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经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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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经信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2 10:40 来源:宁国市经信局 字体:[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4〕2号)要求编制,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宁国市经信局信息公开页面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宁国市经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宁国市宁城北路2号,电话:0563-4036053,邮编:2423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宁国市经信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市委、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和统一部署,积极主动公开信息,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完善政府信息管理机制,建设多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加强政府信息监督保障力度,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2023年,宁国市经信局主动公开工作推进栏目73条,通知公告栏目37条,机关建设栏目24条,企业风采栏目5条,回应关切栏目18条,各类政策解读栏目13条,行政权力运行栏目60条,重点领域栏目45条,其余综合栏目总计公开内容133条,总累计点击量10.7万余次;“宁国市经信局”微信公众号2023年度更新内容848条,总用户数达2234人,累计阅读量11.7万余次。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市经信局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公布依申请公开流程图,规范工作流程,畅通申请渠道。2023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建立健全了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舆情回应制度、公开考评等制度,扎实做好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要求,对发布的内容严格落实“三审”制度,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在政策解读上明确责任分工、具体要求,做到主动、及时、全面、真实地公开内容。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以市经信局政府信息公开页面为依托,保证经信相关政务信息全面、准确、及时公开,以公开促政策落地见效。发挥政务新媒体传播优势,以图文、视频等形式发布工业经济领域相关的政策措施、通知公告、工作进展、项目落地以及亩均论英雄等信息,注重对热点话题的回应解读,畅通政民互动渠道,努力做到公开方式灵活多样,回应群众关切问题及时到位。

(五)监督保障

市经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强化日常管理。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分解工作任务,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局内部考核。二是明确专人专职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主动学习政务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局各科室积极协调配合并提供信息,积极组织开展社会评议,及时反馈意见建议结果。三是强化日常监督,抓好问题整改,对省、市政府办反馈的问题清单,逐项整改,确保整改到位。2023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举报或因工作不力引起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不均衡,工作推进类、通知公告类信息较多,机关建设、企业风采类信息较少。二是政府信息公开质量还需进一步提高,部分信息公开缺乏时效性,政策解读质量不高,解读形式较为单一,解读内容时有文字堆砌现象存在;三是政务公开工作力度仍需加强,主动公开范围不够明确,对政府信息的公开类别、公开事项等内容还需作出更加细化的规定。

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局将继续加强组织保障,强化工作部署,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和服务水平为目标,做好以下几点工作:一是梳理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多方拓展信息公开内容,不仅仅局限于本单位业务类;二是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工作,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加强对优秀解读材料的学习,丰富信息制作手段,如制作图片、动漫、视频等多种解读产品,提高解读质量;三是细化信息内容、增加信息数量,明确信息公开范围,更加规范化、科学化、合理化地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