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企业加快工业互联网建设,参照省经信厅《支持工业互联网发展若干政策》,加快宁国核心基础零部件产业集聚发展基地建设,鼓励企业加大对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设备投入,决定开展2021年度宁国核心基础零部件产业集聚发展基地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和数字化生产线认定工作,现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
2.申报企业须为2021年我市核心基础零部件产业集聚发展基地目录库内企业。
3.申报企业须符合《宁国核心基础零部件产业集聚发展基地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和数字化生产线认定管理办法》有关要求。
4.截止2021年底前,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和数字化生产线已经建成并投入运营。
5.企业近3年无重大安全生产、环保、产品质量等违法违规行为;且单位或法定代表人未被纳入失信“黑名单”。
6.已享受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奖励扶持的同一项目,不得申报。
二、申报资料
1.申报单位的资金申请表;
2.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数字化生产线申报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如与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提供一证即可);
4.企业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5.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见附件3),本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6.2020年、2021年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直接从税务部门下载,2021年12月社保缴纳情况(直接从人社部门下载);
7.生产、检测设备(软件)购置清单及发票复印件;
8.能够突出反映企业智能工厂建设成效的照片,并附说明性文字;
9.其他相关文件资料。
三、其他事项
1.根据《宁国核心基础零部件产业集聚发展基地2019年度专项资金安排方案》,本着好中选优、培育示范、宁缺毋滥的工作原则,统筹安排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和数字化生产线认定数量及奖励资金,同一企业只能申报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和数字化生产线其中一项。
2.申报材料按照申报书格式(见附件)编制。不指定、不推荐任何中介服务机构为项目申报编制材料。
3.申报截止日期为2022年2月28日,请申报企业按时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报送市经信局信息化与政务服务科,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真兆,电话:4036754
电子邮箱:59156037@qq.com
附件:1、《宁国核心基础零部件产业集聚发展基地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和数字化生产线认定管理办法》
2、智能工厂申报书
3、数字化车间申报书
4、数字化生产线申报书
5、生产、检测设备(软件)购置清单
6、申报材料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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