加效果。为进一步做好当前的防灾减灾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紧急部署,决定继续实施自然灾害救助Ⅱ级应急响应,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此次降雨过程强度大,各地前期应急抢险恢复工程极易遭到破坏,部分受损房屋极易发生倒塌,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近期抗灾救灾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充分认识当前防灾救灾工作的紧迫性和极端重要性,把救灾工作摆在极为重要的位置,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救灾工作责任,科学有序应对自然灾害。
  二、进一步强化救灾工作措施
  各乡镇、街道和市直有关部门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紧急转移地灾点和低洼地区的易灾群众,对转移出来的群众及时予以应急生活救助,保证他们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的饮用水喝、有临时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每个集中安置点上要有医务人员保障。
  三、进一步强化救灾应急值守
  各乡镇、街道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密切关注当前雨情、灾情,继续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要及时、准确报送灾情信息,确保突发灾害及时得到有效处置。要切实加强灾情的统计、核查工作,按照《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规定及时上报灾情信息。


宁国市减灾救灾委员会
2019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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