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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印发宁国至宣城城际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1-30 发布日期: 2023-01-30
关于印发宁国至宣城城际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30 15:21 来源:宁国市交通运输局 字体:[ ]

有关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市直相关单位:

经研究,现将《宁国至宣城城际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此件公开发布)

                                 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 12 26

 

 

宁国至宣城城际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实施方案(试行)

为加快构建我市一体化公共交通网络,实现我市与宣城市及毗邻县之间客运互联互通,推进我市融入长三角中心区现代化城市建 设,真正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交通运输发展成果,根据《宣城市部 分城际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实施方案(试行)》、《长江三角洲地区交 通运输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规划》等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紧扣一体化高质量两个关键,发挥市域一体化交通先行官作用,稳妥推进公共交通运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 力打造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的公共交通运行系统,促进我市道路客运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出行的新期待、新要求,更好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高效便捷。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求为出发点,转变服务运行方式,提升公交出行品质,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2.绿色集约、融合发展。坚持生态绿色发展理念,打造绿色出行服务体系,不断推广新能源、新技术、新装备,大力发展绿色交通,加快形成绿色运输方式,引导群众低碳出行。

3.稳步发展、有序推进。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积极稳妥有序推进,提升资源配置效率,实现我市与宣城市以及毗邻县之间公共交通一体化、快捷化、通勤化。

(三)发展目标

围绕积极融入长三角中心区域综合交通枢纽城市为目标,推进县际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开通城际公交,完成车型、站点、服务、票价、标志五个统一,实行运营标准、票价体系、场站建设、信息系统、服务评价五个规范,将城际公交纳入地方政府购买服务或财政补助范畴,初步构建城市、城乡、城际三网融合的公交一体化格局,有效推进我市加快融入宣城主城区,逐步实现市县边界区域公交无缝衔接,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投资吸引力。

 

二、主要任务

(一)改造实施范围

由原运营企业对现有客运班线进行公交化改造,此次列入改造 的是宁国汽车站-宣城客运总站客运班线。宁国至宣城(线路编号K602 )

1.运营主体。宁国市合客公路运输有限公司。

2.执行票价。试运行期间,执行 3 /(去程:宁国至水东;返程:宣城至孙埠) 6 /(全程)两票制临时票价。

3.线路站点(往返)。宁国汽车站、河沥马场、国际大酒店(津

河路)、宁国市政府(宁城北路)、汪溪街道、大汪村、小胡村、下何村、小葛村、水东、孙埠、陵阳路鳌峰东路口、宣州区政府、宣城客运总站。

4.车型数量。投入新能源电动公交车 6-8 (宣城交投汽运公司投入 6-8 辆对开,车型为核定载客 32 人、前后双开门、一人一座且配备安全带、电动公交客运车型)

5.客运班次。首班 6:00,末班 18:30,全天共 72-96 个班次(双方各日发 36-48 个班次,平均 20 分钟-30 分钟/)

6.里程时间。单程 55 公里,运行时间约 80 分钟。

(二)提升服务保障

1.线路站点。交通运输部门结合原客运班线运行线路,充分考虑城市发展和社会公众基本出行需求,不断优化线路和站点布局,并完善运营方案。运营企业须按照运营协议确定的线路、站点、时间、班次运营,确需调整的,按《安徽省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规定执行。

2.支付方式。乘客购票分为现金购票和非现金购票,其中现金购票包括站内现金售票和途中现金购票;非现金购票包括刷卡购票和扫码购票。

3.免票政策。参照《安徽省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规定及市政府相关减免票政策执行。

4.服务质量。实行定线、定车、定点、定时,统一车型、站点、服务、票价、标志,方便群众安全、经济出行;驾驶员须按行为规范要求文明行车。

5.车容车貌。按要求更新新能源公交车辆;保持车容车貌整洁、车内服务设施齐全有效等。

6.经营行为。运营企业须规范经营行为,严格执行运价政策,公开承诺内容,公开监督服务电话。监督电话:0563-12328

7.应急保障。城际公交运营企业应制定各项应急预案,妥善应对恶劣天气、突发事件等,在节假日及周末等客流高峰期投入应急运力,最大程度满足乘客出行需求。

(三)加强安全管理

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运输车辆实时监控管理,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严格驾驶员管理,强化驾驶员身心健康监测,加强对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服务考核,确保运输安全有序。

(四)补贴资金拨付

1.补贴原则。按照群众可接受、财政可负担、运营可持续的原则,采取政府补一点、企业让一点、市民享优惠的方式,实行公交票价,降低市民出行成本。宁国市财政负担运营企业的财政补贴。

2.补贴方式。试运行期间,运营企业补贴资金由市财政按每条线路 140 万元/年预拨,每半年预拨一次(全年补贴数额 50%为上限)

3.资金拨付。每半年运营企业向市交通运输部门提出拨付申请,交通运输部门根据运营协议进行审核,报市政府同意后,同级财政部门将相关补贴资金拨付到位。

(五)加强考核监督

1.市交通运输部门建立完善城际公交企业服务质量考核评价体系,将线路开通计划执行、车辆购置、运行班次、发车间隔、安全管理、乘客满意度等纳入考核。

2.市交通运输部门督促运营企业安装营运车辆刷卡机具,应具备交通一卡通消费清算等互联互通功能,同时应支持社保卡居民服务一卡通交通出行应用。

3.城际公交运营企业要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制度,严格财务管理,确保城际公交专项补贴资金专款专用。

4.市交通运输部门要会同同级财政、审计等部门对试运行线路运营情况及补贴资金使用等情况开展联合检查。运营企业须主动配合提供客票管理、运营调度、车内监控、卫星定位等软件平台数据供相关部门检查。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准备启动阶段(2022 11 10 日前)

成立工作领导组,市直各单位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明确目标任务、加强协调配合。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做好城际公交开通工作, 负责辖区内路段的站点、站牌设置、做好原线路上客运班线承包车辆退出经营工作及运营企业的行政许可工作,并会同市财政局建立运营企业的财政补贴机制。市发改、公安交警、市场监管、司法、税务、信访等部门按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221111日至1210)

各级、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完成线路上拟投入新能源车辆购置及管理服务设施配置、安装、调试;完善城际公交站点设置、站牌建设及票价核准等工作;完成出行信息服务系统、车辆运营管理调度系统、动态监控系统和应急处置系统建设;完成管理、服务、考核、监督、评价等办法的制定;组织开展驾驶、管理、服务人员岗前教育培训。按照车型、站点、服务、票价、标志五个统一开通城际公交。

第三阶段:总结提升阶段(2022 12 10 日后)

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加强对客运市场秩序的日常监督检查等行业管理,进一步调整、优化城际公交运营线路、站点和班次,不断完善运营管理机制,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总结经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本方案试运行期限为一年半,试运行结束后,由交通、审计、财政等部门对试运行期间每条线路实际发生的收支进行专项核查和清算,交通、财政等部门依据核查结果制定具体补贴办法,纳入财政专项预算;市发改委牵头制定完善票价政策。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通城际公交对方便群众出行、引领和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提高政治站位,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举措,落实工作责任,扎实做好各阶段工作,确保稳妥有序开通城际公交,让群众受益受惠。

(二)完善机制,统筹推进。将推进城际公交发展纳入对各相关部门目标责任制考核,实行奖惩激励机制,加强督查督办力度,完善统计监测、绩效评估、动态调整和服务质量考核机制,跟踪各项工作落实,及时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的舆论作用,宣传推进开通城际公交的重大意义,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争取社会各界支持,引导广大市民优先选择公交出行。

 

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