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策解读的形式内容有待进一步丰富完善;二是重要政策、意见征集等相关栏目还需进一步改进加强。
2023年,市水利局将严格落实各项决策部署,一是完善政策解读审核,固化解读流程,注重对决策背景和依据、制定意义和起草过程、保障措施等实质性解读。二是采取座谈讨论、民意调查等多种形式扩大公众参与度。三是进一步优化平台功能,规范管理政府信息。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完善解读内容;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积极引导公众参与决策,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2022年,市水利局办理依申请公开件未产生任何信息处理费用。
2022年我局配合各级部门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容的规划,按照《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要求,依托集约化平台优势,加强政务新媒体监管,注重发布内容质量。在基层政务公开日常指导中,积极听取基层意见建议,按季度公开重点工作任务涉及水利事项落实情况,公开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积极引导公众参与各相关水利政策咨询及决策,加强对合理意见建议的吸收采纳,进一步突出水利工作的重点、亮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