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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院探索服务新思路保障民营经济新发展

发布时间:2019-01-04 14:26 信息来源:宁国传媒网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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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市法院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切实转变司法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服务和保障好民营经济发展。

  发挥审判职能,深入指导帮扶。严厉惩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职务侵占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妥善审理经济领域各类纠纷,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保障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为新时代民营经济发展营造更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运用司法手段鼓励、支持、引导民营经济发展,主动到重点企业上门走访、指导帮扶;深化“送法进企业”机制,加大法治宣传和培训力度,增强企业家依法维护权益、依法经营意识;发挥非公企业党建指导员作用,增强意识形态引导,推进法院与民营企业“连心桥”深度融合。

  出台实施意见,狠抓政策落实。印发《宁国市法院关于依法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将中央、上级法院和市委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政策落地、落实、落细。正确把握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基本原则,坚持平等保障、依法保障、精准保障、“亲”“清”保障。切实履行司法职能,认真谋划,精准施策,加强对企业法律服务和政策引导,提高企业经营的法律风险防范能力,增强风险抵御能力。

  强化司法举措,加大司法保护。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民营企业和企业主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保护企业家的人身自由、财产权利和自主经营权。加强破产案件审理,帮助和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的民营企业恢复生机,对产能落后、无产可破的民营企业,积极引导其依法有序退出市场,促进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和企业转型升级。综合运用各种强制执行措施,加快企业债权实现。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引导企业家在经营活动中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完善工作机制,优质高效服务。建立涉民营企业案件统筹协调机制。快立、快审、快执涉民营企业案件,尽可能缩短涉民营企业案件诉讼执行周期,坚决防止因诉讼拖延影响民营企业生产经营。不断完善保障企业家合法权益的司法政策。深入调研涉企业家案件的审判执行疑难问题,及时总结审判经验,健全裁判规则,统一司法尺度和裁判标准。健全司法助力民营经济发展机制。密切关注民营经济发展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提出前瞻性预测、预警和解决的办法、措施。创新民营企业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强诉前调解,构建全方位、立体化、多层次的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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