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组配分类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发布文号
关键词
信息来源
有效性
信息名称
浏览次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派出机构,驻宁各单位:
根据市委《关于完善提任领导干部实行试用期制度的意见》文件规定,汪廷等3名同志试用期已满,经考察后研究,决定:
汪 廷同志任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上市办)主任;
汪卫东同志任市农机局局长;
马 艳同志任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上市办)副主任;
汪廷、汪卫东二同志任职时间从2017年10月算起,马艳同志任职时间从2017年12月算起。
2019年1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