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镇2020年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备案制度
发布时间:2023-11-02 00:00
来源:港口镇人民政府 字体:[大 中 小]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进一步做好已申请公开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街道和各村、社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活动。
第三条、各村、社区组成领导小组负责按照《条例》要求,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答复等各环节工作,切实保障申请人权利。
第四条、各办理科室办理完结后需将科室最终答复结果(信息公开告知书)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在答复申请人2个工作日内报港口镇政务公开办备案。
第五条、本制度由港口镇负责解释。
第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