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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宁国市推进残疾人之家(工作站)建设实施细则》已经市十六届人民政府第二十三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9年3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宁国市推进残疾人之家(工作站)建设实施细则
为增强基层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推动残疾人服务规范化建设,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建设的意见》《关于印发安徽省残疾人之家(工作站)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及宣城市有关要求,现就我市残疾人之家(工作站)建设工作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主要目标
根据残疾人需求和基层工作特点,依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社区),建设集辅助性就业、托养、康复、培训、文化体育、维权等各项服务为一体的残疾人综合服务平台。为残疾人提供就近就便常态化的基本服务,不断提高广大残疾人生活质量。在每个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建立“残疾人之家”,村(社区)建立“残疾人工作站”,到2020年底,全市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普遍建成“残疾人之家”,村(社区)普遍设置“残疾人工作站”。
二、基本要求
残疾人之家(工作站)建设要充分体现实际、实用、实效原则,做到“一家多能”、 “一站多用”,能够满足基层残疾人工作实际需要和广大残疾人服务需求。残疾人之家(工作站)建设标准为“五有”,具体建设应达到以下标准要求:
(一)有统一的名称和标识。
残疾人综合服务机构统一称为“宁国市××乡镇(街道)残疾人之家/xx镇(街道)xx村(社区)残疾人工作站”(见附件2),并悬挂“残疾人之家(工作站)”标牌。
(二)有适宜的活动场所。
1.残疾人之家(工作站)选址要以方便残疾人就近就便接受服务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应定位在交通便利、适宜残疾人出行的地区。
2. 残疾人之家(工作站)一般应选择在一楼,以相对独立的房屋、楼层、院落为宜,建筑总面积应不少于100㎡,并具备必要的室外活动场地(一般不少于100㎡),村(社区)可根据服务人数确定。
3.残疾人之家(工作站)场所可以采用“多能合一”等共享模式从社区康复室(站)等现有的残疾人服务设施中筛选;可与当地养老服务机构、村级群众服务中心、医疗卫生机构、文化站室等其他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新建或购置相应的场所。
(三)有健全的管理服务队伍。
有与残疾人之家(工作站)功能匹配的管理和服务人员,并应具有相应的工作经验和能力。残疾人之家管理机构负责人一般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残联理事长担任,机构组成人员可从中心卫生院、民政所、养老服务机构等机构有关负责同志中产生;残疾人工作站管理机构负责人一般由村(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担任,机构组成人员可包含村(社区)卫生服务部门负责人、医务人员、村(社区)残疾协理员等。残疾人之家(工作站)也可经人社部门同意招用符合条件的公益性岗位人员,担任“残疾人之家(工作站)”的管理、辅助人员。
(四)有健全的管理制度。
有与残疾人之家(工作站)服务内容相一致的各项规范管理制度,服务内容和标准要公开,开展服务要有记录,所有服务对象要建立个人服务档案。残疾人之家(工作站)接受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领导和市残联的业务指导,每年进行一次年审。
(五)有安全保障。
残疾人之家(工作站)须有无障碍设施,符合安全生产等各项规定,并逐步配备网络视频监控系统。对接纳的服务对象要预先进行评定,符合要求的要与其本人或监护人签订服务协议,为其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开展辅助性就业的,不得在劳动数量、时间上有强制性要求。残疾人康复器材、辅具及健身器材要公示器材使用说明,并设置安全使用提示牌。
三、服务内容
残疾人之家(工作站)应为残疾人提供以下服务:
(一)日间照料、文体活动和学习培训。
为有需求的残疾人灵活开展日间照料、文体活动和学习培训等相关服务,积极与社会组织对接开展相关社会服务志愿活动。残疾人之家(工作站)应开设“文化角”,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为主体带动村(社区)积极开展适合残疾人的文化、体育、艺术活动,并配备相应的活动器材、用品,满足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及体育健身需求。应开展残疾人学习教育活动,让残疾人了解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开展就业扶贫相关知识培训,提高贫困残疾人就业创业能力。有条件的可配合教育部门,为残疾儿童送教上门提供便利条件。
(二)辅助性就业。
有条件的、服务人数较多的残疾人之家(工作站)可就地建立辅助性就业机构,选择安全性能高、职业危害低、操作简单等适合残疾人的劳动项目,安排有需求并有一定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到机构托养并从事适当劳动。没有条件的残疾人之家(工作站)可以组织有需求并有一定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到相应的就业扶贫基地开展辅助性就业劳动。辅助性就业机构建设标准应符合上级文件要求。从事辅助性劳动的对象为就业年龄段内有就业意愿,有部分就业能力但难以进入竞争性劳动力市场的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要按月为从事辅助性劳动的对象发放与劳动成果相对应的报酬。
(三)康复服务。
残疾人之家(工作站)要配备必要的康复器材和辅助器具。卫生健康等部门要积极配合与支持,提供一定的人力物力储备,充分利用各类康复资源,为残疾人开展康复训练、转介和咨询服务。
(四)志愿和维权服务。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加强对残疾人之家(工作站)的领导,定期听取残疾人之家(工作站)的工作汇报,解决有关问题。市残联要加强工作指导和帮助,会同文明办、民政局等部门,开展常态化的助残志愿服务活动,会同司法、信访等部门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四、建设要求
(一)合理规划。按照任务分解,合理规划布点,先易后难。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条件的村(社区)先试点示范,后稳步推广,2019年前完成60%的建设任务。2020年前确保每个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建成1个“残疾人之家”,每个村(社区)设置“残疾人工作站”。
(二)行动计划。各地要根据目标任务,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地区残疾人之家(工作站)建设配置实施细则,积极筹备,加强学习交流,争取按时间节点建成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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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
2020年 |
目标任务 |
60% |
100% |
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实际情况可提前推进建设进度。 |
(三)检查验收。市残联在各地“残疾人之家(工作站)”建成运行后依据《宣城市“残疾人之家(工作站)”项目检查验收表》(见附件1)进行考核验收,宣城市残联对各地进行抽查验收。对于审核不合格的“残疾人之家(工作站)”,责令限期整改,直至合格。验收结果将作为市级财政奖补补贴依据。
五、经费保障
残疾人之家(工作站)建设经费试行以奖代补方式,每个残疾人之家补助1.5万元,残疾人工作站补助0.5万元。鼓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创新管理方式,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残疾人之家(工作站)建设,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残疾人提供基本公共服务。
残疾人之家(工作站)建设具体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建设完成后,市残联先行考核认定,考核合格后,会同市财政部门将建设补助经费直接拨付给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六、后续管理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残疾人之家(工作站) 建设完成之后,要加强运行管理,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运行管理人员,运行经费列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年度财政预算,同时,应积极争取社会组织资金投入,确保残疾人之家(工作站)有效运转,管理到位。
七、附则
“残疾人之家(工作站)”建设,已纳入市政府对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各地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搞好统筹谋划,细化工作措施。定期开展督促检查、跟踪问效,及时了解情况、发现问题、督促改进。同时注重发现、宣传一批“做在前、有创新”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确保到2020年底全市残疾人之家(工作站)全面完成建设任务并达标。
附件:1. 宁国市“残疾人之家(工作站)”项目检查验收表
2. 宁国市“残疾人之家(工作站)”挂牌参考样式
附件1
宁国市“残疾人之家(工作站)”项目检查
验收表
项目名称 |
县(市、区 ) 镇(街道) 残疾人之家(工作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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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法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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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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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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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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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持证 残疾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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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社区)持证 残疾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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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场所 |
县(市、区) 乡镇(街道) 村(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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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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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估内容 |
县(市、区)残联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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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
基本合格 |
不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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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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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独立核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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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活动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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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服务队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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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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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安全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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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服务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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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服务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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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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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审核单位意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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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 )残联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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