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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宁国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巩固提升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9年7月29日
宁国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巩固提升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提升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水平,全面提升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管能力,根据《水利部关于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的通知》(水农〔2019〕2号)、《安徽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38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管理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皖政办秘〔2019〕37号)等文件和市委2019年全面深化改革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本方案适用于城市管网覆盖范围以外的区域。
一、目标任务
通过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进一步提高农村供水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实现区域供水规模化、一体化。健全完善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机构、运行管理办法和运行管理经费,全面落实农村饮水安全属地主体责任、行业监管责任、供水单位管理责任。不断提高供水保障与服务水平,实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良性可持续运行,让农村居民吃上安全水、放心水。
二、工作措施
一是理清农饮现状,明确责任主体。将城市管网和港口园区自来水厂未覆盖区域纳入农饮工程管理。委托相关乡镇、街道代行使国有资产所有权、管理权。市水利局牵头,在7月底前,将集镇水厂移交相关乡镇、街道,相关乡镇、街道作为集镇水厂责任主体,在8月底前,完成集镇水厂清产核资和单村集中饮水工程摸排工作,9月10日前,报市水利局备案。
二是实行市场化运作,规范水厂运营。在集镇水厂责任主体明确、产权明晰和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允许相关乡镇、街道在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前提下,引入社会资本对经营情况较差的集镇水厂进行收购重组。同时,鼓励社会资本通过合作经营等方式,参与单村集中饮水工程运营管理。
三是实施“两部制”水价,提高运营管理水平。对农村集镇自来水经营企业供应的居民生活用水,严格按照“补偿成本、保本微利、公平负担、节约用水”的原则,执行“两部制”水价。对单村集中饮水工程供应的居民生活用水,参照执行“两部制”水价,保证单村集中饮水工程有序规范运营,确保及时、稳定、安全供水。
四是强化水源地保护,提高供水质量。进一步加强水源地保护区巡查、监管力度,及时维护标识、标牌,及时清理保护范围内的污染源。规模水厂要加强生产控制、在线监测、视频安防及供水管网管理等信息系统建设。千人以上集中供水工程要逐步完善视频安防系统建设,提高水源地保护水平。
五是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管护机制。制定完善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运营、考核、追责等相关机制,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加大考核奖惩力度,明确各单位职责,进一步理清属地主体责任、行业监管责任、供水单位管理责任。
六是加强水质检测,确保水质安全。进一步提升农村供水工程水质检测设施装备水平和检测能力,水利部门和卫生疾控部门严格按照工作职责,做好抽检及监督检测工作,提高检测频率,形成“水厂自检、水质检测中心抽检、卫生疾控部门监督检测”三级水质检测体系。对单村集中饮水工程,由水质检测中心定期进行检测,实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安全饮水检测常态化、全覆盖管理。
七是加大资金投入,提高供水保障能力。针对目前农村饮水工程供水不均衡、设备陈旧老化、管网破损等现象,通过积极对上争取、加大资金投入、整合项目资金等渠道,逐步改善提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设施建设,提高供水能力。
三、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水利、发改、财政、卫健等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形成工作合力,全面落实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责任。
二是明确项目申报流程。各乡镇、街道要结合当地供水需求,科学合理申报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巩固提升项目,按要求编制项目建议书、工程初步设计方案等,报市水利等部门审核后,列入下一年度实施计划。
三是规范管护资金使用。根据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营现状,按照“月督查、季调度、半年考核”的工作要求,制定考核细则,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资金,结合考核情况,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护资金进行梯度奖补。对年度考核位于末位且未达到75分的乡镇、街道,取消下一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巩固提升项目计划。
四是加强督查督办。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纳入对各乡镇、街道目标管理考核内容。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明察暗访、现场督办等形式,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对发现的问题,要求相关责任主体及时整改到位。对重视程度不够、工作开展不力、整改不到位的责任主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予以问责追责,对造成饮水安全事件或重大影响的,依法依纪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附件:1. 宁国市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领导组成员名单
2. 各单位工作职责
3. 宁国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管理考核细则
附件1
宁国市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领导组成员名单
组 长:江政义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王家柱 市水利局局长
成 员:万 水 市发改委副主任
肖汉武 市财政局总会计师
张年旺 市卫健委党委委员
郭宜群 市生态环境分局副局长
吴 华 市水库移民服务中心副主任
殷 庆 市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柴五四 市水利局副局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柴五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附件2
各单位工作职责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严格落实属地主体责任,负责所辖范围内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组织领导、制度保障、管理机构、人员、建设及运行管理经费落实等工作。
市水利局: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指导、监督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等工作。对农村饮水工程的经营运行、服务体系、水质检测等进行监督管理,为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建设提供技术支撑与管理保障。
供水单位(含单村集中饮水工程):严格落实供水单位管理责任,负责向用水户提供符合水质、水量要求的供水服务,保障正常供水,落实相应人员,做好水源地巡查保护、工程运行管理、水质日常检测、水费计收、维修养护、及时协调解决群众反映的用水问题等工作。
市发改委:负责农村供水水价、入户部分费用核定,积极向上级发改部门争取相关农村饮水安全用电优惠政策。
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运行管护、卫生监督和水质监测等经费,并做好资金监管工作。
市卫健委:负责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监督和水质监管,按照全省饮用水水质监测项目工作要求,建立农村饮用水水质监测网络。
市生态环境分局:指导乡镇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保护范围)划定及保护、设立水源地保护区标志。
市水库移民服务中心:优先支持移民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
市供电公司:负责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用电优惠政策。
附件3
宁国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管理考核细则
为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管理,巩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成果,保障农村居民用水安全,根据《宁国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巩固提升实施方案》,特制定本考核细则。
一、考核对象与时间
1.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管理考核对象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考核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重点考查集镇水厂及千人以上单村供水工程。
3. 考核时间: 每年度考核两次。
二、考核评价指标
农村饮水安全长效管理考核指标共分四个方面,十一大项,实行百分制考核,详见附表。
三、考核程序
考核由宁国市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领导组牵头,市水利局、发改委、卫健委、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参与,通过现场察看、查阅资料、走访农户等形式,并结合年度舆情民意进行考核。
四、评分办法
现场检查考核,并按现场检查情况结合群众满意度、网络舆情等情况综合评分。
考核结果分三档,90分及以上为优良等级,80-89 分为合格等级,80分以下为不合格等级。
补助标准分二类,第一类为有集镇供水工程的乡镇、街道(中溪镇、梅林镇、仙霞镇、宁墩镇、胡乐镇、甲路镇、霞西镇、青龙乡、方塘乡、南极乡、万家乡、云梯乡、竹峰街道);第二类以城市管网延伸供水为主的乡镇、街道(西津街道、南山街道、河沥街道、汪溪街道、港口镇、天湖街道)。
五、补助资金的拨付及监管
1.考核资金补助到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补助资金在年度考核结束后一次性拨付。
2.考核资金用于管理人员的补贴、供水工程日常维护、药剂采购、电费支出等,不得用于与饮水安全管理无关的支出。
六、本考评细则于2019年1月1日开始实施。
宁国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管理考核评分表
序号 |
类别 |
项目 |
标准分 |
评分细则 |
评分 |
一 |
组织管理 (15分) |
1.管理机构 |
6 |
乡镇(街道)确定一名长效管理专职人员,并落实集镇供水工程及单村供水工程的管理人员(以文件、合同为依据),得5分,否则不得分。 |
|
2.规章制度 |
6 |
规章制度健全,包括水源保洁制度、日常维修养护制度、水费管理制度、公示公开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得6分,每少一项扣1分。 |
|
||
3.宣传培训 |
3 |
每年开展宣传不少于3次的得3分。 |
|
||
二 |
运行管理 (45分) |
4.日常管理 |
10 |
1.全年供水正常的,得5分(供水不正常受到群众举报,经核实是供水单位管护不到位造成的。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 2.日常运行维修养护正常,水厂运行日志记录清楚(包括维修、养护、购置设备、加药、日常水质检测等内容),得5分;内容不全的,每少一项扣1分,记录不清楚的按没有记录处理。 |
|
5.水质检测 |
15 |
水质抽检第一次不合格,扣1分,同处第二次抽检再不合格,扣2分,以此类推。扣完为止。 |
|
||
6.水源保护 |
5 |
1.水源地设立标志、告示、警示等标志的,得2分。 |
|
||
二 |
运行管理 (45分) |
7.水费征收 |
10 |
1.按表计收或按户计收且收缴率达80%的,得5分,每少5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2.建立水费台账,得3分,未建立的不得分,台账记录不规范的扣1分。 3.按收费周期定期公布水费账目,得2分,否则不得分。 |
|
8.供水站区环境 |
5 |
1.供水站区周围保持清洁卫生,得2分。 2.供水站区建立必要的防护设施,得3分,否则不得分。 |
|
||
三 |
群众满意度 (25分) |
9.满意度调查 |
25 |
1.群众满意度调查,随机发放、回收统计调查表30份,群众满意度达90%的,得15分,每少5个百分点扣2分,扣完为止。 2.市长热线、网络舆情等方面共10分。其中及时回复反映问题,经核实主要责任不属于管理单位责任,不扣分,回复不及时或管理单位负主要责任的,每一条扣1分,扣完为止。 |
|
四 |
资金投入与管理 (15分) |
10.建设资金投入 |
10 |
年度建设投资共计10分。每个农村饮水安全项目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投入超过30%的得满分,每少5个百分点扣5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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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财务管理 |
5 |
1. 农饮资金支出符合规定的,得3分;对检查中发现违规违纪使用建设、奖补资金,考核不合格。 2.考核补助资金及水费账目规范清楚,得2分,否则酌情扣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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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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