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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解年报】宁国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6 09:55 来源:宁国市城管执法局 字体:[ ]


宁国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3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可在宁国市城管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页面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宁国市城管执法局五楼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宁国市迎宾路城管大楼,电话:0563-4023382,邮编:2423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3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36条。工作推进229条,行政权力运行结果122,决策部署落实情况30条,监督保障20条,规划计划12条,党的建设21条,回应关切40条,通知公告6条,其他356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3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责任到人,严格落实“三审制”原则,对公开内容进行审核、把关,确保政务信息及时更新、有效。保证各栏目按时更新的基础上,逐步提高栏目信息质量,全方位回应社会关切。


(四)平台建设方面。

按照政务公开标准,安排专人定期更新相关内容,在确保栏目及时更新的基础上,稳步提高信息公开质量。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基层政务公开专题等形式,及时发布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便利企业和群众。用好新闻媒体传播平台,积极运用公共活动场所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定期推送相关信息。通过形式多样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公开。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将政务公开专项工作纳入局目标管理考核,不定时对各部门政务信息报送情况进行督查,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二是定期组织人员学习《条例》等与政务公开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按要求参加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政务公开相关活动;三是主动接受监督,按要求定期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考核、社会评价和责任追究情况等,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对外公开的信息,有政策支持、有数据支撑,有应对措施。在责任追究方面,2023年无因信息公开不到位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取得一些进展,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开内容相对单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不及时不完整,主动公开的信息与公众的需求仍存在一定的差距。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还不够丰富,影响范围还不够广,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不够;三是政策文件解读形式和解读质量需要改进提高

(二)改进情况

我局将问题导向,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全面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培训工作,提高其综合素质。三是加强政策解读,提升整体解读质量。对于出台的政策文件同步发布文件解读,进一步丰富负责人解读、图文解读、动画解读等公开形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进展及落实情况

2023年,我局不断推进基层政务服务工作“两化”建设。一是不断梳理完善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推进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进一步标准化、规范化。二是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切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三)其他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