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数据资源局(市政务服务局、市公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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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数据资源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2 08:38 来源:宁国市数据资源局(市政务服务局、市公管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可在宁国市数据资源局信息公开页面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宁国市数据资源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宁国市东城大道与振宁路交叉口(市民之家),电话:0563-4035100,邮编:24230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数据资源局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纳入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中,通过建章立制、规范实施等措施,有力推进了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同时,按照国家、省、市各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文件要求,以落实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为抓手,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内容,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一)主动公开方面

1、2022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26条。其中决策公开60条、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722条、管理和服务公开405条、重点领域公开487条、政策解读21条、监督保障31条;

2、12345热线共受理各类来电29289件,热线转办各类工单7643件、政民互动转办类工单807件。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2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我局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和管理,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严格落实“三审”制度,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进一步做优做强政务新媒体,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严格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扎实推进政务公开专区建设,为群众提供权威性、一站式、方便快捷的政府信息服务。安排工作人员为办事群众提供咨询、查询和依申请公开受理等服务,加强“7×24小时”自助服务区智能化升级,新购置省政务服务自助一体化服务终端,上线人社、医保等28项便民服务高频事项,同时配备打印功能,将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统一的服务能力延伸到基层、覆盖到更多群众,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规范运维宁国微政务”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不断拓宽政务公开渠道,为群众提供简明、快捷的服务。

(五)监督保障方面

1、及时组织经办及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对信息公开的管理和审查力度,规范信息审查力度;

2、及时整改每季度政务公开测评反馈问题,并将整改报告上传至政府网站;

3、加大政务信息的监督力度。严格落实《宁国市数据资源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并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

4、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组织开展社会评议,积极采纳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仍还存在一些问题有待提高。一是偶尔还存在更新不及时的情况;二是更新信息的质量还不够高。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1、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意识,及时更新信息公开内容;2、压实责任,进一步明确科室职责,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突出重点、难点问题,以社会需求为导向,选择群众关注度高的信息作为突破口,不断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