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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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6 10:08 来源:宁国市交通运输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可在宁国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页面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宁国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宁国市宁阳东路26号,电话:0563—4016629,邮编:2423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宁国市交通运输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条例》有关规定,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不断创新公开形式,深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一)主动公开

本年度我局扎实推进政务公开五公开,全面贯彻落实省交通运输厅制定出台的基层领域公开标准指引,提升交通领域公开水平,共发布政府信息935条,其中,市政府重点栏目信息31条,局政务公开栏目904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度,我局按照依申请公开流程,完善各个流程环节,进一步提升依申请公开案件的办理质量,确保受理渠道畅通、答复规范。本年度,我局共收到3件依申请公开申请,并依法依规进行办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3年,我局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实际工作,明确责任单位职责,细化责任分工,深化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和管理工作,按照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三审制和保密审查制度,实行一事一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进一步推进行政权力运行公开,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公开页面和政务公开栏及时发布权责清单等调整信息,编制各项权力流程图和办事指南,加强政策咨询渠道建设,为企业和群众提供 “一站式”的政策咨询服务,调整公共企事业单位目录,更新客运企业信息,及时发布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23次。

(五)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多次会议研究解决政务公开工作;建立机构队伍信息备案制度,配齐配强工作力量。

二是严格落实把政务公开纳入政府绩效考核,明确工作重点,压实工作责任。同时,积极组织开展社会评议工作,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办法,我局全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事件。

三是整改落实到位,对接第三方测评公司,对各级测评反馈清单逐项整改,对上级部门的监测结果及时对标落实并在网站发布整改落实情况,整改条数达30条。

四是接受社会评议,多种形式做好主动回应,及时回应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限时办理市长热线、“12328”热线、政民互动617件,人大政协议提案44件,“聚民生惠民意”人大建议10件,办件满意率居全市前列,定期组织开展交通行政执法基层站所开放日和大队长接待日,对规范性文件制定广泛征集意见。

五是严格落实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全年未发生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的行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2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79

行政强制

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度,我局及时更新各类政府信息,完善栏目建设,主动向公众公开内部机构、机构领导、工作动态、政策解读等信息,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但由于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涉及面广,在内容更新上做得还不够及时、全面,时效性、全面性仍需加强。接下来,我局将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增强主动公开意识,抓好落实“三审三校”制度,保证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切实加以改进政务公开工作方式方法,提高信息公开的效率与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建立交通运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专题,发布道路运输、四好农村路相关信息95余条,通过“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专题,公开宁国汽车站、国泰公交、民安公交等单位信息,结合“宁国市公共服务便民地图”,集中展示了办公地址、联系电话、办公时间等查询信息。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同步在客运站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上予以公示,让群众快速有效便捷了解公共交通运营车辆和班线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