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应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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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应急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18 00:00 来源:宁国市应急局 字体:[ ]

2020年,宁国市应急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称《条例》)和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精神,认真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工作,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本报告根据《条例》要求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11日起至20201231日止。本年度报告可在宁国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页面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宁国市应急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宁国市宁城北路与东城河巷交叉口往南50米,电话:0563-4030790,邮编:24230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宁国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宁国市应急管理局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纳入了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通过建章立制、规范实施等,有力地推进了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同时,按照国家、省、市各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文件要求,以落实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为抓手,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内容,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0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88条。决策公开31条、执行和结果公开131条、管理和服务公开77条、重点领域公开207条、新闻发布5条、政策解读20条、回应关切18条、监督保障31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我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2020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我局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和管理,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严格落实三审制度,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局主要负责人为政府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主要责任人,科室负责人和信息发布人为直接责任人。

(四)平台建设方面

我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部门网页第一平台的作用,建设集电子阅报栏、自助服务区、宣传资料展架、政务信息公开栏为一体的政务公开体验区,规范运维宁国应急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不断拓宽政务公开渠道,真正为群众提供了最直接、最便捷的服务。

(五)监督保障方面

我局积极组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自学新条例、积极参加上级关于新条例的相关培训学习,还通过局政务公开工作会议的机会,组织内设科室和二级机构学习新条例。分管政务公开工作的负责人在会议上强调,要以新条例的学习为契机,以学促进,提高认识,增强本领,推动业务工作和政务公开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齐抓共管、协调有序的工作格局。

根据新条例的相关要求,今年以来我局调整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统计制度,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形式和责任部门进一步进行了明确,通过建章立制,进一步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同时,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积极反映公开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落实《宁国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全年未发生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行为。

我局不断完善政务公开保障制度,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责任考核制度,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加大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2020年应急局定期组织开展多次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工作培训和工作考核,认真组织研讨交流,并将工作考核情况纳入乡目标管理考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5

本年减7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

0

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0

0

0

行政强制

12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

12686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主要问题:一是对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缺乏正确的认识。因工作变动,工作人员未能及时对接,导致对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二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增强政务公开意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安排专人负责,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提高更新速度;二是紧紧围绕民政自身职能,真正立足于服务群众,立足于接受群众监督,立足于解决问题,在办实事、见实效上下功夫;三是加强工作人员学习,强化工作交流,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定期采集文章稿件,充实公开内容;四是加大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使政务公开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