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文旅局(市广电新闻出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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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5 00:00 来源:宁国市文旅局(市广电新闻出版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宁国市文化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页面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宁国市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宁国市宁城北路3号文化和旅游局,电话:0563-4106070,邮编:24230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宁国市文化和旅游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政务公开工作相关部署,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建设,坚持“主动公开、高效便民”原则,依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全过程推进“五公开”、全方位回应社会关切、全流程加强政务信息管理、全环节夯实工作基础为引领,稳步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实效水平,不断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0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34条。其中基层政务公开233条,决策公开22条、执行和结果公开197条、管理和服务公开338条、重点领域公开62条、新闻发布10条、政策解读21条、回应关切38条、监督保障13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按照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要求,我局严格按照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明确岗位责任制,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管理。2020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我局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明确专人担任信息发布员负责信息的收集、整理、制作、发布和传递,并确保将“三审”制度落实到位,跟踪各个环节,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

(四)平台建设方面

一是坚持执行本单位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机构职能“三目录”上墙,设立依申请公开受理点等,全方位服务于群众;二是规范运行维护双微、抖音等新媒体平台,多渠道服务于群众;三是规范设立政务公开专区,设立咨询台,设置报刊阅读专区,开辟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纸质查询专区等,立体化服务于群众。为整体提升市文旅局政务公开水平,进一步拉近与群众之间的距离。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建设。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并完善相关政务公开协调机制。二是狠抓专职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提升。积极参与并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努力提高政府网站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水平。通过召开会议、张贴公开栏、转发工作群等方式宣传普及政府信息公开知识到全体干部职工。三是加大政务信息的监督巡查力度。严格落实《宁国市文化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四是落实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和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组织开展社会评议,积极采纳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全年未发生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行为。五是持之以恒推进政务公开常态工作。及时更新政务信息,确保群众能准确无误获取并了解政务工作;精心做好回应关切栏目,真正做到政务公开阳光、透明、高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

0

3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3

0

4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9

77

2

行政强制

1

2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6

422.04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及社会、群期待相比,仍存在理念不够到位、工作力度不够大等问题,特别是基层政务公开事项、重点领域方面政务信息还有待加强;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

2021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努力做好:一是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第一时间充实、更新公开内容,及时主动公开基层政务、重点领域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公开的信息可检索、可核查、可利用。二是优化政策解读形式和内容提升政策解读的权威性、时效性和覆盖面,及时回应舆论关切。三是强化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用好用活双微、抖音等新媒体平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