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镇人民政府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港口镇人民政府 >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港口镇2020年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备案制度
发布时间:2023-11-02 00:00 来源:港口镇人民政府 字体:[ ]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进一步做好已申请公开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街道和各村、社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活动。 
 第三条、各村、社区组成领导小组负责按照《条例》要求,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答复等各环节工作,切实保障申请人权利。 
 第四条、各办理科室办理完结后需将科室最终答复结果(信息公开告知书)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在答复申请人2个工作日内报港口镇政务公开办备案。 
 第五条、本制度由港口镇负责解释。 
 第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