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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统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1 16:40 来源:宁国市统计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可在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页面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宁国市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宁国市人社大楼楼,电话:0563-4036737,邮编:2423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2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72条。其中,机构领导、机构设置及人事信息8统计法律规范2条,统计调查制度2条,统计数据22条,统计执法监督43条,政策法规及政策解读18条,规划计划1条,决策部署落实情况16条,财政资金7条,招标采购1条,新闻发布5条,工作推进46条,通知公告3条,数据发布13条,普查专栏2条,基层统计2条,监督保障6条,应急管理4条,重大决策公开8条,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4条,公开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1条,建议提案办理2条,行政权力运行结果35条,行政执法公示6条, 行政处罚目录和流程图1条, 精准脱贫3条,回应关切11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2年我局对需主动公开信息及重点领域信息做到及时、严格、有效、完整四项原则。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做好信息审核,规范发布流程,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发布三审制度,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持续开展敏感词汇、错别字、无效链接、涉及个人隐私等政府信息排查工作,对发现的错敏信息及时进行删改。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发挥“宁国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设置。同时规范运行宁国统计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数据统计相关信息。

(五)监督保障

为进一步规范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不断健全完善工作制度,逐步加强工作评议监督,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我局积极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宁国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明确任务分工,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单位年度工作考核,建立健全监督管理体系,全面提升我局工作人员政务公开业务能力和责任意识,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齐抓共管、协调有序的工作机制,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接受群众监督评议,落实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全年未发生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的行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内容不够丰富,政策解读水平有待提高。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人员业务水平还需再提升。下一步,我局将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的首要政治任务,持续提高站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从讲政治的高度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同时,立足统计工作实际,统筹谋划部署,加强队伍建设,凝聚工作合力,持续提高政务新媒体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持续规范部门网站、政务新媒体日常信息发布和维护工作流程,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市统计局借助政务公开创新了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工作,用图解的形式,生动形象、简洁明了地向大众讲解统计法,拉近统计与大众的距离,做好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和解读工作,推进统计法治深入人心。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