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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41702000111222F/201904-00011
  • 组配分类

    市政府办文件
  • 发布机构

    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19-04-22
  • 发布文号

    宁政办秘〔2019〕52号
  • 关键词

  • 信息来源

    宁国市政府(办公室)
  • 有效性

    有效
  • 信息名称

    关于进一步明确职业健康监管工作职责的通知
  • 浏览次数

    2539次

关于进一步明确职业健康监管工作职责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22 19:23 来源:宁国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253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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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派出机构、驻宁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职业健康工作会议精神和上级有关工作的决策部署,确保机构改革后我市职业健康监管工作有效衔接,现就进一步加强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全面提升我市职业病防治水平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职业健康工作事关劳动者身体健康和家庭幸福,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民生工程,是社会文明进步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做好职业健康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组织领导,理顺体制机制,加大监管力度,有效维护和保障广大劳动者生命安全和健康权益。

二、组织机构

现因机构改革需要,决定调整宁国市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导组,具体名单如下:

 :王  方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江周斌  市卫健委主任

        胡  斌  市人社局局长

        黄  兴  市政府办副主任

  :佘小毛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高广传  市发改委副主任

汝金豹  市经信局党组成员

        许海英  市民政局副局长

        陈新爱  市财政局副局长

刘根树  市人社局副局长

        王    市住建局总工程师 

张宏友  市交运局副局长

龚广彬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李泽锋  市文旅局副局长

        王永祥  市应急局副局长

江  敏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程金海  市医保局副局长

梅长顺  宁国经开区(港口产业园)管委会副主任  

盛储华  市总工会副主席

叶  强  市生态环境分局副局长 

        汪文生  市卫健委副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卫健委,汪文生同志

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明确职责

市卫健委:承担市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实施职业病防治民生工程,负责职业病危害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等工作;负责全市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加强对全市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监管和指导,做好职业病危害事故防范和风险化解工作;负责全市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负责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等工作;协调现患职业病人医学随访和救治工作。

市人社局:负责劳动合同、工伤保险实施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和督促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和参加工伤保险,依法督促用人单位如实告知劳动者职业危害相关情况,负责对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的监督检查等工作。

市发改委:负责将职业病防治规划纳入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负责会同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积极落实产业政策,严格落实禁止、限制和减少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落后技术、工艺、设备和材料的使用等职业病防治要求,协助市卫健委开展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事中事后监管等工作。

市经信局:负责按照有关准入标准(条件)和管理规定,督促已取得《铸造行业准入公告资格》的企业遵守《职业病防治法》;监督检查和督促非煤矿山、民爆、电力行业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负责在行业规划、标准规范、技术改造、淘汰落后产能等方面统筹考虑职业病预防工作;协助市卫健委开展技改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事中事后监管等工作。

市民政局、市医保局:负责对用人单位已经不存在或者无法确认劳动关系且符合救助条件的职业病病人,按照规定提供医疗救助和生活等方面的救助。

市住建局:负责监督检查和督促房建、市政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职责范围内行业企业认真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

市交运局:负责监督检查和督促公路建设施工养护、机动车维修等行业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监督检查和督促饲料生产、畜牧养殖业行业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

市文旅局:负责监督检查和督促印刷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

市应急局:指导、协调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支持、配合市卫健委开展危险化学品、工矿商贸行业企业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依法加强辖区内生产和销售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安全个体防护用品的产品质量监督管理;负责依法加强工业用化学品的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依法查处三无”产品,督促经营者向使用者提供规范的中文说明书;负责监督检查和督促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特种设备等职责范围内行业企业认真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

宁国经开区(港口产业园)管委会:结合园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继续推进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执法,按照与有关承担属地管理职责的乡镇、街道职责划分,负责园区内用人单位的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和职业病防治民生工程工作;负责加强对园区内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监管和指导,协同市卫健委做好园区内职业病群发事件和职业病危害事故防范和风险化解工作;负责园区内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协助市卫健委开展执法检查、行政处罚案件调查处理、文书送达等工作。

市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对因环保污染设施未建成或不符合环保相关管理规定,或擅自拆除、闲置环保污染防治设施而可能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企业环境管理进行日常监督检查;负责对核技术利用单位放射性工作人员执行相关放射性职业病危害控制相关制度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市总工会:负责依法对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群众监督, 组织开展群众性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活动等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履行职业健康属地管理责任,结合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继续推进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执法;负责辖区内职业病防治民生工程组织实施工作;强化对辖区内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监管和指导,协同市卫健委做好辖区内职业病群发事件和职业病危害事故防范和风险化解工作;负责辖区内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协助市卫健委开展执法检查、行政处罚案件调查处理、文书送达等工作。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我市耐磨铸件等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防治形势的复杂性、严峻性。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压实责任,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尽其责,认真做好职业健康监管工作。要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工作,对工作中发现的用人单位存在职业健康违法行为或拒不落实整改的(行政执法委托权限内的除外),要及时将有关情况报送市卫健委依法处理。要强化联防联控,严格执法,文明执法,督促企业狠抓防控责任落实,加快提升我市职业病防治能力和水平,确保我市职业病防治形势稳定好转。

 

 

 

2019422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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