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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宁国市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审批执法事项的通知 文号: 宁政〔2023〕20 号
生成日期: 2023-03-31 发布日期: 2023-03-31
宁国市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审批执法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31 16:06 来源: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各派出机构: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审批执法 权限的决定》  ( 皖政〔2022〕112 号, 以下简称《决定》 ) 、省 委编办、省司法厅《关于做好赋予乡镇街道县级审批执法权限有关工作的通知》  (皖编办〔2023〕25 号, 以下简称《通知》 ) 要求,对照《安徽省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审批执法权限指导目录》, 我市结合实际,按照“基本盘+自选”的方式,研究确定了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审批执法事项 (见附件) ,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 一 ) 组织认领承接赋权事项。根据赋权事项,市委编办、 市司法局牵头组织市直有关部门与乡镇街道签订赋权事项承接确 认书,明确承接事项、职责边界等内容。  (责任单位:市委编办, 市司法局,市直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二) 加强综合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全面梳理县乡两级执法相关机构编制、人员队伍等情况,坚持权随事转、人随事转、 钱随事转,通过整合调剂现有力量和资源等方式,提出进一步优化乡镇街道综合执法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配置方案,按程序组织 实施,切实充实基层一线执法力量,保障基层有足够资源履行执 法职责。保持乡镇街道综合执法队伍稳定,一般应安排执法人员 到一线从事执法工作,严禁随意抽调、借调基层执法人员。  (责 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直有 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 三 ) 提升基层审批服务效能。 乡镇街道认领承接的审批事 项,要统一进驻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机构办理。市数据资源局要会同市直有关部门加强对乡镇街道承接审批事项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根据上级部门有关要求,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及时调整系统端口和权限,做到“一网通办”;进一步优化审批事项办事流程,健全审管衔接机制,实现审批和监管信息实时共享;建立和完善适应基层实际的办事指南和工作规程,实行“一站式服 务”“一门式办理”,实现“就近办、家门口办”,切实提高办事便捷 度。  (责任单位:市数据资源局,市直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 四 ) 实行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 乡镇街道要按照承接执 法事项范围,实行综合行政执法,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等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 明执法。市司法局要加强对乡镇街道综合执法工作的组织协调、 执法监督,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协调配合机制,完善评议、考核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定期跟踪评估,将乡镇街道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纳入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行政执法统计年报、法 治政府建设考评指标体系;会同市直有关部门根据上级部门要求 和基层实际需要,统一规范执法文书样式、行政执法证件、执法 服装和标志标识,制定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流程和标准。 市直有关部门要加强本部门赋权事项的业务指导,推动完善执法程序、严格执法责任,制定完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实现全 链条监管,坚决防止放管脱节、一放了之。市数据资源局要按照 上级部门要求,依托全国一体化在线监管平台,将乡镇街道承接 执法事项纳入“互联网+监管”平台。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数 据资源局,市直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 五 ) 构建乡镇街道“一目录三清单”权责清单制度体系。 乡 镇街道承接赋权事项公布实施后,结合 2022 年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和配合事项清单,按照“一乡一策”办法,于 2023 年 5 月底前制定公布乡镇街道审批事项清单、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和配合事项清单 ( 以下简称“三清单”) ,构建乡镇街道“一目录三清单”权责清单 制度体系。加强“三清单”宣传解读,进一步明确乡镇街道的权力 和责任,不断提升群众知晓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更好服务企业群众办事创业。  (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直有关部门,各乡 镇街道)
  ( 六 ) 开展业务指导培训。 涉及赋权的市直有关部门要进一 步加强对乡镇街道的业务指导,制定赋权事项的培训具体方案, 通过开展集中培训、现场观摩、跟班学习、双向挂职、一线指导、 制定工作指南和工作规范等形式,帮助乡镇街道尽快熟悉承接事项的工作流程、规范标准等,提高乡镇街道承接能力。市司法局要按照能考尽考的原则,抓紧组织落实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资格考试、 申报综合行政执法证等工作;建立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 法人员培训制度,定期组织道德纪律、公共法律知识、专业法律 知识和相关业务培训,丰富培训形式,有针对性开展案例教学、 现场教学等,不断提升培训效果。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直 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 七 ) 建立赋权工作跟踪评估机制。市委编办、市司法局要 及时收集掌握乡镇街道赋权工作相关情况,根据乡镇街道承接能 力建设、承接事项实施效果等情况,适时开展赋权事项运行情况评估,结合评估情况动态调整自选赋权事项。各乡镇街道、市直有关部门在赋权工作实施过程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和情况要及时向 市委编办、市司法局反馈,重大问题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责任 单位:市委编办,市司法局,市直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二、有关要求
  ( 一 ) 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市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赋权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研究解决赋权工作中遇到的有关问题,确保赋权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
  (二) 压实工作责任。各乡镇街道、市直有关部门要切实提 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认真学习领会《决定》《通知》要 求,将赋权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决克服主观困难思想,严格对照任务分工要求和时间节点,主动沟通、上下联动、通力配合,积极稳妥推动赋权事项顺利移交、有序衔接。
  ( 三 ) 加强平台建设。各乡镇街道要结合此次赋权工作,进 一步深化乡镇街道管理体制改革,充分发挥为民服务平台、综合执法平台统筹整合作用,不断完善运行机制,加强为民服务中心建设,强化执法设备、技术、人员等保障,真正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一个窗口办服务,切实提高办事效率和群众满意度。
  附件: 1.《宁国市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审批执法事项清单 ( 乡镇基本盘事项)》
  2.《宁国市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审批执法事项清单 (街道基本盘事项)》
  3.《宁国市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审批执法事项清单 ( 自选事项 )》

2023 年 3 月 31 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