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组配分类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发布文号
关键词
信息来源
有效性
信息名称
浏览次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派出机构:
根据《安徽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要求,经市十六届人民政府第二十五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2019年度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并按照以下要求做好工作:
一、规范性文件起草的责任单位要加强领导,成立起草小组,明确“一把手”负责制,确保起草质量和进度。规范性文件草案应当经责任单位集体讨论审定,由主要负责人签发后报送市司法局审核。
二、规范性文件起草的责任单位在起草过程中,应当公开广泛征求意见,对合理的意见应当予以采纳。对意见分歧较大的内容,应当在上报草案时予以说明。未经征求意见和协调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原则上不得上报。
三、规范性文件起草的责任单位在草案报送审核时,应一并向市司法局报送规范性文件草案、规范性文件起草说明、规范性文件制定的依据和征求社会公众、相关部门意见、会议记录等材料。
四、规范性文件起草的责任单位应按照计划要求完成起草任务。市司法局要切实履行规范性文件的审查职责,对规范性文件草案的起草工作要加强督促。
未列入计划的规范性文件,原则上不予制定。急需出台而又未列入计划的规范性文件,须向市政府书面提出补充立项申请,说明理由,经市政府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同意后,按程序制定。
特此通知。
附件:宁国市人民政府2019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
2019年7月25日
附件
2019年度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
序号 |
拟文名称 |
责任单位 |
备注 |
1 |
《宁国市城区养犬管理暂行办法》 |
公安局 |
新制定 |
2 |
《宁国市测绘机构和项目备案管理办法》 |
自然资源规划局 |
新制定 |
3 |
《宁国市市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 |
城管执法局 |
新制定 |
4 |
《宁国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办法》 |
住建局 |
新制定 |
5 |
《宁国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 |
发改委 |
新制定 |
6 |
《宁国市城区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管理办法(试行)》 |
公安局 |
修订 |
7 |
《宁国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
自然资源规划局 |
修订 |
8 |
《宁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 |
医保局 |
修订 |
9 |
《宁国市涉审中介超市管理暂行办法》 |
数据资源局 |
修订 |