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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宁墩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6 11:21 来源:宁墩镇人民政府 字体:[ ]

宁国市宁墩镇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可在宁国市宁墩镇政府信息公开页面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宁国市宁墩镇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宁国市宁墩镇宁南路1号,电话:0563-4630001,邮编:242341)。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一是扎实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信息公开取信于民,突出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府决策公开,不断创新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形式。二是扎实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积极响应政府推进基层两化专题工作要求,完善两化专题目录三是扎实做好政策解读工作。严格按照决策背景和依据、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研判和起草过程、工作目标等相关要素进行解读2022年全年我镇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95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度,宁墩镇人民政府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根据《条例》和宁国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我镇制定了政府信息管理等工作制度,规范政务公开的工作内容、形式和公开、受理、回复的反馈机制。一是持续开展规范化建设按照政府要求对规范性文件信息发布进行排查整改二是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要求各部门各司其职,在法定时限内及时提供自身经办所产生的各类信息,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三是合理安排,稳步推进,高度重视信息公开,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共推进。主要领导不定期听取存在的问题,并根据问题完善不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镇严格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扎实推进政务公开专区建设,为群众提供简明、快捷的服务。一是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管理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日常更新和维护;规范运营维护“幸福宁墩”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多渠道公开政府信息。二是充分利用镇村为民服务大厅,通过信息公开专栏、宣传手册等方式向社会公开,保障群众知情权。

(五)监督保障

1、加强制度保障,压实主体责任。设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发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责任分解文件,各部门按照责任分解,定期履行好相应职责。

2、完善调度考核,狠抓工作落实。定期召开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汇报会,各责任部门依次汇报。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明确责任内容和完成时限,紧盯目标任务。

3、坚持公开透明,畅通监督渠道。定期公开政务公开问题整改情况、社会评价和责任追究情况等,确保政务公开透明化。听取社会评议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在责任追究方面,2022年我镇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主动公开意识不强。各部门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上的理解和把握不尽相同,对内部管理和有些主动公开内容的界定上不明确。二是检查监督力度不强。对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监督较少,导致部分信息更新不及时。三是政务公开发布的质量水平不高。政策文件发布较多,而含金量较高的政策解读内容发布相对较少,且缺少简明问答、图表图解、卡通动漫、视频等多元化形式的政策解读;部分公开内容发布要素不全,缺少关键性信息。四是贴近群众生活的主动回应较少。回应关切类多为互动回应,对乡村振兴、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教育医疗养老、困难群众生活等方面的舆情作出的主动回应信息较少。

下一步宁墩镇将继续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认真对照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持续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通过政务公开的桥梁连接群众共建共治共享。

一是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转变思想观念。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

二是加强检查督促,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的无缝衔接,严格按规范程序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

三是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提高政策解读质量。主动运用图解、视频等形式,提高信息可视性与多样性。

四是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关注舆论热点。增加有关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暖民心工作落实方面的回应次数,主动回应群众关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为扩大政务公开与村务公开衔接成果,我镇加强“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的宣传工作,通过小微权力监督平台可进行村级财务(惠农资金)等事项的查询,进一步增强了政务公开的主动性。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