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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41702000111222F/201901-00001
  • 组配分类

    人事任免
  • 发布机构

    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19-01-27
  • 发布文号

    宁干〔2019〕1号
  • 关键词

  • 信息来源

    宁国市政府(办公室)
  • 有效性

    有效
  • 信息名称

    关于汪廷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 浏览次数

    1423次

关于汪廷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27 12:27 来源:宁国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142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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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派出机构,驻宁各单位

根据市委《关于完善提任领导干部实行试用期制度的意见》文件规定,汪廷等3名同志试用期已满,经考察后研究,决定:

 廷同志任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上市办)主任

汪卫东同志任市农机局局长;

 艳同志任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上市办)副主任

汪廷、汪卫东二同志任职时间从201710月算起,马艳同志任职时间从201712月算起。

 

 

 

 

                       2019127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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