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峰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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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竹峰街道办事处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1 08:30 来源:竹峰街道办事处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可在宁国市竹峰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页面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竹峰街道办事处党政办联系(地址:宁国市竹霞路1号,电话:0563-4230001,邮编:24230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街道深入贯彻落实《条例》要求,认真梳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积极主动更新部门信息,坚持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街道年度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部署落实,以公正便民、勤政廉政为基本要求,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动公开

我街道高度重视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为保证工作顺利开展,由街道主要领导牵头,明确分管负责人调度,经办人员落实,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全覆盖。此外,充分利用竹峰街道政府信息公开页面、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多种信息传播载体,依托街道政务公开专区、村政务公示栏等公开阵地,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加大公开力度,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及时发布更新政策文件解读、重大决策公开、安全生产、民政各项救助资金公示、民生热点问题回应等重点领域内容,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确保政府权力运行公开透明。

2022年,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页面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53条,其中决策公开66条,执行和结果公开24条,管理和服务公开512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508条,政策解读14条,回应关切14条、监督保障15条。

 

(二)依申请公开

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2022年,我街道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对拟发布内容的涉密性、准确性、时效性、敏感性等进行审核,未经审核把关的信息不得上网发布,坚决杜绝信息更新不及时、发布存在严重表述错误等问题的发生。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与日常工作信息报送衔接,做好网站内容建设,持续提升政府网站信息发布、政策解读等功能。二是对政务公开网站实行常态化管理,明确专人负责发布与维护各个领域相关信息,对无发布内容的栏目及时发布情况说明,确保网站内容发布准确、权威、及时、便民。三是规范运维“驿路芬芳 山水竹峰”微信公众号,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不断拓宽政务公开渠道,为群众提供简明、快捷的服务。

(五)监督保障

对照政务公开测评反馈问题和政府网站巡查监测问题进行整改,并及时反馈整改结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完善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公开各部门联系人及联系渠道,接收公众和社会各界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评议监督,强化责任追究,保障人民群众的监督权。2022年度,我街道未发生违反制度规定的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1.信息公开存在内容不全、形式单一等问题,如政策解读缺乏卡通动漫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解读方式。

2.自查自纠能力不足,测评发现问题较多。

(二)改进情况

一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积极探索政务公开新方式,做好政策解读、舆情回应新形势,丰富公开内容。同时积极与其他乡镇、街道进行研讨交流,取长补短,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业务水平。

二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规范政务公开工作。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情况实行目标考核,保障信息更新及时,内容规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通过移动端应用小程序“一村一码”展示各村机构人事、乡村振兴、村级财务(惠农资金)等九大领域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衔接成果,做到村级事务“码上知”、权力运行“码上督”,不断扩大群众知情权和参与度,为全面实现乡村振兴、加快打造美丽乡村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