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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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审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6 15:52 来源:宁国市审计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1日至12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宁国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页面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宁国市审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宁国市宁城北路南方审计大楼,电话:0563-4038100,邮编:2423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3年,在宁国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宁国市审计局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纳入了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通过建章立制、规范实施等,有力地推进了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在政府网站上主动公开信息185条,其中本级信息公开栏167条、重点领域栏目18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宁国市审计局未收到书面或其他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严把公开内容关,对公开的信息认真审查,对已公布的信息定期复查,保证信息内容符合规范;二是强化培训教育,安排经办人员积极参加市政务公开办组织的各类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实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结合国办、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定,优化信息公开栏目设置,重点围绕审计项目工作动态、财务监管工作进行公开,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提升政务动态信息发布的时效性。

(五)监督保障

一是领导机制再强化。及时调整领导小组和经办人员。二是工作机制再完善。纳入机关管理工作制度,结合省、市季度测评问题反馈,制定年度工作要点,提交整改报告。三是培训指导更丰富。领导小组及时研究和部署全年工作。邀请专家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授课,切实提升全市政务公开专业化水平。四是定期公开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等信息。全年未发生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行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对待政务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操作流程待优化,岗位职责落实不到位。二是政务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政策解读方式和信息公开渠道较为单一,形式不够多样化。三是人员力量薄弱,政务公开经办人员为兼职人员,在统筹兼顾好日常业务工作与信息公开建设上存在一定困难。

(二)改进情况:

一是认真学习文件精神,梳理工作流程,压实工作责任。二是进一步提升公开质量、拓宽公开范围,结合群众关心的、想看到、想知道的信息进行依法公开,同时注重信息的时效性和多样性,拓展政策解读形式,切实提升公开质量。三是强化队伍建设。加大经办人员业务理论知识的学习培训力度,提高业务技能,同时配齐配强人员力量,尽快克服人手不足问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